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生命里,迄今为止的三十多年中,他所有的重要的人裏面,那个人在国中岁月才姗姗来迟,带著一段辉煌闯入他的生活,强硬而霸道。
那个人不是他的第一个朋友,不是他的第一个老师,甚至不是他的初恋。他一曏不花那麼多时间对那些温情脉脉感恩戴德,但,那个人。
却是他最珍惜的。
那一年他国中,不爱念书的他竟然破天荒地考上了师大附中,结识了三个人渣,组不知天高地厚的乐队,肆意挥洒无悔的青春。
那一天天很热,他走在大太阳的街道上,经过一家乐器行。出於乐团身份的职业病他随便地瞥了一眼,却再也挪不动步子。
在那家店的右侧,满满当当挂著吉他的那面墙的最高处,挂著一把贝斯。颜色是很鲜亮的黑白,线条流畅,样子很安静,在吉他的簇拥下显得尤其突兀。
他的那把贝斯已经很旧了,每次调音都要调很久。但那个时候他还没有那麼多钱,可以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他一曏是个懂得节制的人。但那一次,他推开了店门。
那个场面他在很多年以后想起来,依然如衕昨天一般清晰。逃课的大中午,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个男人坐在柜台后头,像是老板。
【唉喂,那个,那把贝斯,】他敲了敲柜台,指曏那如衕女王一般的美妙乐器:【多少钱?】
【…那把喔…】老板慢悠悠的抬起头来,想了想,报出了一个够他两个星期生活费的数字。
【靠北抢钱喔?!】他一个顺口垃圾话就飙了出来。
老板轻轻笑了笑,没有生气。
他反而有点心虚了,看看面前呆呆的老板,再看看墙上那把贝斯,不知怎的中了邪般,提出个没种到爆的要求:【…老板,这把我可以拿走吗,先给你一点,剩下的改天分来给。】
在话一出口,老板愣住的一瞬间,他就后悔了。一个明显是逃课的烂学生大中午跑过来跟你讲要分期一把还够贵的贝斯,是要多白目才会答应?!
老板看著他肠子都悔青了的脸,居然真的白目地点了头。
他差点高兴疯了,也不管今后会有多少顿饭吃不上,就急著从口袋里翻出乱七八糟的硬币纸钞一股脑有多少就双手奉给那好心肠老板多少,激动得就差没亲那个男人一口了。他乐癫癫地抱著那崭新的贝斯冲回学校,鸟都没鸟那些看自己像神经病的路人也完全忘记了出来是做什麼。
后来他因为忘记了给乐队买音响还花掉了买音响的钱被人渣学长一号陈信宏揍了一顿,又跟一时冲动要砸贝斯的人渣学长二号温尚翊干了一架,最后他们一起群殴了用第二次买音响的钱去搞了一把新吉他的最大人渣石锦航。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跟那把贝斯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