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道清明吧 关注:6贴子: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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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规】情发万千,源于一己,友爱法道,友爱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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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道清明》百度贴吧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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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吧所有遵守吧规的发言均应受到保护和尊重,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进行商业性及恶意转载使用和修改等行为。
4、本吧的言论应关于小说《法道清明》内容的探讨及吧友书友们的相互交流。
5、本吧允许发布一切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百度服务协议条款,以及本吧吧规的发言。
6、本吧不允许发布水贴,过量发布者将被视情况决定封禁等处罚。
7、本吧将会保证所有帖子作者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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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得进行冒用他人身份以及仿冒ID。
10、任何发言不得进行对他人的侮辱和攻击,同时禁止所有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发言。
11、本吧发言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
12、转载应在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转载行为应是合法的。
13、不得发布过激言论。包括但不排除危害国家安全,侮辱其他国家,可能引起他人不好的反应的发言。
14、吧友有对吧务质询的权力但应注意言辞,以及对小说《法道清明》提出批评和和建议。本吧发言应在可能时尽量避免谈论政治及军事。
15、于本吧不得进行商业性活动,禁止发布广告贴。
16、不得干扰吧务人员的正常操作,进行扰乱贴吧秩序的行为将严惩。
17、发布重复贴、造谣生事帖、诽谤帖将被删除,故意行为将被处罚。想要申精的帖子请备注。
***止挖坟,但是除精华,置顶帖外,请勿连续回复超过15天无人问津的帖子,发现则封禁ID。
19、禁止在贴内刷屏,发布不良暴力信息,违者封号,禁止匿名回帖。
待续...请勿插楼。


IP属地:重庆1楼2013-03-08 14:45回复
    20、本吧吧务人员的选用施行自荐 审核与民(度娘)主确认制度,本吧所有吧务人员应认真履行百度用户协议与本吧规。
    21、有意愿担任吧务人员的吧友应主动向现任吧主递交申请,待吧主核准后即进入试用,期间如无吧友提出合理反对者即正式就任。
    22、吧主的核准应本著公平原则,不得以自我标准来决定。
    23、所有常驻吧友均有申请就任小吧主的资格,小吧主拥有成立外交团的权力。小吧主对各种处罚应进行不定期公开。所有会员均有申请就任吧主的资格。吧主拥有任免吧务人员的权力。吧主受到所有吧友的监督,应不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吧主将负责对吧规的实行作监管,并认真履行。吧主不得进行无意义的操作。
    24、本吧对於违反吧规的吧友将进行酌情的处罚。对于警告不听以及明显违反吧规者,将进行天数不等的封禁处理。
    25、部分明确的严重的触犯我国法律法规者,在讨论并批准后将进行永久性封禁。
    26、以上处罚在执行后,吧主、小吧主可以在征得同意后进行撤回处罚的决定。处罚的行为应由吧务人员进行操作。
    27、吧务人员应在必要时对此吧规之后添加修正案部分。对于本吧规中部分词汇将由百度相关条约解释。
    28、本吧规最终解释权属吧务人员保有但不独占。
    吧规暂时就是这些,若有新条款出来,将及时的公布给大家。希望各位共同加油,创造一个好的交流平台。


    IP属地:重庆3楼2013-03-08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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