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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当!天下社共建生态村的实践蓝图计画》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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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目标,是为天下人谋福利、使天下人皆得大安隐。"
---------天下社
今年五月初,我於隐居贴吧首次发布了《一个共同隐居的可持续发展计划》,一时得到许多人的支持与关注;
"每个人都多一分这样的热情,相信新农村会更美好。"
"无意来到这里,想不到也有很多朋友与我一样的想法。"
"不仅让人开了眼界,更让我们更新了一些理念。"
"你是要建立“乌托邦”吗? 深得人心,严重关注。"
。。。
因为这个帖子,让我提升了许多的信心与意志力,全心相信这个开创性的计画必能得到实现
元帖子内容连结:http://tieba.baidu.com/p/3027273417
然而四个月过去了,这个帖子发出之后,虽然有很多吧友表达乐观赞同之意,但是真正愿意以行动支持的人,却是寥寥可数。多数人各自的条件不具足,缺乏足够动力来积极投入并参与生态村的草创事业;换句话说,这个计画停滞於梦想阶段,而未能得到具体化的进一步能量。
期间也有朋友大方表示愿意提供土地资源,以供生态村计画初步实践之用,然则若非距离太远(笔者居於江南地带),不然便是意向不明。有些朋友做的是农家乐的事业,对生态村的构想原理其实未曾理解;又或有些朋友,本身坐拥山林土地,却乏人利用照管,仍然提出进驻之邀请。这里有多少人是真有其意、或仅口上说说,笔者无从得知,但我对所有表示接纳的朋友,感谢他们的善意支持。
经过反复审思和检讨,在此将原蓝图的不周到处加以弥补,俾其完备;详细内容,如下概述


1楼2014-09-13 20:10回复
    之前一直想找隐居吧里的那篇帖子,没想到在这儿找到了。楼主的建房设想很有新意,值得探讨。如果楼主要付诸行动,可以算我一个。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9-1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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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的想法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4-09-22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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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到我了,我就来发表一下意见,旨在建设,不在打击,若我的言语无意中打击到了楼主的积极性,请误解。
        一,“天下社”的命名,所含的理想是伟大的,但此名显大、显空,于前期阶段严重不符。
        原文:" 我们的目标,是为天下人谋福利、使天下人皆得大安隐。" ---------天下社
        表述亦不够严谨。天下人,并非都是追隐派,我们不要随意“代表”他们,他们也不乐意“被代表”。楼主的蓝图计画,针对的只是与主题相关的一部分人,这部分人甚至不是社会的主流,这部分人人数虽多,但在总体里弱势得很,无从代表天下。
        建议:往实处优先于往大处宣传。舍霸气,暂谦逊为宜。如“天下社”改名为“天下一隅社”,目标改为“为天下乐隐者提供多一种实践体验,使隐者能安居、能乐业。”事实上,楼主的蓝图,主旨并不在“隐”,只不过到隐居吧传道, 自然而然沾上了“隐”气;楼主的生态村蓝图,追求的是美好的生活形态,隐与不隐,是随意的。如果去掉“隐”的矫情,目标可以直接改为“使居住建筑群更生态”。
        以上,其一。


        IP属地:广西18楼2014-09-22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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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详细探讨、阐述“新生活形态”。
          楼主说“隐居不代表要放弃生活品质。”我是相当认同。凭什么让别人认同你的生活主张?当然是凭更美好的一种比较。比较,就一定要有参照,参照范围就是圈定范围。
          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都值得强调:
          1、居。居所的位置和环境、居所的建筑构成、居所的面积等等。
          2、食。最核心的方面是主副食各种食材来源。
          3、行。路况、交通及运输工具。
          4、业。主要是指能够带来经济收入的作业。
          (1、2两项事关“安居”,3、4两项事关“乐业”。)
          5、传。为了形成优良传统甚至文化而制定的强效良性约束。这是我们构筑的“小社会”真正值得骄傲自豪的地方。
          6、其它。
          以上,其三。


          IP属地:广西20楼2014-09-22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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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具体的细节问题。
            一,土地。
            1,农村暂时遗弃地,不可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致使农村土地暂时遗弃不用,这类土地可以用较低的价格弄得。但,农村劳动力被迫返乡时,要求收回土地,你就必须得无偿退出,不管你有没有签订合同。在这个事儿上,别太拿合同当回事。你执着合同赖着不走,村民们有办法令你“住不安、产不出,形同坐牢”,逼得你自己乖乖滚。严重的,一场大火半夜烧死了谁都可能。强龙不压地头蛇,犯不着。
            2、租借土地,难长久。你若做出了成绩,原地主巴着你走,好霸占你留下的成果。就算原地主是个“好人”,你也无法保证这个“好人”的儿子是不是。同1,别拿合同太当回事。
            3、团队中,有成员是“大地主”愿提供土地。这个资源比较好。需要注意的是:和这个地主成员签订的,不能是合作协议,而应该签成借款合同形式。团队投入到项目中的钱,视为该“地主”翻倍借欠团队的钱,“地主”若要收回土地终止团队项目,则“地主”应该先按协议翻倍偿还借款,若“地主”永远不收回土地则协议约定“地主”永远不需要偿还“借款”。
            4、最好的土地来源,是从政*府处直接取得。下面详细说途径:


            IP属地:广西21楼2014-09-22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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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途径一:从优势着手,如果楼主真正具备“新农村”建设技术(夯土),完全有可能和政*府实现直接合作,由政*府牵头,村委同意,改造农村建筑,重建或另建,双方的互利条件是:我方建成政*府希望的“新农村”的模样,政*府得到政绩,村民得到漂亮的民居,而我方得到土地报酬。如果是和村委的直接合作,那么实现的是“民居建筑群换大片土地”;如果是和政*府合作,可以争取让政*府直接划拔一大片土地给我方,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基地。这个基地,就是我方的大本营。
              途径二:有项目,有技术有资金,就可以申请用地。具体项目是什么,要看团队中有什么样的技术人才甚至技术团队。如上所言,团队中有“四派”成员,这个途径实现一点也不困难。就算团队中没有技术人才也要有技术后盾。如我方做为投资方和引进方,可以和某某研究所合作,直接采用研究所的技术和成果,用研究所的名义向政*府申请项目用地。
              要点:(1)“居”和“业”可以综合起来共同考虑,互为长处互相扶持。
              (2)到地广人稀的地方去申请用地,大片天地可以施展。


              IP属地:广西22楼2014-09-2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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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反响,先到此为止。


                IP属地:广西23楼2014-09-22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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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要有反应,谢。
                  我关注的一个碎片里有个弄乡村图书馆的,立人。
                  殇。
                  大家明白人就不用说太直白。
                  隐,某种程度是玩长线,但土壤没有风气不行管制如惊弓之鸟草木皆兵,不宜玩群体。


                  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4-09-26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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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个人心水的关键词里,国内的推荐一个,自建房,有个专门网站很好。
                    国外,花园。
                    苦笑。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4-09-26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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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了来了,每次都敲锣打鼓的铛铛铛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14-09-26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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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了,发表愚见:还是要有钱才能成事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14-09-26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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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中国各地气候不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28楼2014-09-26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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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走一边摸索的方式,没有强大的实力是不宜尝试的。
                            从一开始,就论证好了能走多远,是为远见。
                            所谓的“能走多远”,不是想当然,它有最好的情况分析,也有最坏的可能性分析,在种种可能性的基础上,又有多少种应对的能力。哪些可能性是可承受的,哪些可能性是毁灭性的
                            ,有着清醒的认识。有时候,我们太过于执着事情本身,而忽略了做事情的人的人性的复杂。最不能想当然的,不是事情,是人性。在敏感阶段,宁缺毋滥是团队的至上真言。


                            IP属地:广西29楼2014-09-2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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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自建房,乡村范围的,有些看法:
                              1、中心城市的边缘,对自建房管制严一些。远离中心城市的乡村,管制是相当无力的。农村“自建房”的乱局已经形成,大范围整治必然引起社会大动荡。比起自建房问题,政*府
                              更关心的问题是农村大量土地的荒废。农村自建房面积比起耕地荒废面积来,还处于很小很小的比例。只有中心城市用地紧张的情况,才迫使政*府出手管制周边自建房。
                              2、农村自建房,如果和当地居民的建筑群基本“同步”,不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他们不起来反你,自建房就是安全的。如果和当地居民对立,他们是有办法令你的自建房被“管制”的。不“同步”而容易引起当地居民反感的情况大致有:相对当地民居过于奢华,人均居住面积过于庞大,建筑审美和当地居民差异过大,生态环境干涉到周边居民等等。简言之:莫让当地居民眼红。
                              楼主的“夯土”建筑,材料本来就可以植根于农村,和农村“同步”的能力极强。村民最不会眼红的建筑,就是土建的。都是一层的,最多两层,只要不是高层,村民们也不容易眼红。


                              IP属地:广西30楼2014-09-27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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