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的时候 村委会 分耕地,在当时我姑姑已经去大连了户口已经转杯非农业,根据当时的条例,我姑姑的土地应该是收回的,因为这事情我爸妈托了很多关系才把这块地要出来由我家来耕种,当时分发这块地的人已经去世了,这块地的租赁税等等都是由我家来承担的,2012年由于城市扩建,这块耕地要被征占,在统计土地的时候,村委会的账本上表明的归属是非常模糊的,没有具体的土地归属。我姑姑得知此事,便回来索要土地,并起诉我家归还其土地,姑姑这地已经近20年都没有耕种了,但是由于村委会出示的证明,说是这地属于我姑姑,所以法院判给我 了我姑姑,但是村委会出示的证明是与实际时间不相符的,再说姑姑从来没有交过租赁税,从来没有耕种过,户口已经不再本地了。我爸妈他们现在因为此事很着急所以向您们来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