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茕兔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古艳歌》
现在想来,那是怎样的一个夜晚,记忆如夕阳下的残影,逆着光,斑驳陆离。
燕国的雪素来是伤人的,剔除了呢哝软语般的柔情,更呈现出一片毫不掩饰的壮阔。茫茫白雪将废墟哄骗入梦乡。那人手执残虹在寒江畔高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法场上得绞绳与被雪沾湿的衣袖一起在风中飘荡,他想抓住,却只留下一滩冰水。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他不知道,那一身临行前的银装素裹,将成为荆轲的寿衣。
早醒的梅被雪压低了枝头,噎着气吐露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芬芳。园中的白雪温婉如玉,全然成了一件仅供观赏不可亵玩的艺术品。荆轲拎着酒坛子,半酣半醒,左摇右晃的撞上了门槛,索性靠着它坐了下来。恍惚的意识中掺杂着梅香,连屋内时暗时明的古琴声也成了风月时光的良辰美景。
“小高。”荆轲里面模糊地喊了一句。
琴声戛然而止。白衣的琴师收起素手,等待着从这一片岑静中又窜出的两颗火星。
但终究是没有听到后面的半句,大概是真的醉了。荆轲随性地将那一坛子整个掷向中庭。毕竟是习武之人,坛子不偏不倚的撞上了假山,便化为一堆碎片。随着“哐当”一声,在柔软的雪被上留下一串凹凸不平的坑陷。惊起园中觅食的鸟儿,闹得不可开交。
“这么一园子的雪就被你糟蹋了。”高渐离缓缓走出来,无名愠怒。“这等了数十天的雪只消一个动静,就会毁于一旦。你啊,从前在酒肆也是,害我一整天的兴致都没了。
荆轲歪着头笑了,他不理会地扶着门框站起来,却不注意绊上一颗石子。顿时重心不稳,整个儿栽在高渐离的怀里。
“你的肩膀还是这么硬,说出去又是我亏待你。”
“大哥,回去吧。”接待他的仍是一张冷脸。
“……燕丹让我刺秦前,你还会击筑么……?
空气变得稠密了,被无形的香炉熏香。灰褐色的鸟儿扑扇着翅膀将这回声轻轻送还。
“……深冬里也有子规么……?”
惟有缄默,别无他般。
秦国的大殿是冷的,和雪的绵柔的肤浅的冷不同,是不能用烈酒抵御的。大殿上每一团火焰的奄奄一息的余烬,都化为匍匐在地的死荫,躲在角落里,缝隙中窥探。台上的戏算是终了,戏子却迟迟未下台——他已经咽了气。黏稠的血液有如千万条受惊的蛇,惊慌地歪扭着身子钻入狭隘的地缝,留下一张细密如网的痕迹包裹住这个浑身冰凉的可怜人儿。戏子的眼前只有那些纵横交错的梁柱——他已经无力再看别处。荆轲也曾想过,如果当初随同的助手不是秦舞阳而是高渐离,他倒能安心赴死。但这不过是转瞬之间的念头,下一秒便阴阳两隔。荆轲是固执的,那次在酒肆是,劫法场也是,他至始至终都不让那白衣的琴师染上一滴凡尘的血污。作为抚琴的文人,便不该卷入一场政治厮杀,这是他的原则。却没有料想到当他倒在秦大殿时,前后两个想法之间的矛盾性。
一错,便失去了争辩的余地。
司命终是要来的。那双执掌生死的手,抚过流离他乡之人的白骨,抚过支离破碎的旌旗,抚过慵懒沉睡的百合,竟生得如此温暖。由于长期练琴而纤细修长的手指,缓缓滑过棺木中的尸骸。平素白净的皮肤沾染上一圈血污。他不敢看,任凭血迹啃食上衣袖,凝成暗紫色的血块,成了指纹间洗不去的伤痕。佛说,世上最珍贵的是现在的一切,而面前只有尸骨,没有任何感情波动的,被抽丝剥茧后的尸骨,甚至连“遗体”也称之不上。
荆轲。舌尖与下颚触碰两次,不带一个饶舌音的念道:“荆——轲——”
在世人面前,他是执剑的刺客,被无数修饰词添油加醋过的一段历史。在燕丹田光面前,他是被委与重任的荆卿。而在自己面前,他是那个荆轲,摆着一张神经大条的笑脸,死缠烂打地骗自己付酒钱。
在他之前还有别人吗?大概是没有了。实际上,如果那年雪夜里没有遇上这个语调时而轻慢时而严肃的醉汉,可能根本就没有现在的高渐离。烈云烧兀自将记忆中的杂草燃尽,但在满腔甜腥的最后用辛辣作尾。
“喂,你可别死啊。我可不想在打架的时候旁边没人弹小曲给我听。”
现在,琴声依旧。只是,旁边少了一位听众。
为了摆脱秦兵费了一番周折,在这荒郊野外的茅屋里安顿下时已是傍晚。拖着一身疲惫的高渐离一沾上床便沉沉睡去,再不管那散乱的琴和剑。
当天还泛着金刚鹦鹉羽翼末端的蓝色时,床上的人被一阵热气惊醒,带着氤氲的水汽和特有的甜杏仁味。用于遮盖的衣服磨蹭了两下就掉下床去。高渐离一脸惺忪:“大哥,你又喝酒了。”荆轲不恼,一把拽起高渐离颇为细嫩的手臂:“走,带你去看未眠之花。”
花在夜间是不眠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可面对兴致勃勃的荆轲,也不好煞了风景。只是现在是暮春,该有什么花未眠?
荒岭中的路极为麻烦,好在荆轲有份为后人开山辟路的自觉,再循着被打柴的樵夫踩出的小径,天知道他在这种地方是有何闲情逸致。
山路急转直下,似乎马上就要趔趄摔倒。再仔细看时两旁道路上泛起星星点点的白色。蓦地,那雪花石的白便变成“云块”。从脚下一直延伸过去几百步,都是安静凄清的花林。层层叠叠的白色花朵累在枝头,有如一片盛放的初雪,在幽谷中韶华胜极。
“梨花么……还是……”
“是荼蘼。”荆轲接过话。他的指尖绕过娇嫩的花朵,树枝也像大家闺秀般微微颔首。
花未眠这众所周知的事,竟成了新发现花的机缘。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高渐离后悔没有带一张琴来,将这一树荼蘼融入乐曲。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荆轲回过头,带着坏坏的笑容。“荼蘼开在暮春,到盛夏再齐放,本来在老家门前就有几棵,从前去玩时还被扎着呢。”他说的开心,笑起来像个孩子。
“你带我来,究竟是干什么?”
荆轲没有直接回答,径自去折那花枝。不料用力过大,荼蘼花瓣散了一地。“从前有人折梅送友,不过早就误了梅花的花期,那么以荼蘼取代,是否可以将就一下?”
高渐离将手上的花打开,别过脸去:“你知道荼蘼的花语吗?”
荆轲一愣,一把抱住身旁的人儿,说:“知道,我当然知道。”
花,已经开到荼蘼。我们,也将说再见。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