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是国家生存发展的支柱,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根本。谁拥有了高技术,谁就在国际事务中掌握了主动权。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掌握了世界上80%的财富,追其根源就是他们拥有大量的高技术及其产品。从企业来讲,美国的IBM、微软公司,日本的索尼、松下,荷兰的菲利浦这些跨国公司之所以称雄于世界市场,靠的同样是高技术及其产品。高新技术成了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开发或引进来竭力获取并牢牢控制的宝贵财富。一个企业有技术垄断,才会有产品与市场垄断,才会有高额收益。如果秘密技术泄漏或被窃,将直接威胁到企业的经济利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高技术企业产生、拥有的高技术,自然成了被窥视的目标。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保密尤其重要。
从全国范围来看,先后出现数起技术泄密案件,从前几年广东佛陶所和天津制药六厂,到去年山东阳谷方舟集团“诺亚”事件等企业技术失窃案屡见报端。未见报端,提起诉讼,或干脆不了了之的可能就更多。
据有关研究表明:北京海淀试验区高新技术企业淘汰率约在10%左右,即每年有200~300家企业从市场上消失。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企业技术秘密被窃,造成市场丧失,企业难以为继。
1999年10月14日科技日报报导了斯普瑞德公司侵犯吉隆公司技术秘密的案件,又是一个典型。90年代初成立的吉隆公司经过数年的艰苦奋斗,在1995年终于开发出了JL2000无限扩频通信系统。就在市场业务全面开展并获得若干订单之后,其总经理助理、市场部主任瞒着吉隆公司私下里注册了斯普瑞德公司,又用高薪拉走了原市场部的一些人,开始为斯普瑞德公司工作。其后,斯普瑞德公司又在经营中多次使用了吉隆的技术秘密。
在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类似事件很多,只是轻重程度不同而已。
政治、经济和技术活动的全球化、一体化则加剧了技术流动的多向性和技术保密保护的复杂性。一个企业融于整个国际大市场,有时面对的既是合作者,又是竞争者,因此技术很容易泄漏或被窃。改革开放后中国企业面对的不再是单一的国内市场,而是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是年轻的企业,研究开发出一项技术,特别是一些高技术是多年投资的结晶,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是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竞争中制胜的法宝。因此,必须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和保密管理规定,应用先进的保密管理办法,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严加警惕和防范,避免泄漏或被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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