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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拍网:我爱我家被罚8000元 因替房屋买卖双方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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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被罚8000元 因替房屋买卖双方避税 2013年06月02日 14:55 沂水信息网 我有话说   我爱我家再吃工商罚单   因合同签字经纪人与实际执行人不符 被罚8000元   “我爱我家”被取消网签资格续   本报讯(记者 李奎)昨日,本报报道了“我爱我家”因被查出替房屋买卖双方避税,签订“阴阳合同”,被朝阳区房管局处以3万元罚款。沂水信息网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因同一房屋交易经纪服务存在合同上签字经纪人与实际执行经纪人不符问题,“我爱我家”再接北京市朝阳工商分局于5月30日开出的罚单: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甘露园中里分公司,被予以警告并罚款8000元。  作为举报我爱我家违规经营的业主郭先生的代理人,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张海亮今天上午向记者出示了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书中显示,2013年3月16日,朝阳工商分局接到郭先生举报,反映我爱我家甘露园中里分公司与郭先生签订的经纪合同中签字经纪人与实际执行的业务员姓名不符。  经朝阳工商调查,2012年6月30日,我爱我家甘露园中里分公司与黄某(卖房人,郭先生之妻)和孙某(买房人)签订居间服务合同,合同附有经纪人高涛的签名。  而据调查,在签订该合同时,高涛已从我爱我家甘露园中里分公司离职。且早在2012年1月17日,我爱我家甘露园中里分公司在朝阳工商分局的经纪人备案已更改为熊剑和宋翠红。  朝阳工商认为,我爱我家甘露园中里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已构成未在经纪合同中附有执行该项经纪业务的经纪执业人员签名的违法行为,依法对我爱我家甘露园中里分公司予以警告,并罚款8000元。  处罚书还显示,今年5月24日,朝阳工商分局向我爱我家甘露园中里分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我爱我家甘露园中里分公司在收到该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   追访 我爱我家:网签问题正与建委沟通   今天上午,记者就我爱我家甘露园中里分公司被朝阳工商行政处罚一事,多次致电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辉,但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昨日中午,胡景辉曾就朝阳区房管局对我爱我家开出严厉罚单一事,以短信形式回复记者称:(3万元的)罚款已交,网签问题正在与建委沟通。  胡景辉还称我爱我家被房管部门叫停网签的说法“失实”,但并未具体陈述理由。  对于行政处罚所涉及的案中案——业主黄某和孙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胡景辉表示,合同纠纷的关键是“业主毁约,后悔卖便宜了”。诚拍网   业主:发现多重违规 才举报   今天上午,业主郭先生否认了因“后悔房屋卖便宜了才毁约”的说法。   郭先生称,在他得知妻子黄某未经他同意私自卖房后,才发现我爱我家所提供的经纪服务合同中存在多重违规之处,比如“阴阳合同”,签订合同时未征求房屋共有人(即郭先生本人)的同意,多份合同、单据中不签署日期,在他提出反对交易情况下仍恶意串通买家单方进行网签。   新闻链接 房管部门“叫停”我爱我家网签资格   今年4月15日,朝阳区房管局对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该局查实,2012年8月23日签订的一份买卖合同(交易价格为200万元),系我爱我家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填写打印并最终完成网上签约的,但并未按照房屋实际交易价格(291.5万元)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签约服务,为替当事人避税,就同一房屋签订了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朝阳区房管局认为,我爱我家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将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并处3万元罚款。


IP属地:山东1楼2013-06-02 15: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