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的《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曲靖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上调,上调幅度均超过15%。
此次调整,一、二、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265元、1130元、955元;一、二、三类地区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1元、10元、9元。按照规定,麒麟区、宣威市、开发区为全省二类标准,由原来的980元/月调整为1130元/月,增幅达15.3%;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9元/小时调整为10元/小时。其余各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全省三类标准,由原来的830元/月调整为955元/月,增幅达15.06%;小时最低标准由原来的8元/小时调整为9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行情专区)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调整后的新标准适用于云南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照本标准执行。曲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如果有企业不执行加班费的相关规定,市民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电话进行投诉。曲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874-6153123
此次调整,一、二、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265元、1130元、955元;一、二、三类地区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1元、10元、9元。按照规定,麒麟区、宣威市、开发区为全省二类标准,由原来的980元/月调整为1130元/月,增幅达15.3%;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9元/小时调整为10元/小时。其余各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全省三类标准,由原来的830元/月调整为955元/月,增幅达15.06%;小时最低标准由原来的8元/小时调整为9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行情专区)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调整后的新标准适用于云南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照本标准执行。曲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如果有企业不执行加班费的相关规定,市民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电话进行投诉。曲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874-615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