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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言自语】这只是个有话就说,没话就匿的地方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谁也不喂了。
只想找个可以抱怨可以自己发花痴又没多少人看见的地方。
我没学凌啊。


1楼2011-08-25 16:03回复
    我看见了…


    IP属地:湖南2楼2011-08-2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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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愈之后,从总局回到自己的那一点小破地方,突然发现已经全体岗位大调整,我的位置换到了一个男同事的对桌。
      而且得知,如此大动静的换岗,起因是某个同事的辞职。
      这个唯一和我关系好的同事,就在我因伤去总局的前一天,向领导交上了辞职报告。
      原因她没有公开说,但我是知道的。她曾经向我提起过,包括对现在单位工作模式、人际关系的看法。
      这个同事是个工作能力很强的女孩,她的离去,给领导带来的触动相当大。我以为会有一些好的变化,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结果。
      这几天领导的所作所为,让留下来交接工作的她相当心寒齿冷,也让我的心更加动摇。然而,我刚从总局回来,所以我十分清楚,领导刚刚给档案室打了电话,以我们的档案为要胁,让我们明年3月之前谁也走不成。
      她万幸自己先提走了档案。
      没有新人分过来,所以我们留下来的人平摊了她的工作。我分到了三项新任务。
      面对刚刚接手还无从下手的工作,我一无所知,一脸茫然,一头雾水,一筹莫展,一……
      唯有拼命去适应。工作一下子增加了那么多,工资待遇却和以前一样,我心里感觉很不平衡。
      别跟我说什么是个锻炼能力的好机会之类的话,我没那个闲心去考虑什么提升能力的问题。我很现实,因为我TM必须养活自己,还要每月给家里寄钱。
      对不起,我很世俗。因为我根本不具有超脱的条件。


      3楼2011-08-2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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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当没看见吧……


        4楼2011-08-2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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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诶,同抱抱闲酱
          我们现在面对的情况还真是很像。
          我基本跟你差不多,那个要好的同事也是个工作能力很强的女孩。
          她走了以后我们那的小喽啰只剩我了,她的活势必要加到我头上。
          也是我完全没接手过,一点也不会的事情。
          我们互勉吧,加油!


          IP属地:日本5楼2011-08-2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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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酱加油~~一起努力吧~~


            6楼2011-08-2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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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抱怨正常得很, 还是那句----加油吧, 支持闲M


              7楼2011-08-25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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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集中办公的现场逃回来,不知会不会有人发现。估计那么混乱的场面,可能不会有人觉出少了一个人吧?
                右手五根手指,三根手指上缠了创可贴,觉得好别扭。突然想到岚桑,他的手指上总是缠着白色的绷带状不明物体(什么不明物体啊那根本就是个绷带吧喂~),虽然很有特色也很帅,但是,别人不能体会到,他自己却一定觉得很苦逼。
                因为这几天,我觉得自己苦逼透了。
                集中办公的办事效率真是不敢恭维,折腾半天,基本啥事也没办成。我只顾干自己该做的,做完之后直接回了单位。没办法,最近我很忙,在那边耗不起。
                怪不得老有人说国家【哔——】部门总是闲着不干事呢,我看也确实如此,一个个谁也不着急,只有我们这群苦逼人士一天到晚在忙,还总挨大家的骂。


                8楼2011-08-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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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整体都很懒散,不想干活。上周实在太累,周末又没怎么休息。
                  我是个无论啥地方,只要人一多就觉得害怕的人,这两天这个毛病又犯了,不想去GS吧,决定还是先回琥吧混好了。琥吧人少,本来混在那里的几个现在也常驻GS吧了,貌似琥吧有意义的地方也只剩下了签到闲聊帖。
                  自己一个人一手建起来的,看着如今的情况,还是觉得有点悲凉。


                  9楼2011-08-2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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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8月5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在本市【马赛克】区某巡防队宿舍内,盗窃诺基亚N70手机一部、飞利浦X3手机一部,共计人民币500元。
                    这位哥们,你太强了!
                    


                    10楼2011-08-2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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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想到我以前在法院看到的一个案子
                      有个人在街上摆摊,把电脑里的不和谐录像拷到路人手机和存储卡里,收取5元。
                      结果被当场抓获,判了半年还罚了1000


                      IP属地:日本11楼2011-08-2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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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的啥罪?是传说中的“传播【哔——】物品罪”么?我对这个罪名相当无语。
                        不过这哥们真苦逼啊,多大点事啊,半年+1000……估计要是被我们抓住最多拘留几天完事。难道他正撞在严打的枪口上么?
                        


                        12楼2011-08-3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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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就是传播不河蟹东东罪
                          反正超无语。
                          我记得那人年纪也很小,90年的貌似,真够悲催的。
                          以前在法院没事干的时候经常在系统里看各种好玩的案子


                          IP属地:日本13楼2011-08-3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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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里倒是也常有一些有意思的案子,而且我们这一级接的报案一般都到不了上法院的程度,更是五花八门……记得四月份有一次有个男的来报,说被另一个男的入室【哔——】了还不说,还被拍了【哔——】照,还被抢了钱。我当时记录的时候一边写一边听着,巨寒……
                            


                            14楼2011-08-3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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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口水喷了
                              我以前是民事庭专弄离婚啊继承之类的
                              整天看到一堆人在法庭上吵啊吵
                              其实我喜欢看杀人碎尸之类的案子(你这什么口味啊喂!)
                              但我们那只是个基层法院,没这种案子,最多也就是砍了人家几刀,故意伤害罪。


                              IP属地:日本16楼2011-08-3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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