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官方边界写得很清楚,非数学专业类初赛考高等数学,决赛考高等数学加线性代数。数学专业类初赛考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低年级决赛加常微分方程,高年级决赛再加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抽象代数、数值分析、微分几何、概率论。
这么看的话,非数学类只有高数和线代,所以高中竞赛融合只能是嵌入式的。
举个例题
证明对任意正整数 n
有 (1/(n+1)) + (1/(n+2)) + ... + (1/(2n)) < 4/5。
这是一道典型的高等数学风格的题,但它的精彩之处在于,同一道题可以用多种高中竞赛技法去攻
比如把和式平方,构造适当的数组,利用柯西不等式放缩,再裂项求和。或者令 Tₙ = 1 + 1/2 + ... + 1/n,则原式 = T₂ₙ - Tₙ,通过改写符号、丢弃负数项放缩。或者将和式正写反写相加,利用 (2n-k)(n+1+k) ≥ 2n(n+1) 完成放缩。
一个没经过高中竞赛训练的学生,即便学完了高数,面对这道题也大概率只会用积分放缩(将和式看作从 n 到 2n 的 1/x 积分的黎曼和),得到的界是 ln 2 ≈ 0.693,而 4/5 = 0.8。
题目主体是高等数学,但得分的关键是高中竞赛的技巧。这种融合是非法的吗?不非法,因为柯西不等式、数列放缩本来就是高数里标准的工具。但它确实造成了实质性的不公平,受过高中竞赛训练的学生在面对这类题时有优势。
所以支持方认为,高数题本就应该考查巧思,高中竞赛训练出来的构造能力是数学直觉的一部分。反对方则认为,非数学类参赛者多为工科、经管学生,他们没有机会、也没有必要去学高中竞赛的技巧,如果命题人大量使用这种高数外壳 + 奥数内核的题,等于变相把非数学类变成了隐性竞赛类,违背了非数学类基于理工科高数教学大纲的设定。
另外如果一道非数学类决赛题,表面是求极限,实质是要用嵌入不等式(即三角嵌入不等式 x² + y² + z² ≥ 2yz cos A + 2zx cos B + 2xy cos C)来做,这样的题出现在非数学类里,究竟是高数题还是披着高数外衣的奥数题。这个界限命题组内部也一直有分歧。
这么看的话,非数学类只有高数和线代,所以高中竞赛融合只能是嵌入式的。
举个例题
证明对任意正整数 n
有 (1/(n+1)) + (1/(n+2)) + ... + (1/(2n)) < 4/5。
这是一道典型的高等数学风格的题,但它的精彩之处在于,同一道题可以用多种高中竞赛技法去攻
比如把和式平方,构造适当的数组,利用柯西不等式放缩,再裂项求和。或者令 Tₙ = 1 + 1/2 + ... + 1/n,则原式 = T₂ₙ - Tₙ,通过改写符号、丢弃负数项放缩。或者将和式正写反写相加,利用 (2n-k)(n+1+k) ≥ 2n(n+1) 完成放缩。
一个没经过高中竞赛训练的学生,即便学完了高数,面对这道题也大概率只会用积分放缩(将和式看作从 n 到 2n 的 1/x 积分的黎曼和),得到的界是 ln 2 ≈ 0.693,而 4/5 = 0.8。
题目主体是高等数学,但得分的关键是高中竞赛的技巧。这种融合是非法的吗?不非法,因为柯西不等式、数列放缩本来就是高数里标准的工具。但它确实造成了实质性的不公平,受过高中竞赛训练的学生在面对这类题时有优势。
所以支持方认为,高数题本就应该考查巧思,高中竞赛训练出来的构造能力是数学直觉的一部分。反对方则认为,非数学类参赛者多为工科、经管学生,他们没有机会、也没有必要去学高中竞赛的技巧,如果命题人大量使用这种高数外壳 + 奥数内核的题,等于变相把非数学类变成了隐性竞赛类,违背了非数学类基于理工科高数教学大纲的设定。
另外如果一道非数学类决赛题,表面是求极限,实质是要用嵌入不等式(即三角嵌入不等式 x² + y² + z² ≥ 2yz cos A + 2zx cos B + 2xy cos C)来做,这样的题出现在非数学类里,究竟是高数题还是披着高数外衣的奥数题。这个界限命题组内部也一直有分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