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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九九一年的九月十三日。我第一次站在了广州街头。
  走出省汽车站,首先便感到人流的拥挤。比老家过节时的庙会还拥挤。

  然后我感到了天空忽然变得很小,周围都是高楼大厦。

  我怀里藏着老爸给的三百块人民币,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没有亲人,没有朋友。

  以后的一切,就要靠自己了。

  来之前是雄心勃勃,计划先找个场子弹吉他,然后存钱,然后做生意,大把大把的赚钱。

  当我真正站在这个别人都以为是遍地黄金的城市的时候,我发现我的计划有了漏洞。

  首先我得解决住的问题,然后再想别的。

  省汽车站旁边就是广州火车站,候车室的周围,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民工。

  我背着吉他,提着行李,在火车站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验证了老妈的话: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朝难。

  我对这个城市是完全陌生的。今后将如何活下去?

  在火车站蹲了一晚之后,我决定一定要在这个城市活下去。

  九十年代初,三百块人民币还挺好用。

  市区的房子,我一定租不起,于是找了张广州地图,我要租郊区的房子。

  最后,我在珠江电影制片厂旁边找到了我想要的房子。那是一个农村,都是农民的房子,但离市区不远,有公交车可以直接到达。

  我用一百块钱租了一个小单间,房子简陋,但居然有张床。我不禁又感谢老妈的细心,她出门前居然给了我一张毛毯。把毛毯铺在床上,我便算是有个窝了。

  那段时间,可以算是最艰苦的岁月,我花二十块钱买了一台二手单车,也不管那车是别人偷来还是抢来的。然后用剩下的钱做起了生意。

  卖菜的生意。

  早上五点,我就要起床,先去批发菜场把菜批发回来,然后推到市场去卖,到了市场摆好摊子之后,已经七点了。每天要到晚上八点才回家。却能赚点钱,每天卖两百斤菜,批发和零售的差价在一毛到两毛之间。除了吃掉的,一天大概有十五块钱进口袋。

  顺利的话,下午六点就把菜卖完了。有时候不顺利,会剩下几十斤,于是就贱卖,按进价卖,再不行就亏本卖。因为很多菜过了夜就再也卖不了的,有时候干脆把卖剩的丢在市场,谁要谁拿去。

  那半年,我都是这样过的,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坚持去卖菜。

  有时候想起家里的好,想起小惠的笑容,便想打退堂鼓。但如果回家的话,我想我再也没资本抬起头来跟老爸说话了,于是只好继续撑下去。而那个时候,想得最多的便是老妈的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而家里,并不知道我在卖菜。我跟老爸老妈说我在一个酒吧弹吉他,一切都好。

  跟小惠,则只有通信联系了。那时候还没有叫大哥大的东西出现,一切都靠电话和写信。

  我长这么大,估计也就是那段时间写得信最多了。几乎世界上所有的情话都被我写了一遍,甚至两遍。

  直到现在我都相信,我的文学功底,就是那时候给小惠写情书练出来的。

  但小惠却没有办法给我回信,因为我没把住址告诉她。我永远也不会告诉她:我住在农民家里,靠卖菜为生。 

   



1楼2005-06-18 21:0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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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05-06-18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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