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将倔强(骄傲)进行到底。
如果从凯旋到被放逐,科利奥兰纳斯都是一个因脾气火爆、性格率直(“嘴长在心上”)而被政客构陷的受害者的话,在流浪落魄之后投奔死敌——安息城的奥菲狄乌斯——就算得上科氏的独家创举了。从功高盖国到被驱逐流放,从含冤流放到投敌叛国,从投敌叛国到杀回祖国,这神奇的圈,这血腥的归乡路,不是每个人都能走出来的,于是到这里,这个人物才真正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
是的,个体,完全从普罗大众中独立出来的一条孤龙。马歇斯是孤独的,总是在独立完成一些壮举,包括一个人杀下一座城,包括一个人对抗一个国,他的爱让他有多勇敢,他的恨就能让他有多危险。天性是他的自带毁灭装置,这个人就像一颗炸弹,生命的所有能量都用来保护和摧毁,不留中间地带。他置身于被他毁灭的地方,来向他曾经保护的地方开战,他找来自己的死敌作为自己的盟友,结局可想而知——这个人身上的神性和魔性,嗜武和天真,都让人触目惊心。

我愿意设想来到奥菲狄乌斯家里的马歇斯确有求死的决心,让一个自己尊敬的对手结束自己流亡的命运,像他的政治情商一样,他不是一个太高明的赌徒,他用一条命去赌一口气。奥菲狄乌斯的戏码非常微妙,哪怕他和马歇斯的联手有八分出于利用,恐怕也有两分出于真爱。他炙热得让人肉麻的表白,拥吻,赠战衣,分兵权,让人看到一个“死逼黑转老残粉”的节奏。但是谁都知道恨是日积月累,爱是稍纵即逝,而妒忌,可让所有蜜糖变成砒霜。
于是,对人性一窍不通的马歇斯,始终坚持用生命追寻自己的光荣,在祖国践踏他的荣誉后,他不惜叛国也要拿回,他的骨子里没有家国观念,只有自我意志,当一个人可以为了骄傲,倔强到这个地步,你也不得不佩服他。——当然,如果他就这么顺利完成从战神到狂魔的蜕变,也许就是一个不值得讲的故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