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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曹团伙暴力抢夺公司,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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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吴芳、曹凤君二人带领20多人,在光天化日之下,以召开非法董事会的名义用暴力手段抢夺世纪盛康!前期通过诬告骚扰的方式没有抢夺成功,穷途末路之下,使用暴力进行最后一搏!上演了一幕闹剧!充分暴露了丑恶嘴脸!几个早已离职被撤换的外人跑来发表关于盛康的意见,真是好笑!《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任何组织必须服从股东大会决议,中证万融占世纪盛康70%股份,在7名董事中有5名席位,是绝对控股股东,这是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都不能进行丝毫改变的!


1楼2014-03-20 23:06回复
    今天上午吴曹二人带领20多人,在光天化日之下,以召开非法董事会的名义用暴力手段抢夺世纪盛康!前期通过诬告骚扰的方式没有抢夺成功,穷途末路之下,使用暴力进行最后一搏!上演了一幕闹剧!充分暴露了丑恶嘴脸!几个早已离职被撤换的外人跑来发表关于盛康的意见,真是好笑!《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任何组织必须服从股东大会决议,中证万融占世纪盛康70%股份,在7名董事中有5名席位,是绝对控股股东,这是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都不能进行丝毫改变的!一个非法董事会岂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吴曹团伙今天不仅暴力抢夺盛康还指示其所雇非法人员用暴力逼迫控制员工人身自由!天理难容! 有本事去法院上告,要依法办事,我们奉陪到底!没本事来公司捣乱,砸员工饭碗,我们绝不答应!反吴曹 保饭碗!


    2楼2014-03-2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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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芳、曹凤君二人带领20多人,在光天化日之下,以召开非法董事会的名义用暴力手段抢夺世纪盛康!前期通过诬告骚扰的方式没有抢夺成功,穷途末路之下,使用暴力进行最后一搏!上演了一幕闹剧!充分暴露了丑恶嘴脸!几个早已离职被撤换的外人跑来发表关于盛康的意见,真是好笑!《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任何组织必须服从股东大会决议,中证万融占世纪盛康70%股份,在7名董事中有5名席位,是绝对控股股东,这是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都不能进行丝毫改变的!


      8楼2014-03-2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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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动全国的“表哥”、“房姐”使陕西地方“名人辈出”,然而,陕西还有比“表哥”、“房姐”坏100万倍的“名人”,她就是“陕西首骗吴芳”!吴芳十几年来,靠勾结银行,骗取巨额贷款几亿元!靠蒙骗政府官员、公安局,诬告陷害守法投资者,鲸吞价值数亿的企业股权!靠转移资产、双跨加拿大国籍,偷逃税款几千万元!这样的一位“名人”,至今混迹于陕西而未被绳之以法,给陕西造成恶劣影响!给社会造成不可估量损害!!给企业造成难以挽回损失!!!作为企业员工,我们愤怒无比!!!要求揪出这样的“名人”!


        9楼2014-03-21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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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彻查,还企业以安宁!还社会以公道!还法律以尊严!


          10楼2014-03-2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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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曹团伙今天不仅暴力抢夺盛康还指示其所雇非法人员用暴力逼迫控制员工人身自由!天理难容! 有本事去法院上告,要依法办事,我们奉陪到底!没本事来公司捣乱,砸员工饭碗,我们绝不答应!


            11楼2014-03-2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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