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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颜无耻的搬运} 阿尔哈兹莱德的油灯 翻译: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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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喂狗。勿插。


IP属地:浙江1楼2012-09-20 14:53回复
    转自 h百tt度p://trow.cc/f娘orum/ind度ex.php?show娘topic=23949
    阿尔哈兹莱德的油灯
    原著:August Derleth (and H. P. Lovecraft)
    笨拙的译者:竹子
    译者声明:
    本译者英语水平有限,因此多数采取意译为主,不敢称精准,只求忠实。精通西文、看过原版者自然可发现该版的误译不符之处,务必请一一指正;或有写文高人,塑造气氛之大师也请点拨一二,在下也诚惶诚恐,虚心受教。虽此文为德雷斯所著,但许多文字依旧颇为怪异,故需见谅。故如有考据党希望详细考证,可向译者寻求英文原文,或者共同探讨。因版权问题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请咨询德雷斯继承人翻译权事宜


    IP属地:浙江2楼2012-09-2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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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祖父惠普尔失踪七年后,华德·菲利普斯收到了那盏油灯。和安吉尔大街上那座菲利普斯居住生活的大宅子一样,这也是他祖父留下来的财产。虽然自祖父失踪之后,菲利普斯就一直居住在房子里,但这盏油灯却一直由老人的律师保管着,直至七年期满,老人被推定死亡之后才转交到了菲利普斯的手上。这也是他的祖父的意思——按照老人的吩咐,一旦出现任何意外,不论是死亡还是别的情况,这盏油灯必须交给律师妥善保管;菲利普斯可以在惠普尔留下的那间大小可观、保存着大量宝藏等待他发现的藏书室里随意地翻阅浏览。在阅读过大量书架上的典籍,变得更加成熟稳重之后,菲利普斯才有资格继承祖父“最无价的珍宝”——至少老惠普尔是这样看待那盏油灯的。
      那年,菲利普斯才三十岁,健康状况不算好也不算坏,不过这也仅仅只疾病痊愈后的延续而已。积弱多病的体质让他的童年充满了痛苦悲惨的记忆。他出生在一个还算富裕的家庭里,但几次错误的投资亏空了祖父留下来的积蓄,因此留给菲利普斯的只有那座位于安吉尔街上的房子以及房子里的所有物件。长大后,菲利普斯成为一个给廉价通俗杂志供稿的作家;此外,他还接受了数不清的修订工作竭力挣取一些外快来维持生计——需要修订的全都是一些几乎无可救药的散文和诗句稿件,那些比他业余得多的作家们纷纷将自己的作品送到了他的手上,希望借由他奇迹之笔或许能将自己的作品变成铅字。长久坐在桌前的生活削弱了他对疾病的抵抗力;他很高,但却很瘦削,带着眼镜,非常容易感冒,还曾得过一次麻疹——这让他特别窘迫。
      他特别喜欢在天气暖和的时候外出闲逛,去他孩提时玩耍过的乡村田野里走一走,同时也会将自己的工作带到户外去完成。他经常会坐在同一片被树木荫蔽的可爱河畔,当还是个婴儿的时候,他钟爱着这片自己经常游戏的土地。经历过这么多年,锡康克河畔[注1]的这片区域依旧没有一丝改变。而总是生活在过去的菲利普斯相信,只要依恋着那些早年间经常出没而且至今不曾改变的风景便能挫败时间流逝的感觉。他在给笔友的书信中这样解释自己的生活方式“置身在这些熟悉的林间小道中,当下与1899或1900年之间的岁月隔阂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偶尔,我会在露出的风景中发现这座城市换上了仿佛世纪之末时的面貌,这几乎为让我感到惊讶。”除了锡康克河的滨岸,他还经常去攀登一座小山,纽塔康汉特[注2]山。他会在小山的山坡上俯瞰着家乡,等待日落,等待城市那让人迷醉的全景在入夜时迸发出新的活力。届时,那些尖塔与复折式屋顶或被覆上了一层暗色的橘黄与深红,或被打磨出了珍珠质与祖母绿般的余晖;灯火,一盏接着一盏地,眨着眼睛亮起来,让这座舒展在脚下的巨大城市变成了一片充满魔齤力的土地,菲利普斯常幻想自己会走进那片土地,而不是白天里的那座城市。
      [注1:Seekonk river,普罗维登斯旁的一条小河。]
      [注2:Nentaconhaunt,实际上是Neutaconkanut Hill,是普罗维登斯的一座公园,洛夫克拉夫特在1931年写信给友人的时候误拼了这个名字。]
      由于将白天的时间花在了远足上,菲利普斯经常工作到很晚。为了节省下自己微薄的收入,他在很早之前就放弃使用电力;因此,对他来说,祖父留下的油灯倒是有些用处。不过这盏油灯的模样实在有些古怪,而且明显非常古老了。那个深爱着孙子、并因为孩子父母早亡而与孙子结下深厚情谊的老人在留下这份礼物的同时还留下了一封书信。这封与最终遗赠一同送来的书信解释了油灯的来历——它来自阿拉伯半岛上一座历史非常悠久的坟墓。它曾经属于某个名叫阿卜杜尔·阿尔哈兹莱德的阿拉伯疯子,而且被认为是由传说中的阿德部落[注1]制作的奇物——据说阿德部落是古阿拉伯部落中最神秘、最不为人知的四个部落中的一个,这些部落分别是生活在南方的阿德部落,生活在北方的撒立哈部落,以及生活在半岛中部的塔斯姆部落与杰迪斯部落[注2]。油灯是很久以前在一座隐匿的城市里发现的——这座城市名叫埃雷姆,即千柱之城,它是由阿德部落的最后一代暴君沙戴德[注3]修建的,有些人也认为它就是无名之城[注4],有些人说它坐落在哈达拉毛[注5],也有人说它被阿拉伯沙漠齤里千变万化的永恒黄沙掩埋了,普通人无法看见它,但先知眷顾之人偶尔会碰巧撞见这座城市。在信的结尾,老惠普尔这样写到,“点燃或不点燃它会带来同等的愉悦。同样,在这两种情况下它也可能会带来痛苦。它是狂喜或恐惧的源泉。”
      


      IP属地:浙江3楼2012-09-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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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原文是Ad,也有称Aad,源自阿拉伯语。《古兰经》中称这个部落居住在千柱之城埃雷姆。]
        [注2:这四个部落均是阿拉伯历史上出现过的部落,但因为部落的灭亡而没有留下可靠的记录,因此现代对它们知之甚少,另三个分别是:扎姆德,原文Thamood,实际上是 Thamud;撒立哈,原文Tasm;杰迪斯,原文Jadis。根据《古兰经》的记载Tasm与Jadis因种族屠齤杀而灭亡,Thamud与Ad因为自身堕落而灭亡]
        [注3:原文是Shedad,但此处有误,根据阿拉伯传说,Shedad是Ad之子,在Ad死后,他与他的兄弟Shadid接替了Ad的位置,才有了后来的阿德部落。所以他应该是第一代的统治者。]
        [注4:原文是the Nameless City,但是与洛夫克拉夫特对无名之城的描述不符。洛夫克拉夫特的笔下的无名之城要古老得多。]
        [注5:原文是Hadramant,《古兰经》中常提到的阿德人聚居区。是今也门一省份。]
        这盏属于阿尔哈兹莱德的油灯看起来有些不同寻常。它似乎是用金子做的[注],有着一个小巧长圆形的壶身。油壶的一侧弯曲成了一个把手,另一侧则安装着用来放置灯芯点燃火焰的喷口。油灯上装饰着许多奇怪的绘画,连同着许多字母与图案排列成了一些词句。可是,菲利普斯没见过这些词句所使用的语言,虽然他懂得不止一种阿拉伯方言,但却完全不认识油灯上的铭文。此外,这些铭刻在金属上的文字也不是梵文,而是某种更加古老的语言——某种使用字母与象形符号的文字,其中一些甚至是象形的图画。菲利普斯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将油灯里里外外地打磨光亮,然后添满了灯油。
        [注:原文这前面还有一句话,It was meant for burning oil,翻译过来就是“它是用来烧油的”,但是前面已经将lamp翻译成油灯了,再重复说烧油显得有些多余,便删去了。]
        那晚,他收起了多年来用于照明的蜡烛与煤油灯,点燃了这盏曾属于阿尔哈兹莱德的油灯。温暖的色泽、稳定的火焰以及明亮的光线让他略略有些惊讶;但是他正在工作,因此菲利普斯并没有停顿下来思索这些事情,而是立刻投入到了工作之中。他正在修订一篇长诗,它的开头是这样的:
        “Oh,'twas on a bright and early morn
        Of a year long 'fore I was born,
        While earth was yet being torn,
        Long before by strife 'twas worn...”
        接下来的诗句愈发地老旧,显露出一种在很久以前就已经作古的文风。不过,通常来说,菲利普斯总会对古老的东西感兴趣。他始终生活在过去里,甚至还表达过一些观点来阐述过去造成的影响,并且有着一整套属于自己的人生哲学来适应这些影响。他构建了无人参加的盛典与不受时空约束的奇想;而这些想象总是来自于他早年间的领悟,并且密不可分地与他最内在的思想和感受纠缠在了一起;因此当他按着自己的心情誊写下的任何极富洞察力的文字时——不论读者多么坚信这些文字是真实的——他们都会觉得这些文字矫揉造作、充满异国情调并且调和进了传统老套的比喻[注1]。数十年来,一种热爱冒险、期盼探索风景、建筑、天空的奇怪感觉一直困扰着他的梦境。在他的脑海里总有一幅这样的情景:三岁大的他站在城市最密集区域里的一座铁路桥上向下眺望,感觉着有某些自己既无法描述也无法完整想象出来的奇迹正在迫近——他觉得奇迹与解放就隐藏在晦涩朦胧的维度里,在某些罕见的瞬间,它们仿佛触手可及,但却又要穿过古老街道汇成的远景,翻越无数里格[注2]的乡野山峦,或是登上通往层层雕栏梯台顶端的无尽云石[注3]阶梯才能抵达。菲利普斯希望能回到世界尚且年轻、人们也不那么匆忙的年代;回到十八世纪、或则更加古早的年代;回到那个人们还有时间谈论艺术、穿着体面典雅却不会遭致邻里侧目的年代。虽然如此,眼前这几行让他强打精神努力修订的诗句实在缺乏新意。面对着乏味的空洞诗句以及自己疲倦的精神状态,菲利普斯很快便发现自己已经昏昏欲睡,无力继续了。在意识到自己无法公正地对待这些枯燥的文字后,他将它们推到了一边,后靠在椅子上,打算休息一会儿。
        [注1:原文是 He had an idea of impersonal pageantry and time-and-space-defying fantasy which had always from his earliest consciousness be so inextricably bound up with his inmost thought and feeling, that any searching transcript of his moods would sound highly artificial, exotic, and flavored with conventional images, no matter how utterly faithful it might be to truth.]
        [注2:已废弃的长度单位,相当于三英里,洛夫克拉夫特特别喜欢用这个词。]
        [注3:其实就是大理石的别称(主要是指云南大理石),原文是marble steps,这里用这个称呼只是为了文字顺畅。]
        


        IP属地:浙江4楼2012-09-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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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忠实信徒竹子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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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提示的提示一下。本文主角名字叫做Ward·Phillips,Howard·Phillips Lovecraft的Ward·Phillips。(《穿越银匙之门》里也用过这个名字,不过那是个老头)(昨天又想了想,觉得吧“瓦德·菲利普斯”改成“华德·菲利普斯”更加符合这个文字游戏,于是就可以说本文主角名叫“华德·菲利普斯”,“霍华德·菲利普斯·洛夫克拉夫特”的“华德·菲利普斯”)
          本文大约写于1957年,最早出版在57年的合集《The Survivor and Others》,顺便一说,这本书全是洛夫克拉夫特与德雷斯“合作”的故事——当然我是指“死后合作”。德雷斯所谓的“合作”(也就是传说的posthumous collaboration)是一个很具争议的话题。
          总的来说,这些故事都是德雷斯基于洛夫克拉夫特已有的一些小说片段,或者一个点子,发展完成的小说——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德雷斯代笔的作品。大多数由 Arkham House 的出版的此类小说合集(德雷斯总是把这种故事放在一起出版,不和自己独自创作的故事一起出版)都会印上“H.P. Lovecraft and August Derleth”或者 “H.P. Lovecraft with August Derleth”——总之一定会把洛夫克拉夫特摆在最前面(例如我手边这本《the watchers out of time》上面Lovcraft的名字甚至整整比Derleth大了两个字体。)因此,这种事情坑了不少不明真相的群众。
          考虑到德雷斯一直都是Arkham House的出版商,很难相信这是出版社的错误(更何况一而再再而三),更可能是有意为之。从好的方面来说,这是德雷斯在表达对洛夫克拉夫特的纪念和敬意,从坏的方面来说,也是借着他的名声再赚些钱。我估计兼而有之。
          这类作品和德雷斯本人的其他作品差不多,品质参差不齐,但绝对不乏闪光之处——例如本文。在所有“死后合作”的作品里,本文算是洛夫克拉夫特的贡献比例是比较大的一篇(但其实也很少,完全论不上合作)德雷斯借用了一些洛夫克拉夫特曾在书信中用过的段落,以及一个洛夫克拉夫特曾记录下来的点子(参见Setarium君的《洛夫克拉夫特的记事本》)完成了此文,也借此表达了他对洛夫克拉夫特的记忆与怀念。当然文章的毛病也很明显。德雷斯的文章特别容易失控,他对长句的控制力不如洛夫克拉夫特那么熟练,经常会看到一个句子后面跟着一堆修饰性的从句,结果导致读到下一个句子时,感觉会有生硬的断层(翻译的时候特别明显)——洛夫克拉夫特也有,但是不如这么频繁。
          不过他在短句的运用上却要比洛夫克拉夫特好(应该是写作习惯的问题)。另外一个不是毛病的毛病便是:如果你对洛夫克拉夫特本人一无所知,这篇故事看起来就相当乏味了。不过,我还是非常喜欢这篇故事的,读起来也颇为感人。要知道,这是在洛夫克拉夫特去世二十年后,德雷斯写下的怀念。两人友谊之深厚可见一斑。
          PS:之所以要翻译这篇小说的原因:
          前一阵子,我认识了一个爱好者。他/她/它跟我说,自己很喜欢洛夫克拉夫特,但也喜欢德雷斯的小说和设定,但是常常会有人说这个是不对的,如何如何,还举例说,德雷斯小说肯定不好,如果好的话,肯定就会有翻译了,没有翻译所以不好。
          对于这个结论我有点哭笑不得。我不知道其他人如何,但是我不翻译德雷斯的文章绝对不是因为这个理由。真实理由很简单:德雷斯的文章版权没到期,找电子版太费事,虽然我有纸版书,但是翻译校对起来太累,况且他经常写中篇小说,翻译起来更累。
          所以,我就把这篇小说找了出来。(对着书翻译和校对的确很麻烦,我非常讨厌那种感觉。)
          当然,德雷斯挨了很多批评(洛夫克拉夫特一样挨了很多批评……),大多数批评都是洛夫克拉夫特爱好者给出的,就我目前接触到的老外来说,国外情况也差不多。但是批评归批评,干涉他人选择在我看来就不太地道了。
          德雷斯的作品如何?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不容否认他是个很有天赋的作家,他的问题——用现在的话来说——是没有“节操”。当然,我不是说他“创造旧神”,“善恶对立”,“元素论”之类的问题,这些都不算什么问题,他的问题在于他在几乎不估计作品质量的情况下,“批量生产”了大量供应给pulp magazine的小说——这些小说情节简单,构思单一,笔法也比较拙劣,但是非常迎合大众趣味(读者买pulp magazine就是为了看个开心而已。)这使得他的闪光之笔往往被这些滥造的小说给淹没了(这也是为什么他的很多小说感觉都是不同的主角一样的情节……)。另外,他的确比较擅长写侦探/探险小说而不是神话小说——但偏偏又非常执迷邪神与阴暗秘密的主题。
          总之,当人们对某个人物的热爱上升到仰慕和崇拜的地步后,往往会天然地寻找一个持有异议者作为反面进行批判。德雷斯很不幸就是牺牲品。他的悲剧不在于他因为显眼和出名而成为了牺牲品,而在于这种热爱与崇拜恰恰是经由他之手创造的。


          IP属地:浙江8楼2012-09-2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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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子大人的话中肯,如果雷死叔的作品不是冠以“克苏鲁神话”这个名字,而是当成普通奇幻/科幻/探险来对待的话,诟病会少很多。


            IP属地:浙江10楼2012-09-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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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他自己的神话作品,德雷斯说“除非是为了感伤之情,否则没有看哪怕一眼的价值”。
              但从感伤之情这个角度来说感动可是满满的呀Q_Q


              IP属地:北京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1楼2012-09-20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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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蕾丝版的银钥匙吗= =,不过很感动啊


                IP属地:湖北12楼2012-09-20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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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动。看到菲利普斯回到童年之后我以为已经完结了,谁知道后面还有。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2-10-0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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