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5月份在广德开发区找了个厂上班,学徒工,工资一个月1800。9月底的时候突然辞职,但也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主管也签字同意,该上交的东西也上交了。昨天10月20号去厂里拿9月份的工资,工资单上写的很清楚,把工作服、工作鞋、水电费等扣除,有1400多的工资,和我自己估计的工资差不多。可后来厂里说我辞职时没有提前30天打招呼,要扣掉技术工资,约900元。结果我只拿到了519元的工资,9月份我工作了182个小时。我在该厂上班4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时厂里也没有告诉我离职要提前30天,不然会扣工资;办理辞职时也没有告诉我这点。偏偏我来拿工资时再告诉我。感觉自己被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