桀纣吧 关注:22贴子:1,063

【桀纣】记。你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图片来自: 予殿的百度相册


IP属地:北京通过百度相册上传1楼2013-04-21 21:32回复
    初见。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个熙熙攘攘的派对,灯光暧昧游离,时不时转头跟身侧刚认识的朋友敷衍几句,听到有趣的便就认真听着,“抱歉,来晚了”清冷却不突兀。坚毅的下颚,修长如天鹅的脖颈优雅干练,喉结镶嵌在其中如其人般清冷却不突兀。上下打量了一番心中暗自有了个评价,事后想起也暗自觉着好笑,本不是多事的人。那天是七月二十日。
    犹记得派对上有人讲着笑话暖着场子,如己这般冷清的人也不时轻笑两声就只他一人坐在角落里,手撑着头不时轻抿两口,恩啊附和。或许是被感染又或者只是出于好奇,一晚上目光都没从那人身上离开,以至现在也不知他是否发现这事儿,或者那恩啊附和也不过就是他梦中呓语?他忘了,我自然也就不得而知。
    凌晨,喧嚣逐渐退去,酒吧街也如妖冶的舞姬擦去粉饰褪去华裳露出本相的苍白羸弱。虽已是仲夏夜风倒也是有些冷的。酒量好品行佳的端正衣裳或微笑或调侃着告别,酒量差的就着沿街吐得稀里哗啦,满嘴骂骂咧咧。随意靠在一侧等待寒暄的结束,看着交换号码的人,心中不住悱恻,不过一次放纵罢了。一种用自然科学难以解释的念头出现在脑中,鬼使神差的跟他要了号码,依旧是往日命令的口吻。看那人淡漠的交换了号码,名字尚未输入完毕手机却响了起来,那头是交往中或是说只是夜晚的朋友。
    对,那时我还很放纵,有选择的放纵。
    守儿,抱歉。
    ——摘自《不复夜名》情儿篇 记。六月


    IP属地:北京2楼2013-04-21 21:33
    回复
      本性。 第一次出轨,或者直到我跟她第三次复合之后才觉得那叫出轨,是跟那次那个大男孩。后来知道,他甚至比自己还要大五岁。因为 太过孩子气也是后来认真了才知道的。记得第一次跟那人分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去医学院接他,没有过问的习惯也就默认他是学生了。说的似乎有些远了。 跟男人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都只是自己半上心,男人却不为所动的状态。 想来也是有些挫败,毕竟没有自己得不到的人,或许这样说过于自大了吧。反正就是肾上腺素刺激着身体与身旁的男孩进行了最原始的律动,仅此而已。或许对自己来说真的仅此而已。再后来很多事就正常的发生了。那是我和男孩认识的第四天。


      IP属地:北京5楼2013-04-21 21:35
      回复
        年会。
        说是年会也不过是一群人一个放纵的机会,都是奔三甚至很多人都已经奔四了。难得放下所有紧急的事儿毫无顾忌的喝,毫无顾忌的调侃,雪姐是经理,比咱么也大不了几岁,刚开始还算正经的说着笑着,后来话题开始偏向。说到这儿,我似乎有个毛病,男的见到几乎都叫什么哥,女的都是什么姐,当然这只是一种伪装或是什么。
        选了个素净的歌厅,叫了两箱啤酒。贤惠的女同事带来很多点心。这种光影交错的地方,终究我还是不喜欢的,一直窝在角落里,一罐一罐的喝着啤酒,等待着结束,后来也有人给过我那次聚会的照片,但只觉没啥意思也就没怎么看。倒是有不少人让我唱歌,当然这也是后话了。这是他还没回来那年,这年我才二十九岁。小三班还在,三班节奏还不断响起。
        伦哥发疯似的的王妃,还有老班的各种怪调吊足了人胃口。大个儿的国际歌,以及年轻的战场,一次次刺激着在场所有人的神经。我不止一次怀疑当初那个一致对外什么都不怕的整体,到最后怎么会这样。难以理解。
        就这样一直喧闹到凌晨,人们在熙攘中结束了嘈杂。第二天依旧会继续生活,会忘了这晚的疯狂吧。最后的最后我想起了当初。那个毫无瑕疵的高三。


        IP属地:北京9楼2013-04-26 18:42
        回复
          回家。
          风,吹过脸颊,带着点点的雪花,眯起眼伸出手想要承接什么,低头想看却被围巾遮住了脸颊。
          张了张嘴,湿润的热气顺着围巾弄湿了脸颊,眼镜也粘上一层薄雾,低低的笑了,不知在笑什么,总觉着好像还是小时候的样子,盼着过年,盼着放假,而现在站在家乡的小站却有想不起为什么想要放假。
          那也是一个新年,早上下了雪,还是昨天?记不得了。只知道早晨起来天很黑很黑,雾气蒙蒙的,好像什么也看不清,就像刚刚从被窝出来没有眼镜的样子,所有的一切都好似笼上了一层白纱暧昧的迷离着双眼。
          到家的第二天,被老妈从温暖的被窝拽了出来,让自己跑去买年货,心中暗自悱恻老妈不近人情。不紧不慢的吃了早餐,抬头一看已然快到超市开门的时间,匆匆围上围巾穿戴整齐算得上是连滚带爬的按了电梯,出门,电梯里依旧有邻居早起买菜的味道,豆浆油条饱含着东北人早点的风格,间或有些许葱油饼的味道,舔了舔唇哀悼着失去的宝贵一天。“叮咚”门开了刚要走出去,一阵烟味弥漫在本就狭小的空间里,皱了皱眉抬头挑起眉峰看着进来的四楼邻居,暗暗咒骂着这么矮的楼层还要蹭电梯,憋气一楼一到就冲出电梯推开大门呼吸着带着晨间雾埋的空气。抚顺,东北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城市,老工业基地,空气指数万年良。无奈笑笑拿出手机赫然发现已经到了开门时间,皱眉揣起手机加快了脚步。
          依稀记着儿时总会跟在爸妈身后去采买年货,冬天穿的跟个球儿似的,还记得小时候被爸妈穿的圆鼓鼓的,如果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话说,应该算是放在地上,爸妈的脚踢上去就可以来一句“走你”想着想着暗暗乐出声来,常言道乐极生悲否极泰来,这不脚下一滑险些崴了脚。转了转脚腕确定没事便继续向前走。这样的路在这里是不少见的,底下是被踩实诚了的冰,上面是一层薄薄的雪踩下去一脚就会仰过去,不像是雪地那样软绵,也不像是冰地里那样明显,只是在你不小心时候就摔倒,甚至骨折。想着有的没的穿过平时走的小超市,微微挽起裤腿走过撒了融雪剂的泥泞的街路,皱眉看着都不会避让行人的飞速开过斑马线的车辆,好脾气的等了五分钟居然还没过去马路,暗骂一声也开始不讲道理不看车辆的横穿过去。抬起手腕看了看表。九点二十二分。
          儿时的惨痛回忆催促着自己快速行走,小城市变化虽说没有大都市来得快,却也不慢,不知做什么车能到最近的购物中心,只好一步一滑的走着。约莫半个小时过去了,终于到了热闹的购物中心,特意选了早的时间却还是碰到了最不想见到的场面。一群比自己大十来岁的女性带着全家来着火拼,看哪儿人多就得奔着哪儿去,这是老妈说过的。记得儿时老妈不爱牵着我的手,总是会把我弄丢,最后急得直哭。现在想想还真是有趣。
          间或遇到些发小或是朋友,点头问句安好。也会嫉妒别人家庭和睦,婚姻美满手里拉着可爱的孩子就像当初爸妈拉着自己,而自己却连临时的伴侣都没有。真算是可笑,或者说可悲。
          老妈说,年味儿总是在人中出现的。我想这真的很对,充斥着《恭喜恭喜》这一点似乎从记事儿开始就是了。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溜走,爸妈老了,我离开的太久了,如果有能力,明年贷款买个房子吧,把他们接过来。如果不想玩了,就认认真真的找个女孩子,还记得当年,想过二十二岁初恋,二十三岁分手,二十四岁碰见第二任努力学习,找个好的实习单位贷款买房子,买车。二十五岁分手,二十六岁做到一个好的职位,二十七岁遇见她,二十八岁跟她相恋,二十九岁,房子交完全款、车子到手。三十岁结婚。可现在什么都没有,真可笑。
          ——摘自《去年今日》


          IP属地:北京10楼2013-04-26 18:43
          回复
            子灿。
            第一次见到那孩子,是在朋友家。孩子很可爱,有一双很大很清澈的眼睛,健康的小麦色皮肤,还有一头有些扎手的小短毛。身上那种单纯,可爱一下子就打动了我。依稀记得,那天天气很棒,很热。而那个孩子就像是天上的一团火,暖暖的很舒服。我想如果我也有个这样可爱的儿子,该多好。这一年,孩子十岁。
            后来,朋友说这孩子是个孤儿,爸妈很早就离开了,他一直天真地认为爸爸妈妈只是去了很远的地方做事,只要他乖乖的,乐观开朗的生活,爸爸妈妈总是会回来接他。就这样,我记住了那个热情开朗的孩子。我想,这也许就是上天给我的宝贝,经历了很多也有过很多动心的孩子,甚至尝试着接回来生活,他也像个大哥一样照顾他们,可到最后留下的也就只有他。当然这也是后话了。
            第一次打定主意要留下他,是给他留下号码的一周后。傻孩子天天早晚问安,真的,铁打的心也会被感动,很少有人这样了。第二个星期天,我就领养了他。我知道,一个像我这样没什么本事,工资不高还带着个儿子的单亲父亲很难找到人要,但我想有这个孩子,打一辈子光棍又有什么不行。这一年,孩子十二岁,他告诉我他叫子灿。
            后来,孩子努力的接受着我身边的所有人。每次早晨去叫他起床总是很开心的事儿,虽然也会扒掉他裤子打屁股,但这也是人之常情不是?记得你问过我,“爹,如果我不喜欢你媳妇儿,你会跟他分么?”我告诉你,我会,因为你是我儿子。
            你就是我儿子。唯一的儿子。
            ——摘自《父与子》


            IP属地:北京11楼2013-04-26 18:43
            回复
              父与子。
              这是一天清晨,我还在沉睡,突然身上一沉头发被揪得生疼,刚想反手打回去,赫然想起家里早就不只是自己。紧接着耳膜被震得嗡嗡作响,隐隐听到什么鸡肉味,自是觉得好笑。扒拉两下睡乱的发冲着小屁孩大吼回去。“死小子,你他娘的欠揍是不,爹·要·睡·觉”似乎后几个字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牙磨得咯吱咯吱作响,翻身把人闷在被单里趁机揉了两把人屁股蛋。“你才鸡肉味”现在还能记起傻小子当时可怜的捂着耳朵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皱着眉头爬起身,后来们在被子里也就不清楚他到底做了什么,只觉得屁股一痛,紧接着就跟胜利的小猪仔似的哼唧着“丫的快起床!快起床啊!!”似乎他玩儿得太开心踩爽了一屁股坐在身上用力碾,蹲起再用力坐下。十几岁的小孩身子不轻,压得我一阵背痛,“再不起床就把你烤了!鸡肉味!”。忘记当初说过什么,依稀记得儿子胡乱蹬着被子费力探出脑袋,从温热的被子里抽出手抓了抓头发,甩头似乎是试图把头皮屑留被单上,然后又可怜兮兮的缩回被子里只露出眼睛盯着靠在窗前的我,“鸡肉味遗传你的!你个变态暴露狂!靠窗边是要给对面楼经常用望远镜冲我们这偷窥的猥琐男看光光吗? ”现在想想还是这么的好玩,跟你在一起,我才是一个大小孩,长不大的老小孩,“啧啧,爹身材好,看到算他们命好”如果没记错,我是这么回答的。你说,我是自恋。习惯性的摸下巴饶有兴趣看着在被子里拱来拱去的儿子,笑眯眯伸手指了指“哟,小鸡鸡露出来了”没记错的话,呆呆的你真的低头看了看,我一下子就忍不住了随即转身爆笑出声,伏在窗台上狂笑不止。你一下子憋红了脸,掀开被子叉腰站起床上大喊大叫“谁像你一样啊!暴露狂!我有穿衣服!”你用力着跺脚床板被你踩得嘎吱嘎吱的响,扯着衣服不住的朝我吼叫。你就是这么可爱,有你的日子,我每天都在笑。
              记得圣诞节的时候,你总是喜欢拿苹果丢我,无论多大,都是一样,有时候我甚至忘了圣诞节是你的生日。后来的颜子,还有你现在叫老四的人,你都用心接纳,不管你是不是真心的喜欢,永远都是先考虑我。还记得我跟哥们干仗,你听到原因后暴跳如雷,傻孩子。还有后来我跟别人分手,在一起,又分手你还是那么支持我,无论我给你弄了多少个弟弟,你都会很乖很听话。真的,你是我手心里的宝。
              我会慢慢变老,路上会有你,真好。


              IP属地:北京12楼2013-04-26 18:44
              回复
                艺术节。 正如之前所言公司总是少不了各种各样聚会的,而我也浑浑噩噩的到了三十岁。都说三十而立,爹妈不管我也就不在乎了。公司的艺术节我也就只是个观众罢了。有个前辈唱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恍惚间都回到了那个纯真的年代,好像还在高考在自己的床板上,墙壁上刻着当年的目标,依稀记得我写的是“不埋头何以抬的起头,厦大”那时候总是会省下很多吃饭睡觉玩游戏的时间拼命的看书,我也不知道去厦大做什么,只是冥冥中想去福建,总觉得那儿有些什么在指引着我。后来想想又好像没有。一切都是虚无。
                后来时间就过得很快了。如愿考上了,上了大学好像又没有事情做了,莫名被室友拉上不归路,也不怪他,毕竟是自己的问题。现在想想二十出头正是好时候,没找女朋友,更没男朋友,若是没有他或许我真就只能刷怪泡图书馆,考研考博最后烈士了吧。
                光影的交错总会带给人很多不必要的错觉,比如我眼前的他。逆光向我走来,伸出手脸上满是些不在乎和惆怅。挑眉抬手便是一拳打在他肩头,两人相视无言。许久他手机响了,应该是短信,看完他咧嘴苦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张口询问却想起没那个资格,毕竟连朋友都不算。似是看出我纠结,难得他开口似是苦笑又似乎是在自嘲,耸了耸肩“情人而已”平复了心中微微泛起的涟漪,暗骂自己竟对他还有感觉,不明白他为啥会出现在这,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走,更不清楚这是梦还是真实,虚无的真实。抿酒掩去口中晦涩,打趣开口“ 再找不就成,真伤了,嵩山五台山都是不错的去处,估计峨眉山不收你。”期间摸了摸下颚掩饰心中不安。他只是说别闹。或许真的是在闹也不一定。之后就是又一阵沉默。
                或许是我脑子时间有问题,又有可能是做了什么,总觉得时间对不上,不过算了。
                人总是活在生活中,错觉也是生活不是么?
                ——摘自《桀纣》


                IP属地:北京13楼2013-04-26 18:45
                回复
                  二度。
                  后来的生活跟之前的恋爱似乎有些变化,细说的话,似乎自己也不太清楚。
                  十一月十一日 天气晴
                  单亲父亲带着儿子总是很累,尤其是有这么可爱的儿子。
                  儿子跟我写的对联,今年就贴门上吧。
                  天帅地帅老爹最帅
                  天大地大儿子最大
                  横批:打造世界第一父子恋情
                  ——摘自《家有子灿》
                  家里多了个新人,对于习惯了颜子的儿子来说,适应他似乎变成了一种困难,而他也不叫凌隐了,改名殇怯。记得当年子灿和颜子几乎是同时进的家门。子灿很可爱,在自己身边渐渐长大,这种感觉是一种难以言语的快乐。忘记了是从哪一天开始,子灿也开始缠着自己开始要媳妇儿,家里的欢笑也就不断了。似乎子灿并不喜欢他,因为他觉得那人对我似乎没有傻傻的颜子好或是怎样。某次问起要不要叫爹。其实我也迷茫,不敢让他叫。
                  他有他的生活,我难以介入的空间。比如他的弟弟,他的师傅、师娘,还有我岳父以及未曾谋面的他的儿子。


                  IP属地:北京15楼2013-04-26 18:46
                  回复
                    生活。
                    让你看的见却摸不到的生活,才是你最想要的。
                    既然选择了在一起,就难以避免的在一起生活,起初一起住在一个很小的只有二十几平米的小出租屋里只为了能省出钱去还贷,早点过轻松的生活,儿子住学校见得次数也就少了些。早晚问安还是有的,难得的周末总是早起尽量小声的准备早餐,生活是注定孤独的,但那又怎样呢,我觉得有他们够了。
                    “儿子起床,吃早饭了。”抬脚踩了踩一堆的被卷,拉开被子拍把光溜溜的屁股蛋子,侧手把蛋碗放一旁低头轻吻了吻还睡着的他的眉心“愿主与你同在,阿门、”紧接着拿起蛋碗,走向主卧,按到闹钟。伸手揉了揉他睡乱的发“起床了,早餐做好了。”然后低头含住熟睡人的嘴唇缓缓吸吮等人睁眼。这是周末,我最幸福的生活。
                    生活,总不能像是恋爱一样腻歪总是展现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如果那样,就不是生活,太不真实,太容易破碎。
                    每次电话,老妈总会唠叨很多,比如爹越来越像孩子了,总喜欢逞能,看新闻只要看到我去过的地方就会特别认真。说,你带回来的酒他都不舍得喝,总是等到来人了才打开,得瑟是他儿子给他买的。有时候也会说啥时候能抱孙子,但他不担心,身体结实肯定能等到。没跟他们出过柜不知道怎么说,每次电话总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想让子灿过来甜甜的喊声爷爷奶奶也不敢,老人家年纪大,吓到就不好了。
                    我们每天生活在生活中,而生活里是没有旁观者的。我坚信这一点。而生活也会作弄在他生命中的人,无论是你,还是我。
                    ——摘自《桀纣》


                    IP属地:北京16楼2013-05-25 10:01
                    回复
                      二十。
                      或许生活就是这样,总是喜欢在你最安逸的时候给你下狠手。也许他早就有我没发现,或者他现在才发生,我无力阻止。
                      ——摘自《桀纣》 这是我跟他认识一年半,同居半年后的一天。带着儿子和他去参加一个安排在游乐园的聚会。来的人很多,都是拖家带口的,只有一个人,那是个很显眼的男人,个子高挑黑色连帽衫一袭朋克街拍装,身上带着二十出头孩子的朝气和青春,脸上是那种晃到人眼的笑,看起来很真诚,最起码我看起来是这样。金属质地过大的耳麦挂在脖颈上,开朗的介绍了自己,一见如故,就这样按着跟着导师的年份排了个排名,他是二十。我老大。
                      忘记说,同居后才清楚,原来他也是导师的学生,比我小两届到老头子手底下。他排名老四。老五是个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家伙,性格难得的投缘,后来几经攀谈才想起,竟是失散多年的小学同学,他乡遇故知倍感欣慰。
                      二十拽着他攀谈着,我则带着孩子到处玩,十几岁的男孩子总是喜欢很多刺激的项目,过山车做了几个来回两人依旧是意犹未尽,找了个摊位卖了几只冰淇淋,一人一只笑着看着来来往往的年轻女孩,是不是谈论两句敏感额话题。突然侧脸一阵冰凉黏腻,赫然发现竟是儿子干的,无奈按住冒着臭汗的头使劲往下压听着爽朗的笑突然觉着,似乎这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后来,他跟二十成了好兄弟,虽然我也难以理解,但它确实发生了。


                      IP属地:北京17楼2013-05-25 10:01
                      回复
                        恶友。
                        认识他们算是在一个Party,有时候在想,为什么我认识人总是在那种乌七八糟的环境中认识一些乱七八糟的人,然后弄出一堆稀里糊涂的事情。
                        那是两个算得上比较显眼的男人, 斜靠在吧台旁边似乎在交谈什么。戴眼镜的男人斯文笔挺短发错落有致,被西服包裹的身躯看起来柔韧又有张力,身侧站着的是一个相对而言似乎更加妖冶身着酒红色西服的男人,也许吧。那时我似乎还是长发,似乎还没有如此衰老。两人说话很有趣,出于猎奇也就拿了杯tequila站在一侧窥伺着,也许这么说不好,但这是实话。
                        说是恶友,就是没必要知道更多,我叫你你懂,你叫我我明白,也就够了。至少我是这么想的。钢琴声优雅高贵,循声看去,纯白的琴身透漏着它本身带有的高贵和典雅,静而思之虚无中似是带了点别的。我记得,当初我好像是直接走上前去,俯身托起那个妖冶男人的手吻了吻手背,并期望他做自己“朋友”他拒绝了,他说他喜欢另一个男人。我想这样也是不错的,也许吧。
                        而那个斯文的男人似乎一直保持着一种暧昧而又事不关己的微笑,看着我作出的这一场闹剧。后来,不知何时开始三人交谈热络,不知何时开始忘记了身边或嘈杂或高雅的声音。也许这就算是朋友了。用职位称呼,他们叫我安卓先生或者阿卓。我叫他们,阿优,阿江。
                        而认识他们的那一天,是我认识他的前一个月。


                        IP属地:北京18楼2013-05-25 10:01
                        回复
                          前奏。
                          本想写到二度就封笔,其实我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只是觉着有些东西不写总是闷闷的,想写却写不出想要的感觉。就这样吧,我混乱的写,后面大致会标注发生的时间,想看的可以看看,而我也就只算是了了心里的不安。


                          IP属地:北京19楼2013-05-25 10:02
                          回复
                            三年。
                            一眨眼就过去了,日子真快,就这样一眨眼就老了,儿子依旧闭关准备高考。
                            他也闭关跑去准备接下来的答辩。我是真的百无聊赖,工作依旧是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没什么突兀的,要说奇怪就是认识了个奇怪的女人,在今年伊始的时候,是个被分过来的助手,疯丫头一个,却总是能在骨子里看到那种看透沧桑的一股子凄凉味儿,真心不好受。
                            他今儿早跟我说,要去培训三个月,手机也不开机就着早晨的航班就走了,我看到的也就只是字条。
                            算了。我等他吧,等他回来,就弄个像样的婚礼。
                            如果我还爱他,他也依旧爱我。


                            IP属地:北京20楼2013-05-25 10:02
                            回复
                              观感。
                              安逸总是无法带给人任何感慨的,正如雨果所说“坚强、稀有的性格便是这样创造出来的:苦难,经常是后娘,有时却也是慈母;困苦能孕育灵魂和精神的力量;灾难是傲骨的奶娘;祸患是豪杰的好乳汁。”
                              企划案的失败使自己完全陷入低谷,无法自拔的泥足深陷心中倍感惆怅。那人也走了快一年,不时的MSN发些留言,感情淡了,却没什么其他的感觉,仿若认定了他一样,每天伴随着知更鸟的叫声起床,周而往复的生活。
                              老五这些日子的事是颇多的,情人兄弟接踵而至,总是有些闹腾,自己跑去度假留下一堆烂摊子给我,倒还是让我赚了个冷酷的好名声,累了倦了乏了也就同意了。这也是自己从没想过的。相识十六年,倒是突然从自己眼前到了另外一个男人怀里,总是有些感慨的。
                              那个宴会上认识的晋江先生前儿来递了张请柬,说是跟优酷的订婚宴,不知道能用什么表情面对,总是觉得怪怪的。想问问关于之前微软先生,却不知从何出口,万语千言到了嘴边儿也就都咽了下去,剩下的也就是一拳捶肩道一句“你小子倒是速度”也就罢了。


                              IP属地:北京21楼2013-05-25 10: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