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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韩非子》之一:术、法、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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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韩非子》:术、法、势  
  韩非是战国末期韩国的贵族,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约生于公元前280年,卒于前233年。曾与李期一起就学于儒者荀卿之门下。一个为秦国提出了统治思想,一个为其一统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一个是思想者,一个是执行者。都对秦国的发展和秦王朝的统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我这里先就《韩非子》的一些章节来试作解读。以期引起师者的注意,而成就班门弄斧之效,多所进益,以浅入深,若能循此而更至于精微,则善莫大焉。  
 




1楼2005-07-25 01:27回复
    在《韩非子》一书中集中讲解这一理念者,在《定法》、《难势》、《外储说右上》三篇。(若有遗漏请烦请考之并加以指正或补正。)

    《定法篇》主要分析术与法,以商鞅与申不害为例分析。指出了其中未尽善之处。首先作者就提出了“君无法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此一认识与孔子的一味讲仁义、尊秩序略不同。在这一认识下得出了以用术、任法、处势三种手段。与孔子的“臣事君以忠,君使臣以义”的纯伦理学的手段又大为不同。


    3楼2005-07-25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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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删3楼和本楼


      4楼2005-07-25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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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法四十三

        本文名为“定法”,实际上“术”亦在其中,文章通过对于前辈法术家申到、商鞅各执一隅的危害性的分析,表明了法术二者不可或缺的思想。从中可以看出韩非思想的渊源以及法家思想在韩非手上出现的创造性发展。

        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

        应之曰:“是不可程比较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极、盛,即顶点,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于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能力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考核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宪令,法令著编定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慎法,这里指守法的人,而罚加乎奸通“干”,违反令者也,此臣之所师学习也。君无术则弊通“蔽”,受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此段认为法与术皆为国之要务。不可轻忽。

        君无术则弊通“蔽”,受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问者曰:“徒术而无法,徒法而无术,其不可何哉?”

        对曰:“申不害,韩昭侯之佐也。韩者,晋之别国也。晋之故法未息废止,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先君,指晋君之令未收收回,而后君(后君,指韩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擅与下句“一”同,专擅,统一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故利奸臣的私利在故法前令则道由之,利在新法后令则道之,利在故新相反,前后相勃通“悖”,则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奸臣犹有所谲犹诡辩其辞矣。故托万乘之劲强韩,七十顾广圻云:“七十”有误,或当作“十七”。言其多也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通“饬”,整治于官之患也。

        公孙鞅之治秦也,设告告奸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退却,故其国富而兵强;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助人臣而已矣。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而张仪以秦殉牺牲韩、魏句指张仪牺牲秦国的力量去向韩、魏谋取私利。惠王死,武王即位,甘茂以秦殉周。武王死,昭襄王即位,穰侯越韩、魏而东攻齐,五年而秦不益尺土之地,乃却城张觉谓解作“盛”其陶邑之封句谓穰侯增加了他在陶邑的封地。应侯攻韩八年,成其汝南之封。自是以来,诸用秦用秦,在秦国执政者,皆应、穰之类也。故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奸也。商君虽十饰其法,人臣反用其资。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

        -------徒术而无法的危害之处在于:前后法相交错,民不知措手足,则奸者避于法。是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
        -------徒法而无术的危害之处在于: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助人臣而已矣。遂后世多有穰侯、范雎之属,多谋私利而延缓国务。致使秦国统一六国的步伐变慢,然尚不至于退步。 

        问者曰:“主用申子之术,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

        对曰:“申子未尽于法也。申子言:‘治不逾官,虽知弗言。’治不逾官,谓之守职也可;知而弗言,是不谓过也通“耶”?人主以一国目视,故视莫明焉二句谓人主以一国人的眼睛去看,所以没有比他更明察的;以一国耳听,故听莫聪焉。今知而弗言,则人主尚安假借假借,利用矣?

        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官爵,作动词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五十石,年俸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今有法曰:‘斩首者令为医、匠。’则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齐通“剂”药齐药,调配药物也,而以斩首之功为之,则不当其能。今句首语助词治官者,智能也;今疑涉上“今”字衍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勇力之所加而治担当知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故曰: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

        -------上段既言徒术无法和徒法无术两种情况,若让二者兼得,是不是就至于完美了呢?当然是要求二者兼得的。文中第一段即已指出。不过,在商鞅与申不害,二人之法术并没至于完美,所以就算是二者相加,也还有待改进。


        5楼2005-07-25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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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非子直解》 (浙江文艺出版社2000年9月出版)

          俞志慧 著 
           
          楼上正文《定法》部分引自本书。带-----部分为我标注


          6楼2005-07-25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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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2005-07-25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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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


              8楼2005-07-2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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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到庐陵罗氏吧,谢谢~~


                9楼2005-07-2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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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感兴趣的吗?呵呵


                  10楼2005-07-27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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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初学,谢谢楼主!!!辛苦了!!!


                    13楼2006-05-11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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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非子的思想是自成一体的,如果单从他的一章一节就想了解他思想的脉路,那是盲人摸象一样不可取。对他理论需要我们通读韩非的理论才能真正的理解楼主所写的意


                      14楼2006-05-11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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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呀顶,(2)呢


                        15楼2006-05-1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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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以为法家思想可否用在当世?理由?


                          16楼2006-05-15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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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认为非常实用。但是他的末流会沦为秦始皇时代和汉武时代的酷吏政治,所以得谨慎的使用。

                            用术,抱法,处势,而不待贤而治。这是黄仁宇认为的技术治国,对国家的管理,不以道德为主,而是以具体的数据统计和行之有效的政治法律制度为主。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避免“人治”,而是采用“法治”,人治太灵活,造成了现成的太过于形式化,二十年后的中国,很不堪设想。因为现在的教育制度形式化得太厉害。今年看了一份报纸,一位花了100多万的留学生谢拒了国外的高菥,但回国后居然连找1000多元的工作都很困难,且受到人们的白眼,这种事情经常见诸报端,只是形式不同而已。我想这主要是因为人治的结果,过分的强调道德,强调理想,就会人为的拔高,造成了很多不切实际的人和事,而真正的当务之急国家、政府却从来没有顾及。

                            现在的国家领导人和政府官员习惯于造理论,树政绩,他们无非是要表现自己的贤与德的一面。但贤与德充其量不过就是个人品德而已。或许扯远了说,这是儒家思想的精髓,是仁政的体现,但是谁能够保证从中央到地方就是清一色的纯臣清官呢?GC党籍不可保证,个人品质也是随环境变化的,人治的结果是国为弹性太大,所以什么事情说变就变,于是就造成了大量的浪费和内耗,时间、财力、精力几时乎都是在几个的的意见拉锯中荒废了。如果是以法家的思想来统治,他们这方面考虑得就少得多,他们对事不对人,不待贤而治,而是因时造势、因势赋政,他们不会在等徒与争论中浪费时间。我们看商鞅变法,我们看吴起变法,看李斯施谋,他们的行动是雷厉风行的,他们把握住关键后,就放手一搏,往往在短短几年中就见成效。

                            可能法家的政治风度令人感到不便,但是他们的结果却往往带来了其他治国方式所不及的功绩。他们的施政效率是最高的。其实我们看秦朝的历史,再看汉高祖时代的历史,我们就会明白法家思想治国的好处。可以说汉高祖的关中兵源就是秦国法家的遗泽。为什么关中能够源源不断的支持兵力,为什么在秦末章邯的乌合之众会击败陈胜派出的周章兵团,其实主要就在于”法“的制约。在法治时代,即使立法者如商鞅都得听命于法,而不能循私。但仁德治国,却刑不上大夫,总有很多人享有特权。这种公务员的治外法权,在法家治国的情况下,是没有的。当然,除此之外,我比较推崇的便是墨家。

                            儒法墨三家如果能够互取长短,可以就是最优的了。

                            至于道家和其他几家,治国方面就不足道了。思一己之利害,不足于治天下。


                            17楼2006-05-16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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