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永州市零陵区法院的法官们抱怨:法院的办案经费制度不合理,每办结一起执行案,法院才拨付办案经费300元,其中包括车辆加油费等等;外出办案没有车辆,往往要向法院办公室借车,是否借得到,还得要看是否排得上号,借到了,也要自己垫付加油费。对好多执行案来说,经费短缺,无法办好,办案法官面临尴尬。
作为当事人,求法官的次数多了,听这样的抱怨多了,付这样的开支多了,也非常为难、非常尴尬:法官外出办案,需要得到当事人找人、带路等方面的协助,每每看到法官为自己办案还要自掏腰包,心中难忍,面对法官要当事人自己安排车辆的要求,更是进退两难。
面对如此办案经费制度,法官和当事人都难免尴尬,难以自处。因为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不同,有的可能很容易就结案了,法官和当事人当然都皆大欢喜。有的就难了,案件本身执行难,又位处偏远农村,车子来回一趟一两百公里,加油费、吃饭都是要解决的问题;有的更是经过一审、立案执行几年无果又由法院本身启动再审、二审,还有可能还再审,每一个环节都要找对方当事人好多次,还要面对对方的故意躲避,区区300元办案经费,又岂能了结!面对如此多的出出进进,当事人早就心力交瘁,又岂能负担这些没完没了的支出?
法院是国家机器,是国家权力的重要机构,运转经费又国家拨付,其职能就是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法官办案的起码经费却得不到满足,那么法院的经费用在什么地方了?如此办案经费制度,又岂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院的经费管理应该整顿了,零陵区法院的办案经费制度更要改改了!
作为当事人,求法官的次数多了,听这样的抱怨多了,付这样的开支多了,也非常为难、非常尴尬:法官外出办案,需要得到当事人找人、带路等方面的协助,每每看到法官为自己办案还要自掏腰包,心中难忍,面对法官要当事人自己安排车辆的要求,更是进退两难。
面对如此办案经费制度,法官和当事人都难免尴尬,难以自处。因为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不同,有的可能很容易就结案了,法官和当事人当然都皆大欢喜。有的就难了,案件本身执行难,又位处偏远农村,车子来回一趟一两百公里,加油费、吃饭都是要解决的问题;有的更是经过一审、立案执行几年无果又由法院本身启动再审、二审,还有可能还再审,每一个环节都要找对方当事人好多次,还要面对对方的故意躲避,区区300元办案经费,又岂能了结!面对如此多的出出进进,当事人早就心力交瘁,又岂能负担这些没完没了的支出?
法院是国家机器,是国家权力的重要机构,运转经费又国家拨付,其职能就是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法官办案的起码经费却得不到满足,那么法院的经费用在什么地方了?如此办案经费制度,又岂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院的经费管理应该整顿了,零陵区法院的办案经费制度更要改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