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型军舰的吨位在晚清海军里也算中等了,从经济上考虑,降格为近岸炮舰似有点可惜。要改造的话到1894年不如定位为袭击舰或者中、远海巡逻舰。
船体结构大致如上图。还是应该保留归国时增设的临时艏楼并稍事加固,原先的十吋主炮已不合时宜自然淘汰掉。火力配置可改为:艏楼上甲板一门自产的江南120mm速射炮,这对甲板的强度要求并不高。
两舷各保留一个炮位,德制88mm炮即够用,但为尽量统一口径以便弹药通用计,建议仍采用江南120,并要求改装后能使舷炮向首尾射击。舰尾结构可保持不变,尾炮选用阿式152mm速射炮,考虑到破交时如果遭遇敌方实力较强的护航舰只,脱离中使用六吋炮自卫可避免吃亏。
动力管路整修后希望能恢复到15节以上的冲刺航速。
富裕的吨位可以视具体任务选择增加储煤或储弹。鉴于原型舰的续航力即可达5000里/8节,加上如此配置对于当时在远东海面遂行上述任务应该足够了,基本不用依靠海上补给。而且这型军舰低廉的成本对清朝来说也是易于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