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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中国历史的异类——英雄?魔鬼?伍子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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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窈窕舞女,靡靡丝竹,已让王僚酒不醉人人自醉,公子光趁机借口上洗手间溜到地下室,那里挤着一大帮全副武装的小弟,专诸凑上前来,沉声道:“老大,该我上了吧!”
公子光拍了拍专诸的肩膀,说:“去吧,阿诸!记住,此次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如果失败,我会被军事法庭制裁,你会被当场击毙。”
  
“光哥,如果我成功了呢?”
    
“如果成功,我会成为新的王,你还是会被当场击毙。”
“我晕,不过请老大放心,我早就有献身革命的心理准备了。我,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弟,我是一名刺客,杀人是我使命,被杀是我的宿命。”
“好,我果然没有看错人。放心去吧,我,尔身也。(你的身体,就是我的身体) ”说着,公子光从怀里取出那把一把极短的宝剑,郑重其事的递给专诸。



IP属地:四川42楼2011-06-1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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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诸接过宝剑,缓缓抽出,但见幽暗的密房内顿时寒光闪耀,刺得大家睁不开眼来,明明温室如春,背脊却泛起阵阵凉意。
    这一把,就是春秋第一名剑,暗杀之王,鱼肠。
    伍子胥忍不住拍手赞道:“好一把鱼肠宝剑,竟能自放奇光,难道神物有灵,欲饱饮王僚之血乎?”
    公子光笑:“那可不,这可是本公子的压箱底宝贝,杀人灭口、居家旅行之必备良药。”
    伍子胥转身面对专诸:“兄弟,依计行事吧!”
    专诸默默地将鱼肠剑藏进烤鱼的肚子里,端鱼出门,回头说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句话:“照顾好我七舅姥爷和他的外甥女!”
    注:以上对话,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恶搞。
    


    IP属地:四川43楼2011-06-1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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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该上主菜的时候了,专诸捧着他的宝贝鱼,来到堂前,旁边的武士上下其手,将他的身子搜了个遍,还不放心,又让他换上一身别的衣服,这才押着他膝行到王僚席前。
      专诸奉上那盘催命的美味,里头是一条凤尾鲚鱼,捕自酷暑时节的吴江。
      现在,它安静地躺在盘中,睁着一双无辜的鱼眼,浑身散发出寒梅的清香。
      王僚忍不住俯下身来,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叹道:“好鱼啊好鱼,寡人得尝如此美味,死亦无憾!”
      专诸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猛地从鱼腹中抽出短剑,但见殿宇上掠过一道青锷光带,剑刃穿过空气,牵引着专诸的躯体,风驰电掣般直入王僚胸口,势大力沉,贯穿三层坚甲,透出背脊。


      IP属地:四川44楼2011-06-1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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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僚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鲜血从胸前狂涌而出,洒在他和专诸的身上,再流到案上,将那面前那盘该死的美味染成一片殷红。
        与此同时,无数的剑戟也刺穿了专诸的身体,专诸用进最后的力气,猛扑而前,将身上的剑戟顶入王僚的体内,血飞溅起来,飘舞在空中,犹如晚霞一般艳丽。
        两个千疮百孔的身体撞倒席案,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眼见着是活不成了。
        专诸成功了,他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刺客,在失去意识之前,他想起了心爱的光哥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尔身也。”
        而王僚在失去意识之前,脑海中闪过的最后一句话却是:“居然想到把兵器藏在鱼肚子里面,他娘的还真有创意!更他娘的倒霉的是,老子死了也没尝到那破鱼!”
        


        IP属地:四川45楼2011-06-16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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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到处是血,刺鼻的血腥味伴着诱人的鱼香,沁入肌肤,直达心房。大殿里的空气凝固了,王僚的卫队全都被震慑住,个个呆若木鸡,一时不知所措。公子光的一干小弟趁势杀出,将这些没头的苍蝇来了个一锅炖,然后拥着公子光升车入朝。公子光把所有的文武百官聚集起来,历数王僚之罪,然后自立为王,是为吴王阖闾。
          群臣唯唯,无人敢出异言,一个个乖乖磕头。
          公子光安定下来群臣,继而褒奖有功人员,封伍子胥为行人并参议国事,起用专诸之子做上卿,又广散财帛赈济贫民,大家觉得这公子光当国君和王僚当国君也没啥不同,自己还落了不少好处,也就都接受了这个现实,没人肯帮王僚出头了。
          至此,吴国的权力之棒总算在流血最小的情况下交接到了政变者的手里,属于吴王阖闾和伍子胥的吴国新时代来临了。
          只死一个王僚和几个侍卫,总比大规模的宫廷暴乱要好的多。
          这,才是伍子胥的真实想法。
          吴王阖闾。。。夫差他老爸
          


          IP属地:四川46楼2011-06-16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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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复仇的准备
            吴王阖闾如愿当上王位,接下来就要依约助伍子胥报仇雪恨了。
            不过这说的简单,做起来谈何容易。
            要知道,楚国可是横行天下数百年的春秋一大巨头,地盘大,小弟多,坐拥雄兵二十余万,区区一个吴国,新崛起的东海小邦,想要一举灭掉泱泱大楚,那简直就是一个imposible mission。
            可是伍子胥偏偏不认命,他就是要给世人看看,小老鼠也能扳倒大巨象。就算现在一时扳不倒,终有一天扳倒,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自他逃出楚国,已经快十年了,再等个十年,又何妨!
            


            IP属地:四川47楼2011-06-16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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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让吴国强大,只有吴国强大了,才能帮他报仇雪恨,才能让楚国人知道,得罪我伍子胥是他们有生以来所犯的最大错误。
              而国家要强,最关键的就是要让百姓安居乐业。所以,他首先必须加快吴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就是要因地制宜,多建城邑、粮仓、兵库,如此一来,吴国内有可守,而外可以应敌,灭楚之业,那就有希望了!
              说干就干,伍子胥于是加派地质专家和气象学家考察地形、水质、气候、风土人情,最后决定在姑苏山(今苏州市木犊镇灵岩山)东北三十里建起一座规模宏大的阖闾城,(又称“吴大城”、“姑苏城”),其位置就在今天的苏州古城区。2500多年来,它就如一轮明月,般照耀在我国东南沿海,誉为“全国第一古城”。
              这座姑苏古城现在看来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在当时却是春秋时代数一数二的大都市,其周长四十七里(要知道周朝的王都之制也不过“方九里”、即周长36里,可见姑苏城之雄伟),共有八个陆门,八个水门,依山傍水,四通八达,东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江五湖之利,真乃江东一大都会也。
              


              IP属地:四川48楼2011-06-16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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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为了防备吴国的死敌越国,伍子胥还在姑苏城的南面建了一个卫星城市,其周长十里,且南、北、西面都有高大的城门,其中两座城门边还修有水门,一座水门有城楼,另一座水门路边装有木栅,唯独不在西面建门,为的是断绝越国的光明。
                不出一年,姑苏城拔地而起,吴王阖闾大喜,立马将国都从梅里迁了过来,一时间,姑苏城大兴土木,宫殿、楼宇、市场、粮仓,比比皆是,水陆交通,冠盖云集,各国商人和打工仔蜂拥而至,端地是热闹非常,这个新兴的沿海发达城市,立马成为了天下各国媒体的关注热点。
                东方之珠姑苏城的建立,使得吴国一跃成为能与楚国分庭抗礼的南方强国,春秋历史从此拉开了新的篇章。
                基础设施完备以后,伍子胥又开始加强吴国的军事建设,训练士兵,教以战阵射御之法,并积极部署新式武器的研发。因为吴国地处水网交错、丛林遍野的水乡,难于车战,步兵和水军遂成为吴军的主要兵种,而宝剑则成了这支军队最有效的杀伤性武器。所以他专门在位于今南京城南中华门外10公里处的牛首山下建了一座兵工厂,铸剑数千,号曰“扁诸”,并高薪聘请来武器专家干将莫邪夫妇,为他铸造神兵利器,这就是那对千古奇兵“干将莫邪”的来历了。
                就算做了这一大堆事情,伍子胥觉得还不够,因为吴国,还缺少一位真正的能够一举定乾坤的将才,协助他,共襄伐楚大业。
                恰在此时,伍子胥碰上了他生命中的第六个贵人,兵家圣祖孙子。
                


                IP属地:四川49楼2011-06-1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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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吴国的这支“海军陆战队”只是把船造的大一些、快一些,那就也没啥稀奇的,它之所以能打遍中原无敌手,还有另外一个可怕的地方——这些士兵不但善于水战,而且精于陆战!
                  这三万姑苏子弟,在船上他们就是横行水上的霸主,下了船他们就是可怕的陆战机器,在川泽密布的江南地区,短剑轻甲的机动步兵才是陆战的王道,他们行动灵活、奔跑如飞,这些优点都是笨拙而机动性差的战车所无法比拟的。楚国因常年与山西的晋国争霸,所以一直致力于发展战车部队而忽略了水师和步兵建设,可是战车的强大冲击力在广阔的平原上十分有效,到了南方水网丘陵地带可就不那么灵光了,吴国来去如风的“海军陆战队”正是它们的克星。
                  伍子胥请来的这位孙武子不愧为中国兵家第一人,他不但使“兵不厌诈”的军事思想替代了从前“不擒二毛”、“退避三舍”等讲求仁义的战争形式,而且让步兵成为了战争的主角,后来到了战国时代,不合时宜的战车部队也就逐渐的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IP属地:四川52楼2011-06-16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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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游击战
                    基础军事建设已初见成效,伍子胥也要开始小时牛刀了,从公元前511年开始,吴国将军队一分为三,更番侵扰楚边,声东击西,以疲乏楚人的兵力。
                    如此一来,吴出一师,楚必皆出;楚出则吴归,打完了就跑;让楚人疲于奔命,一点一点耗干楚国的国力,此消彼长,等到吴国的国力超过了楚国,那就是大决战的时候了!
                    这一招,就是所谓持久战与游击战。
                    简单说来,无非就是十六个字: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IP属地:四川53楼2011-06-16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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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招了,从前晋悼公跟楚国争霸,用的也是这个方法。
                      不过,伍子胥的方法更高明,效果也更好,因为他的三万“海军陆战队”拥有机动灵活的优势,每次侵楚,都是速战速决,打完了就跑,跑完了回头再接着打,将游击战和持久战有机的结合起来,用速度持久的打击敌人,慢慢消耗敌军的有生力量,同时麻痹敌国使其发生自己不会大举进攻的错觉,最后再农村包围城市,突然直扑敌人的重点城市,一举定胜负!
                      这就是《孙子兵法》中所谓的,兵贵神速。
                      


                      IP属地:四川54楼2011-06-16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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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几年下来,楚在大别山以东的城邑及属国悉为吴有。至此,楚国失去了与吴军对峙的缓冲地带,又连年被吴军袭扰,疲于奔命,导致诸侯离心,盗贼蜂起,内外动荡,百姓苦不堪言。
                        伍子胥与孙武,这些年来真是度过了一段激丨情燃烧的岁月。他们在一起,为共同的政治理想并肩奋斗,而他们的大王又是这样的野心勃勃更懂得知人善用。他们对彼此都这样的了解,他们每天讨论的,都是最伟大的事业与梦想——他们要让吴国成为傲视天下的霸主,即使是让中原诸侯心惊胆寒的楚国,只要他们愿意,一样能将之亲手覆灭!
                        仔细想来,那一段被仇恨日夜着煎熬的岁月,却是这样的美好,那是许多人一生也无法企及的辉煌。
                        


                        IP属地:四川55楼2011-06-16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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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年的准备,伍子胥他们终于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这股东风,就是一个绝好的时机,一根最完美的导火索。
                          这个绝好的时机,很快就出现了。
                          归根结底,还是楚国自作孽,不可活。
                          原来,从前的楚平王以及费无忌,早已魂归天国了,如今在楚国当家的老大,乃是楚昭王以及令尹囊瓦。(到头来,伍子胥还是没能手刃仇人,世界上最遗憾的事,莫过于此。)而这个楚昭王,正是楚平王与秦女孟嬴所生的那位太子珍,当时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毛孩儿,一切大权,都把握在令尹囊瓦的手中。
                          而糟就糟在,这个囊瓦同费无忌一样,也是一个小人,而且有过之无不及。
                          他贪财。
                          其实当官的,很少有不贪财的,但是事情,不能做得太过分。
                          而囊瓦这小子,就是贪过头了。他万万没想到,他这一贪,竟给楚国惹来了弥天大祸。
                          


                          IP属地:四川56楼2011-06-1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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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在楚国的北边儿,有两个小国,一为唐国,一为蔡国,它们都是楚国的忠实小弟。
                            有一次,唐成公与蔡昭侯来楚国郢都拜见楚王,还带了一大堆宝贝来拍马屁。
                            蔡昭侯是个土财主,比较有钱,他带来了一双羊脂白玉佩,二副银貂鼠裘,并各将一件献给了楚昭王,自己则留着另一套,两人穿在身上就像情侣装一样,出入朝堂,羡煞旁人。
                            楚令尹囊瓦看着很眼红,他也想要这么一件貂皮大衣,穿在身上多飒啊,你蔡侯朝贺完了就要回去,留着那衣服有啥用,不如给了我,让我和大王同穿情侣装,一对璧人,笑傲朝堂,岂不是一段千古佳话?
                            可是蔡侯不舍得给,也不愿给,他想:楚王才是我的老大,你算个什么东西,给你,哼,别糟蹋了我的宝贝!
                            囊瓦自讨了个没趣,十分郁闷,于是他又接着去找唐成公索贿,希望这个家伙会稍微识相一些。
                            


                            IP属地:四川57楼2011-06-1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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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唐成公也有宝贝,乃是两匹宝马,名为“肃霜”,他架着这两匹高头大马在楚国大街上往来驰骋,威风凛凛,帅气逼人,郢都的楚国MM们一下子被这位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唐成公迷倒了大半,更是羡煞旁人。
                              可惜,唐成公与蔡昭侯一个脾气,怎么说就是不松手。
                              囊瓦于是大怒,竟派人将蔡昭侯和唐成公这两个倒霉鬼软禁起来,不放他们回去,而且一扣就是三年。
                              囊瓦这就是做过头了,索贿不成就绑架人家,这跟黑社会有啥区别。
                              结果,唐国人与蔡国人没辙,只好乖乖交出宝贝,总算把人给赎了回来。
                              蔡侯与唐侯吃了三年的苦,如今虽重获自由了,但他们心里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两人一商量,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投靠吴国,跟楚国人翻脸!
                              


                              IP属地:四川58楼2011-06-1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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