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糖小说吧 关注:51贴子:1,271

【短篇】七月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是熹浅枥!我又来了!!~~~~
现代短篇! 连载中!


通过百度相册上传1楼2014-03-28 21:28回复
    秦树还是提了分手。
    不可挽留地松开手,脸上没有表情,消失在巷子的转角。
    我的右手保持握住的姿势,悬在半空,左手握着一杯廉价的西瓜汁。
    我把剩余的西瓜汁倒在铁盒子里,喂给小许。
    小许是秦树养的猫,他在我十六岁生日时送给了我。
    今天是我十七岁生日。
    我收到很多礼物,最让我吃惊的一份,是秦树的那句分手。
    我叫七月,在九留这个小镇生活了十七年。
    七岁时遇见秦树,他站在枝叶茂密的杨树下,穿着白色短袖和黑色的长裤。稚嫩的脸上已经有了不羁又清俊的面容。
    七年后收到一封情书,奶油黄的信封白色的信纸,潇洒的笔迹。
    署名秦树。
    我们义无反顾地在一起,不顾大人们的阻拦。
    十四岁的我们,太天真了。
    我和他在青春的岁月里做尽了荒唐事,现在想来,向往又觉得好笑。
    这一切在三年后被他一句分手统统打碎。
    然后他退学,搬家,从我的人生中消失得彻底。
    我不知道他是为了避开我还是有别的原因,似乎是一瞬间,他就把自己在最贴近我的位置抽离。
    我措不及防,就像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被突然砍掉手臂。
    疼痛还没传递,眼泪都来不及坠下。
    只有空白的大脑。


    2楼2014-03-28 21:29
    回复
      我又回来了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4-03-29 00:40
      收起回复

        突然失去手臂的少年做不了任何事,我也退了学。
        母亲给我一笔钱,说不再管我,我看见她好看的眼眸中有失望和心寒。
        我离开她,只带走了小许和那笔钱。
        彼此都没说再见。
        我没有离开九留镇,只是去了它的另一边。
        后来,我遇见篱兴。
        全名是季篱兴,某杂志的摄影师,靠一张英俊的脸颇受女上司偏护。
        我作为实习生在杂志社打杂,每天都可以看见篱兴在办公室进进出出。
        很快,我知道他的名字。
        后来,我们成为朋友。我把我的过去几乎毫不保留地告诉他。
        他总会安静听我诉说,然后微笑着拍拍我的头说,七月,过去的都过去了。
        然后把沉默的我抱入怀中,很久都不放手。
        我想,与另一个人分享与他的记忆,也是忘记一个人的方式吧。
        而这种方式我正不断使用。
        乐此不疲。


        4楼2014-03-29 13:41
        回复
          今天,我见到了秦树。
          似乎我们的重逢是不可避免的。
          他穿着长袖衬衫和九分休闲裤,上身白色下身黑色。
          让我想起我们第一次相遇的下午。
          他看见我身旁的篱兴,摆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有讽刺和苦涩的味道。
          篱兴看到我们的表情,识趣地让出位置。
          然后秦树坐下来,整理了下衣领。
          我看见了他袖口上刺眼的名牌标志。
          我突然想躲开他,越远越好。
          我们已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命运在我们之间划下一道色彩鲜艳的分割线。
          我们躲避不及。
          七月,过得好么。
          这是他就别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你想听到什么答案呢?
          我当然希望你过得好……
          我过得挺好。
          是吗……那就好。


          5楼2014-03-30 12:01
          回复
            毋庸置疑,我仍然爱秦树。
            但是他的突然离开对我来说就像背叛一样不可原谅。
            我爱他,并且恨他。
            看着眼前这个令我爱恨交加的人,我哑口无言。
            于是以一个微笑结束了这场短暂的对话。
            与篱兴一同离开了。
            他就是秦树?
            是。
            为什么不问他?
            我还能问什么。
            问他为什么突然离开又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算了吧,都没意义了。
            七月……
            他抱住我,叹了口气,说道,
            和我在一起吧,我会给你幸福。
            眼泪冲破最后一道防线,我点点头。
            他用手擦去了我的眼泪,手指的温度偏凉。
            然后俯下头轻轻地吻了我。


            7楼2014-05-10 16:19
            回复
              我觉得我是一个有仇富心理的人。
              面对那些可以肆无忌惮挥霍金钱的人,无名地愤慨又自卑。
              多数时候我会厌恶这样的自己,
              毕竟我也清楚那些光芒万丈的人曾做过多少努力流过多少血泪。
              但还是抑制不住地,莫名的,排斥他们。
              七月。
              篱兴好听的声音扯回我的思绪,
              我看见他在我旁边以一个温暖到足以融化万物的眼神注视我。
              我笑着回应他,
              怎么了?
              已经到站了。
              啊,走吧。


              9楼2014-06-02 18:50
              回复
                我家离车站只有不足一百米的距离,但篱兴仍坚持送我回去,
                我们在我家楼下拥抱,吻别。
                他问我,会不会后悔今天的选择,
                我说不会的。我能看见他眼底一片明亮的群星。
                然后我一边上楼一边想,为什么我十年前遇到的人是秦树而不是季篱兴。
                接着才猛地意识到,
                原来,我和秦树已经认识十年了呢。


                10楼2014-06-02 19:02
                回复
                  这次就这一点……
                  什么时候放了假会多更的,
                  另外可能会另开一个新坑,,


                  11楼2014-06-02 19:03
                  回复
                    我想我开始过上平凡又幸福的生活。
                    与心爱的人一起甘愿地为生计奔波努力。
                    我想到不久前我还沉浸在另一种幸福里,
                    我还没有与秦树分开没有认识季篱兴,
                    有一个优异的成绩,一个默契的伴侣,
                    每天享受着同龄人羡慕的眼光,无所顾虑地生活在校园里。
                    我跟季篱兴说起这些,叹道世事无常。
                    他一边翻弄着自己的摄影作品一边说你什么时候那么恋旧。
                    是啊,原本的我根本没有兴趣回头看一眼自己经历的过往。
                    我什么时候那么恋旧了呢?
                    大概是我再次见到秦树之后。
                    别想这些了,现在你是我的,是我一个人的公主。
                    季篱兴放下那叠照片,拥住我。
                    我不要做你一个人的公主。
                    为什么?
                    太没安全感了,只有一位骑士的公主,经历不起背叛,因为一旦背叛,她就会一无所有。
                    我不是骑士啊,我是王子。 季篱兴听到这,眼睛笑成一对月牙。
                    你真自恋!


                    12楼2014-06-10 21:17
                    回复
                      我发觉自己变得越来越娇气,最终连杂志社的工作也辞去,
                      按照篱兴所说的,乖乖地呆在家里,看看书,种种花,养养草。
                      无所事事,令人发指。
                      当然,当我发觉时一切已经晚了,
                      我早已成了一个无业游民整日赖在篱兴的家中贤惠地为他准备不算可口的饭菜等他回家与他共享。
                      我很顺从地接受了这一点,然后心安理得地继续我的生活。
                      这样平和的生活仅持续了三个月。
                      当我亲手打破这安定的生活时我也曾在脑海中咬牙切齿地说
                      我就知道太美好的日子不会属于我。
                      至少,不会太长久地属于我。
                      我在篱兴家住了三个月给他做了三个月的饭看完了十五本书浇死了五株植物,
                      然后我终于还是厌烦了,
                      我知道我已近乎被俗化成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
                      我想起了我在那个风华正茂的十四岁许下的愿望,
                      我要当一个作家阿写喜欢的文字挣很多钱。
                      我是虔诚地闭上眼对着闪烁的生日蜡烛许愿,
                      十年后我一定要当上作家。
                      与我,心爱的人一起。


                      13楼2014-06-10 21:46
                      回复
                        当时的我没有意识到,
                        我是害怕季篱兴像当时的秦树一样,
                        无限地包容我温暖我,然后一盆水浇下来从头凉到脚。
                        与秦树分离的痛我不能忘,就像把生命里最主要最炽热的一部分剥离。
                        是支离破碎血肉模糊的疼痛。
                        于是我回到了最初的地方,再次见到母亲,
                        她越发憔悴了,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回来了吗。
                        我点头,说但是钱我没有了,小许也走了。
                        其实我把小许留在了季篱兴的家里,并把剩下的钱也留了下来,
                        我写了一张纸条,叫季篱兴好好照顾小许,用我留下的钱买些好吃的给它。
                        我没交代我的去向打算,也没说离开原因。
                        我不知道我已经让他尝受了一次离别之痛。
                        不告而别的,突如其来的,迷茫困惑的。


                        14楼2014-06-10 21:59
                        回复
                          我没疯只是灵感突发根本停不下来,
                          这周会考啊我不能带着极不平衡的成绩,
                          要努力奋发了嗯虽然我经常这么说,
                          开新坑可能就留到假期,
                          这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完结,,


                          15楼2014-06-10 22:06
                          回复
                            母亲希望我回到学校,
                            我默许了。但我没有在她眼中找到希望重燃的光芒。
                            她还是那么安静,那么与世无争。这似乎不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该有的。
                            我不知她用了什么方法动用了多少关系,
                            我就这么沉默地被送返了学校。
                            至少,我在我们的老师眼中捕捉到了希望。
                            我落下了半年的课程,要补上也不容易。
                            于是我疯了一般地学习,即使没有秦树,我也希望回到最初的状态。
                            终于我在第二次月考中重新登上了第一名的宝座,
                            我站在办公室安静地对老师说那是我应有的位置。
                            第三次月考,我坐在第一考场的第一个座位,
                            用行动宣示了我的骄傲。
                            我的后座是一名男生,我认得他,
                            第一次月考他比我高14名,坐在我旁边。
                            他还曾经笑着对我说,欢迎回来,七月。
                            让我想起了回到学校时也曾在日记本上写下这句话,
                            欢迎回来。


                            16楼2014-06-11 14:36
                            回复
                              考完了我回来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4-06-16 21: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