喜欢五月天很久了,有人曾经很鄙夷的说,哈,五月天么,早过时了吧...
可是我依旧很喜欢他们,他们的歌,字字写到心里,句句唱到我想哭,最爱他们的《拥抱》
《时光机》《约翰蓝侬》就是很简单的 喜欢上了 不管别人怎么说 不会改变
是啊,现在去商店连他们的海报都买不到,还要订做,可是我要说,他们没有过时,我敢说每个人至少听过两三首他们的歌,并且会唱,对不对
我很想找到一个和我一样爱他们的人
在《后青春期的诗》里面,阿信的那句独白:“然后呢,一起走吧”
我想,如果有和他一样文艺的男生对我那样的说出那样的话,我一定会和他走,一起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