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审核批准
到联合服务窗口申报、申领补贴资金。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原件和复印件)。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车主的书面委托书或单位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料完善并且审核通过后若干个工作日后由财务部门对车主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