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营龙邦石龙站点近两年来,因为个人管理问题,站点存在许多的问题,但不影响我作为龙邦加盟商所享有的权益。<?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为了更好的发展“龙邦”品牌,我找到新的运营商,当前其已租好场所,并集结了一批石龙优秀的业务人员;同时我年前补交部分的欠款,并商定年后2月28日前补交所有欠款。对于上面的努力,年前都是获得中心认可的。年后2月7日到15日我积极先后多次找黄经理,曾经理商谈转让之事,中心借故一直推脱未能见面。2月17日,18日我先后来到中心,中心人员突然透露取消了我石龙经营权。
我认为:中心单方面取消我经营权是非法无效的,申请中心恢复我经营权并协助尽快转让。同在“龙邦”之下,中心与加盟站点需公平公正解决问题,取消经营权并非小事,不经沟通、公告、申诉,随意做出,对公司的加盟商是严重的打击。
加盟商是快递快速发展的选项之一,中心随意取消我站点是对加盟商利益的侵害,也影响了消费者对龙邦品牌的信心。为了保护我的利益,我希望公司能同意我的申请。如未果,我只能通过邮管局、媒体、公众之力量,以求维护我之正当权益。
最后,我希望公司董事会、中心领导重视我的诉求。我也是龙邦一员,也希望公司发展壮大。
刘桂通 王婷芳
<?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14年2月19日</?xml:name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