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谈李娜是否应该感谢国家的文章,里面提到说,为运动员提供服务是国家的应有之行为。我觉得这太荒谬。为什么为运动员提供服务是国家的应有之行为?
李娜感谢赞助商,因为赞助商提供了资金。一般运动员由十几亿纳税人提供资金。十几亿纳税人给运动员提供资金,难道不应该得到感谢?国家不是zf代名词,而是由这片广袤的土地和十几亿纳税人组成的。举国体制为运动员提供服务,才使之成为国家zf行为。赞助商提供资金还可以从消费者身上收回成本,举国体制能收回成本吗?连个谢都没有,举国体制的确该取消。
还有,十几亿纳税人为李娜提供了网球基础教育,没听到半个谢字。举国体制的的确确应该取消。
李娜感谢赞助商,因为赞助商提供了资金。一般运动员由十几亿纳税人提供资金。十几亿纳税人给运动员提供资金,难道不应该得到感谢?国家不是zf代名词,而是由这片广袤的土地和十几亿纳税人组成的。举国体制为运动员提供服务,才使之成为国家zf行为。赞助商提供资金还可以从消费者身上收回成本,举国体制能收回成本吗?连个谢都没有,举国体制的确该取消。
还有,十几亿纳税人为李娜提供了网球基础教育,没听到半个谢字。举国体制的的确确应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