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性德吧 关注:83,311贴子:189,755

关于卢兴祖澳门诈贿案,一些零乱的札记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按语]“南国素婵娟,春深别瘴烟。”(《茉莉》)“整翮辞炎服,乘春向帝畿。”(《朱鹭》)纳兰容若的这几句诗,颇有借物咏怀之意,以所咏之物拟于其妻卢氏,无不毕肖。在南方度过童年的卢氏,度过了怎样的人生经历?考察其父岭南宦迹,无疑应为纳兰研究题中应有之义。然而,这一问题又非常复杂,要找到新的资料,取得新的进展,谈何容易。下面的文字,只是我近日阅读的一些零乱札记,很多问题尚留待解决。匆匆贴出来,供大家讨论而已。


IP属地:北京1楼2011-08-04 16:51回复
    关于卢兴祖澳门诈贿案,不仅为广东明清史专家关注,也为纳兰研究者所注目,因为此案的主角之一——两广总督卢兴祖,乃是纳兰成德的岳父。
    卢兴祖于康熙六年十一月因诈贿案而死。七年之后,也就是康熙十三年,纳兰与卢兴祖之女结婚。这时,纳兰成德之父明珠已是权倾朝野的大臣,卢氏家族虽然仍然有人在朝廷做官,但二者地位悬殊。明珠为何要选择一个罪臣之女为长媳?颇引起人的不解。
    目前对卢兴祖澳门诈贿案的研究,以汤开建教授的《康熙初年的澳门迁界及两广总督卢兴祖澳门诈贿案》、韦庆远教授的《清初的海禁、迁界与澳门》讨论最为详明。两位的论文均以三件《刑部残题本》(收入《明清史料》己编)为切入点,结合澳门方面的外文史料,就卢兴祖诈贿案产生的背景、发生的过程等,作了非常深入的讨论,勾勒了这一重大事件的基本轮廓。
    另外,近年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辑出的《卢兴祖所呈香山县知县姚启圣货单贿单审答过情节册》(收入《香山明清档案辑录》一书),长达一万七千余字,当是探讨该案件早期发审情况最重要的史料。不过由于此件资料发现较晚,汤、韦二位的论文均未纳入讨论范围。
    下面根据汤、韦二位教授的研究成果,对卢兴祖澳门诈贿案的大致情况作一梳理。


    IP属地:北京2楼2011-08-04 16:51
    回复
      关于卢兴祖的死,史料有三种说法。其一是自杀说。美国学者wills称:“1668年1月9日,卢兴祖在狱中自杀,极可能他已获悉自己被判处死刑。姚启圣去职,和商人们被科以重罚,损失惨重。卢自杀那天,他们的重罪皆被赦免。”《居业堂文集》姚启圣传也说:“督抚皆自杀,而公罢官。”其二是赐死说。Montalto de Jesus《Macau Historico》这样描述:“皇帝得知广东总督为一己私利默许对外贸易后,意味深长地赐给他一条丝带,总督自杀,其一百多名属下均被处死。”其三是平南王夹死说。这种说法少见提及,后面予以重点介绍,这里暂且略过。
      纵观卢兴祖澳门诈贿案,涉案主要人员卢兴祖、姚启圣以及广东巡王来任之间,以及他们和住澳葡人,和中央政府、中枢官僚之间,呈现出非常复杂的关系,现有档案恐怕只是全部事实的冰山一角。而另一个重要势力——平南王在此一案件中的影响,尤其不容忽视。我们可以大致分析如下:案发前,卢兴祖、姚启圣、平南王、住澳葡人的利益是一致的,都希望中央政府允许葡人居澳并通商,以获取各自的利益,或者解决自己面临的难题。但案发后,为求自保,各人无疑会呈现推委责任的情况。从残存档案里,我们似可理出这样一些线索:(1)案发初,由卢兴祖审查,他似有将责任推到姚启圣,甚至平南王身上的可能,而王来任也被牵连进来。《居业堂文集》卷五说:“督抚忌公(姚启圣)才,顾以通海劾公,将置公死。”Wills亦称,“卢兴祖显然已将姚下狱,欲将一切归咎于姚启圣。”这都说明,居于利益链条下端的姚启圣极有可能成为替罪羊。(2)平南王参与至少是支持了通商事件。韦庆远先生的文章已指出,在禁海和迁界政策推行时,广东最受不得这种禁锢的,是平南王尚可喜及其长子尚之信。他们始终背着中央政府,半明半暗地通航贸易。尚可喜作为封于广东的藩王,有节制广东总督、巡抚的权力。卢兴祖以上奏请免迁移,换取澳人20万两白银的做法,按档案中的记载,实是平南王府传话。刑部审问卢兴祖的残档中有:“一日,王差伊标下佐领刘炳到我跟前来说,澳人向迁移去的人说,不叫迁移,并叫海上贸易,给钱贰拾两。告诉时我说听见了,且慢慢定夺。”就是例证。而这一动议,极可能是发端于姚启圣。案件审理过程中,姚启圣为清洗自己的责任,曾求助尚可喜:“公(姚启圣)夜见平南王,以危语动之,王上疏白其枉。”南下澳门的动议,和可能是姚启圣与平南王先期达成共识,然后由平南王传话给卢兴祖。待卢兴祖上奏获允后,又由姚启圣等人去实施索银、通商。(3)案件审理中,姚启圣和平南王结成联盟,朝廷官方对于这件大案的处置是十分暧昧的。康熙帝深知,此案最大的后台是平南王,但尚无力做出处理,只能隐忍不发,草率结案,因此卢兴祖成为替罪羊。数年后清政府有撤藩之举,实因藩政的弊端,早已在此类事件中暴露无疑。


      IP属地:北京4楼2011-08-04 16:52
      回复
        《清实录》对卢兴祖的记录如下:
        ○顺治三年七月丙午,升工部理事官佟国允、为本部侍郎,卢兴祖、为工部启心郎。
        ○顺治九年六月庚戌,增设五城巡城汉军理事官各一员,以彭士圣巡视中城,郭如龙巡视东城,刘显贵巡视南城,卢兴祖巡视西城,杨茂春巡视北城。
        ○顺治十四年正月壬子,以西城理事官卢兴祖为大理寺右理事官。
        ○顺治十六年十一月癸酉,议政王、贝勒、大臣等,会议会推沈文奎各官罪。……礼部尚书王崇简、工部尚书刘昌、礼部右侍郎宁古里、沙澄、工部右侍郎张缙彦、副都御史袁懋功、大理寺少卿卢兴祖,各罚俸半年。
        ○顺治十八年五月戊辰,升大理寺少卿卢兴祖为广东巡抚。
        ○康熙四年二月癸未,升广东巡抚卢兴祖为广东总督。
        ○康熙四年七月戊申,兵部覆广东总督卢兴祖疏言,粤东水师,旧额战兵一分、守兵二分,当此海疆未靖之秋,战兵不得独少,应令战守各半,从之。
        ○康熙五年五月乙未,敕谕安南国黎维禧:自尔父抒诚进贡以来,朕遣使锡赉恩礼有加,兹海寇杨二、杨三、横明标等,久逋……。近两广督臣卢兴祖奏至云:此数贼并洗彪妻子等,俱藏匿尔所属海牙州官潘辅国处。
        ○康熙五年十月丙辰,广东广西总督卢兴祖疏言,粤西土司,俗无礼义,……争替争袭,连年不解。
        ○康熙六年十一月戊午,广东广西总督卢兴祖、广东巡抚王来任,自陈不职,并革任。
        卢兴祖顺治十八年外放广东巡抚之前,一直居在北京任京官,和明珠同在一城。明珠和卢兴祖具体有着怎样的交集,这需要学界进一步发掘资料。不过我们知道的是,纳兰性德原配卢氏,出生于顺治十四年,其父时在大理寺右理事官任上。顺治十八年五岁时,她当随父去了南方。卢兴祖康熙六年死时,卢氏十一岁,纳兰十三岁。七年后,他们结缡。
        “树节五羊,申威百粤,珠江波静,冠赐高蝉,铜柱勋崇,门施行马。”卢氏童年所经历的,哪是什么“珠江波静”,直是“惊涛骇浪”!她对人世间冷暖炎凉的体认,或与纳兰“如鱼饮水”差不多吧。


        IP属地:北京7楼2011-08-04 16:54
        回复
          谢谢楼主,关于卢的诈贿案,确实正史极少提及。但个人觉得这件案子对卢氏与纳兰家渊源比较有研究意义。
          经历了这种巨大变故的总督之女不知道流落何处,何人抚养。而且我觉得她应该也是世情通透,冷暖自知的,可能不是传统意义上温静自闭的闺阁少女。
          我还是觉得明珠力主撤藩与尚家有所关联。如果不是旧识故交,很难想象当时以明珠的权势,会让长子娶一个罪臣之女。而且明显康熙是不待见卢兴祖的,居官无善状的评价。
          其实结合纳兰诗词,也可以稍微佐证纳卢两人可能从小就相识。


          来自掌上百度8楼2011-08-04 17:56
          回复
            还有,个人觉得卢兴祖和王来任的作用,应该还有一点,就是朝廷安插在藩王身边的一个眼线。如果卢兴祖之死取尚家审讯致死说,那实在是一石二鸟之举。


            来自掌上百度9楼2011-08-04 18:17
            回复
              楼上跟我想的不谋而合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1-08-04 18:37
              回复
                藩镇政治时代,地方总督、巡抚本来就有代表朝廷监督藩王的作用。
                但是,地方官员毕竟又受藩王节制,他们是进退两难。象卞三元那样吧,什么都听藩王的,日后藩王出事之后自己没有好果子吃;象甘文昆那样吧,下场大家也是看到了的。
                当然,多数情况上演的不一定是这样的“无间道”。就卢兴祖而言,广东的大事,他不可能不受到尚的节制,但一旦出了事,如果你稍微让人感到是在把责任往藩王那里推,你就没有好下场了。


                IP属地:北京11楼2011-08-04 19:19
                回复
                  5岁前,当跟卢氏跟父母在北京,和明珠一家有交往的机会。
                  11岁-18岁之间,也就是卢兴祖死了之后,卢氏当然也会跟着母亲回到北方。
                  这两个时间段,都是有可能和纳兰家交集的。
                  如果真是5岁前都有了娃娃亲,卢兴祖之死,不能不对明珠有所刺激吧。那么后来他力主撤藩,也可能夹杂了这点私心在。


                  IP属地:北京12楼2011-08-04 19:25
                  回复
                    诈贿案虽然重大,从发生到结束,时间不长。不过11岁的卢氏,绝对经历了一段难忘的岁月。
                    卢兴祖案发,极可能和苏克萨哈倒台有关。


                    IP属地:北京13楼2011-08-04 19:30
                    回复
                      回复12楼:
                      有娃娃亲,应该可能性不大,八旗不经选秀应该不能有婚约。其实我觉得着眼点也许还是在明珠兄长身上,对于他来说,长兄如父,如果郑库和卢家有任何姻亲关系,他应该倾力维护的。
                      而且,卢氏墓志铭里那句潘杨之族也让我有所联想,如果那句是指两家世亲联姻呢?


                      来自掌上百度14楼2011-08-04 19:59
                      回复
                        回复11楼:
                        其实尚可喜还算善终了,可惜他儿子拎不清。。。


                        来自掌上百度15楼2011-08-04 20:01
                        回复
                          说的有道理。应该从明珠身上再做些文章。
                          南平王确实在藩王里算是清醒的,是他儿子跋扈。


                          IP属地:北京16楼2011-08-04 20:06
                          回复
                            回复13楼:
                            这个是可能的,而且当时朝政还未必是康熙做主。
                            我对卢氏之后的经历有些兴趣是在于,她经历了这些后,所托何人,会不会象纳兰词里写的半世浮萍随逝水,这样就相当吻合了。但墓志铭里的高门妙拣之类的词又让我有疑惑。
                            但明珠对卢家的维护确实很明显,曾经看到过有人为了讨好明珠,打压姚启圣的说法,但具体出处还没找到。
                            还有之后卢腾龙的举荐上。


                            来自掌上百度17楼2011-08-04 20:08
                            回复
                              通常情况下,卢兴祖死了后,藩王还没有大胆到对卢的家属怎样的地步。而当时的康熙,确实还做不了主,但无论是康熙还是鳌拜,应该不会对卢的家属有什么。对鳌拜而言,他有更重要的对手,而不会是一个死去的地方官员的家属。
                              如果有人倒好明珠打压姚启圣的话,看是什么时候,值得关注。


                              IP属地:北京18楼2011-08-04 20: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