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转炉炉长、一助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1.1严格执行岗前相面和班前班后会制度,给班组员工安排工作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措施。
吹炼中遇如下情况,应立即提枪停吹:
A.氧枪、汽化冷却装置漏水,转炉水冷炉口、转炉烟罩严重漏水;
B.事故提枪装置失灵;
C.高压水切断阀失效;
D.事故联锁失灵;
E. 氧枪粘枪超重或提不出氧枪孔;
F.氧气压力、氮气压力低于规定值;
G.氧气压力表、高压水压表、氧气流量计、高压水出水温度计等仪表失灵;
H.氧枪高压水的压力、流量低于规定值,温度超过规定值;
J.风机停电、除尘文氏管停水或严重堵塞;
K.软管法兰漏气、软管回火等,应立即切断氧源,迅速提起氧枪;
L.炉内火焰呈亮白色,炉温突然下降,火焰突然发暗,炉内有轻微爆炸声;
M.炉前操作室与高压水泵房,除尘风机房、汽化岗位的联系信号失灵。
2.1.2接班前必须详细检查转炉的倾动和控制系统,检查炉况、出钢口及本班所使用的工具和各种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各部位积渣要清理干净。了解氧枪、转炉与活动烟罩的各种连锁装置是否良好,要掌握确认好在用枪和备用枪是否具备炼钢条件。
2.1.3氧气管道、氧气阀门、顶吹阀门站及附近不准吸烟或动火,不准由易燃易爆物,不准敲击,不准缠绕电线,更不准把电焊机二次线接在上面,氧气阀门不准接触油污。
2.1.4用吹氧管烧出钢口、氧枪或处理废钢时,手不准握持胶管与吹氧管联结处,以防回火烧伤。
2.1.5渣道下有积水禁止炼钢,渣盆内潮湿禁止倒渣,以防放炮伤人。
2.1.6开炉前要与汽化冷却系统、一次、二次除尘风机房等工序联系好,检查好风、水、电、气。涮炉或开炉必须严格执行涮炉或开炉方案。
2.1.7炉前操作严谨私自解除各种连锁、限位装备;如遇异常禁止冶炼且及时通知维修处理。
2.1.8补炉第一炉,提醒炉前工进行测温、取样、扔挡渣球操作时必须戴防护面罩,炉子未停稳时严禁靠近。
2.1.9处理氧枪粘冷钢时,应在冷钢反方向作业,防止冷钢倒下伤人,使用氧气烧枪防止氧气在管内回火伤人。
2.1.10每炉吹炼必须观察氧枪喷头情况,一旦漏水成线严禁吹炼,及时通知维修更换。
2.1.11精心操作,严防喷溅,吹炼过程若发现有喷溅迹象及时按喷溅应急处理处置。
2.1.12冶炼过程严禁炉下清渣,接到清渣信息严禁吹炼或动炉,检修时加强与清渣班信息联系,动炉必须确认渣道作业情况。
2.1.13吹炼过程接到设备系统故障信号,要立即提枪停止吹炼,正常后方可继续冶炼。
2.1.14严禁私自关闭底吹,风口的最小流量为20Nm3/h。
2.1.15禁止向炉内、钢包、铁包、渣盆内注水或投掷潮湿物料。
2.1.16炉前倒渣必须设专人负责,严禁由操作室直接倒渣。出钢后应将炉内余渣倒净,严禁留有强氧化性渣兑铁,如炉内剩有余钢,应加入白灰稠化,并且检查效果后,方准兑铁,以防喷溅伤人。
2.1.17套、修出钢口必须搭牢架板,做到上面不准打枪,下面不准清渣、站人。
2.1.18补炉时主控室必须断电,不能随意动炉,如需动炉,必须提前与炉下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进行。
2.1.19补炉操作时,严格执行补炉制度,做到高温快补,补炉料摊平、保证氧气烘烤和烧结时间,防止塌料事故的发生。倒炉时注意站位防止炉料塌落溅出钢水伤人。
2.1.20补小面时,炉长要组织人员将有可能掉落的炉坯渣子清掉。捅出钢口操作时,要安排专人监护。
2.1.21处理下料管系统堵料、氧枪粘钢、烟道及下枪孔粘钢、炉身及转炉前后积渣时,要与炉下人员联系确认后再进行操作。
2.1.22出钢后向钢包加脱硫剂或补加合金料时,应和钢包车工联系好,并注意过往行人。
2.1.23到9m以上平台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并携带煤气报警仪,以防煤气中毒并严禁吸烟;在23米打氧枪时严禁站在油桶或其它不牢靠的平台上作业。
2.1.1严格执行岗前相面和班前班后会制度,给班组员工安排工作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措施。
吹炼中遇如下情况,应立即提枪停吹:
A.氧枪、汽化冷却装置漏水,转炉水冷炉口、转炉烟罩严重漏水;
B.事故提枪装置失灵;
C.高压水切断阀失效;
D.事故联锁失灵;
E. 氧枪粘枪超重或提不出氧枪孔;
F.氧气压力、氮气压力低于规定值;
G.氧气压力表、高压水压表、氧气流量计、高压水出水温度计等仪表失灵;
H.氧枪高压水的压力、流量低于规定值,温度超过规定值;
J.风机停电、除尘文氏管停水或严重堵塞;
K.软管法兰漏气、软管回火等,应立即切断氧源,迅速提起氧枪;
L.炉内火焰呈亮白色,炉温突然下降,火焰突然发暗,炉内有轻微爆炸声;
M.炉前操作室与高压水泵房,除尘风机房、汽化岗位的联系信号失灵。
2.1.2接班前必须详细检查转炉的倾动和控制系统,检查炉况、出钢口及本班所使用的工具和各种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各部位积渣要清理干净。了解氧枪、转炉与活动烟罩的各种连锁装置是否良好,要掌握确认好在用枪和备用枪是否具备炼钢条件。
2.1.3氧气管道、氧气阀门、顶吹阀门站及附近不准吸烟或动火,不准由易燃易爆物,不准敲击,不准缠绕电线,更不准把电焊机二次线接在上面,氧气阀门不准接触油污。
2.1.4用吹氧管烧出钢口、氧枪或处理废钢时,手不准握持胶管与吹氧管联结处,以防回火烧伤。
2.1.5渣道下有积水禁止炼钢,渣盆内潮湿禁止倒渣,以防放炮伤人。
2.1.6开炉前要与汽化冷却系统、一次、二次除尘风机房等工序联系好,检查好风、水、电、气。涮炉或开炉必须严格执行涮炉或开炉方案。
2.1.7炉前操作严谨私自解除各种连锁、限位装备;如遇异常禁止冶炼且及时通知维修处理。
2.1.8补炉第一炉,提醒炉前工进行测温、取样、扔挡渣球操作时必须戴防护面罩,炉子未停稳时严禁靠近。
2.1.9处理氧枪粘冷钢时,应在冷钢反方向作业,防止冷钢倒下伤人,使用氧气烧枪防止氧气在管内回火伤人。
2.1.10每炉吹炼必须观察氧枪喷头情况,一旦漏水成线严禁吹炼,及时通知维修更换。
2.1.11精心操作,严防喷溅,吹炼过程若发现有喷溅迹象及时按喷溅应急处理处置。
2.1.12冶炼过程严禁炉下清渣,接到清渣信息严禁吹炼或动炉,检修时加强与清渣班信息联系,动炉必须确认渣道作业情况。
2.1.13吹炼过程接到设备系统故障信号,要立即提枪停止吹炼,正常后方可继续冶炼。
2.1.14严禁私自关闭底吹,风口的最小流量为20Nm3/h。
2.1.15禁止向炉内、钢包、铁包、渣盆内注水或投掷潮湿物料。
2.1.16炉前倒渣必须设专人负责,严禁由操作室直接倒渣。出钢后应将炉内余渣倒净,严禁留有强氧化性渣兑铁,如炉内剩有余钢,应加入白灰稠化,并且检查效果后,方准兑铁,以防喷溅伤人。
2.1.17套、修出钢口必须搭牢架板,做到上面不准打枪,下面不准清渣、站人。
2.1.18补炉时主控室必须断电,不能随意动炉,如需动炉,必须提前与炉下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进行。
2.1.19补炉操作时,严格执行补炉制度,做到高温快补,补炉料摊平、保证氧气烘烤和烧结时间,防止塌料事故的发生。倒炉时注意站位防止炉料塌落溅出钢水伤人。
2.1.20补小面时,炉长要组织人员将有可能掉落的炉坯渣子清掉。捅出钢口操作时,要安排专人监护。
2.1.21处理下料管系统堵料、氧枪粘钢、烟道及下枪孔粘钢、炉身及转炉前后积渣时,要与炉下人员联系确认后再进行操作。
2.1.22出钢后向钢包加脱硫剂或补加合金料时,应和钢包车工联系好,并注意过往行人。
2.1.23到9m以上平台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并携带煤气报警仪,以防煤气中毒并严禁吸烟;在23米打氧枪时严禁站在油桶或其它不牢靠的平台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