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偏北。
莫景轩最喜欢的便是这四个字。
莫明的执恋。
他总和唐云说,终有一天,他要去那座西北偏北的城市走走,那里是他的归属,也是他的末路。
唐云并不喜欢莫景轩说这些话时的语调,低沉的没有起伏,夹杂在吉他的响声里便有种撕裂的错觉。
可那人却一脸的安然,天赐的好皮囊上那三分笑意就将那些零落的破碎都隔了开去,再也见不得分毫。
唐云常和莫景轩说,他该写诗,却不该唱歌。
莫景轩便笑,轻轻拍着吉他告诉唐云,他的诗写给所有的人看,他的歌却只唱给那座西北偏北的城市听。
唐云微微眯起眼看着莫景轩手下那把古旧的吉他,忍不住想要叹息。
十五岁前就写诗的人,她认识很多,可三十五后还在用吉他唱歌的人,她只认识莫景轩一个。
可是她却固执的爱着这个风流多情的男子。
就像固执的唤南京为金陵,叫着那座西北偏北的城市为长安。莫景轩有很多常人很难理解的怪癖。
只有唐云不会对此有任何评论。
我要埋骨在那里。
莫景轩说那句话他说了太多遍,却始终求而不得,终于成了一种执念。
唐云就笑,垂眉低眼依旧一言不发。莫景轩怎么会知道,他业已是她的执念。
爱不得,怨不能。
唐云认识莫景轩那年刚大学毕业,拿着一流大学的文学学位去一家普通报社做编辑,那时她遇到的主编,就是莫景轩。
她早就听过莫景轩的名字,也曾读过莫景轩写的东西。
某种程度来说,莫景轩曾是她青春时的憧憬和向往。
后来莫景轩听她这样说时笑了很久,然后才偏过头半是认真的看她,慢斯条理的开口,“大抵,年少时人都会喜欢一些无病呻吟的东西吧。”
唐云才要辩驳,莫景轩便打断了她。
他说,“你别不信,其实所谓喜爱不过如此,时间长了,也就淡了。”
然后他微微眯起眼,笑的一派温柔,手里的扇子堪堪转过一个半圆抵在下颌上,“小云儿,要知道,人可是一种很薄情的动物。”
他人生的俊逸,面容又显得年轻,这番做下来还真有几分肆意风流的意味。
唐云被他的行云流水的动作弄得有些愣神,却还是很快反驳了回去,“薄情未必不长情。”
莫景轩只是笑,摇了摇扇子要她去干活。
几天后,唐云才在杂志的扉页上看到了莫景轩那时没有说出口的东西。
『现下,即使我字字研读,也再也无法重现第一眼看见「只白衣那么一次」的惊艳。如此想来,总有些事情是回不来的,而这些,大体不会因人而异。』
莫景轩的散文随心所欲的紧,可偏偏文字又绣满了灵气,让人怎么都舍不得。而他诗,则是那暗夜里点缀着的独星,只一点,就让人惊艶。
但莫景轩最出名的,却是他的情。
他容姿上佳,挑眉浅笑间还夹着时间淀下来的特殊魅力。又长袖善舞,调情暧昧于他自然只是常事,故而与他一夜风流者多不可数。
这个上一秒还深情款款对一个人说着爱的人,下一秒就又会转过头对另一个讲着甜言蜜语。可莫景轩任何时候看来都无比真诚,让人无法挑他半分不是。
“他的存在,就是你飞蛾扑火的理由。”
唐云已记不得这句话出自莫景轩的那位情人。
可这句话,到底是没有错误的。
莫景轩身上有着一种近乎奇异的吸引力,与他春风一度的人对他的评价向来很高,甚至有些女子在远涉重洋后还不忘寄信给他。
但莫景轩却从不给任何人回信。
他可以为一个人绞尽脑汁的吟诵情诗,却不会将那些风花雪月付诸文字。
在接触过后,一个温婉可人的女子在他眼里见不得比他手里的扇子好得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