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蛋社吧 关注:82贴子:4,185
  • 12回复贴,共1

【fucking club】[不知几月的月练]归途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磨了很久终于磨出来了...不过大多都是在懒.若说是很满意也没有,进步的空间还蛮大.
自古一楼不说事.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5-07-20 09:02回复
    2015.6.26 归途
    原本应该是后记的东西却出现在了正文前,按说应该是前文吧,却只是我的一些小絮叨.关于内容又无关内容.
    一开始的构想大概是写《在全世界迷路》之类的游记,按照字面意思就如此写下去,最终定下来的构想来源于大冰的《不许哭》,题记也来源于此.
    文笔拙劣,毫无章法,内容混乱,过渡僵硬,这大概就是这篇文.来源于闲的无聊的作者终于想起有季练这种东西,心中有万千世界却奈何无法言喻.
    以上.
    From.南桑
    Club.妈蛋社
    “浪迹天涯的孩子,忽晴忽雨的江湖,
    祝你有梦为马,永远随处可栖.”
    1.
    这个城市竟然下雪了,让琼有点儿诧异,但随即镇定下来,啜饮一口咖啡,继续在笔记本上敲字.
    每天早上醒来,洗漱,梳头,化淡妆,脚踏高跟鞋像个战士一样奔赴战场.随后是挤地铁,在公司楼下买杯咖啡带走,刷卡上班.经过浑浑噩噩的一天后,刷卡下班,买几把蔬菜,几两肉,去抢最后的新鲜的黄瓜.挤地铁下班,摸黑洗个凉水澡,把抢到的黄瓜切片给自己做保养.琼的生活单调却忙碌,似是精密的机械.
    这座城市万千的白领的生活大抵都如此.
    琼正对着镜子贴黄瓜时,忽然想起今天上班时下的小雪.回家的时候地面上已经没有了雪迹,只有钢铁森林下那微小的路边杂草上星星点点.
    这座城市不应该下雪的.这里怀揣着太多年轻人的梦想与热情,炙热得互相喘不过气,雪应该还未落下,就已消融于这炙热中.
    她把她的破笔记本小心翼翼地插上电,打开QQ与远在千里的闺蜜猛聊,和在家乡的朋友聊天总会有一种归属感,逗得琼抿嘴笑.闺蜜打趣她说诶把摄像头打开,让我瞧瞧去大城市变漂亮没有.吓得她赶紧把黄瓜给拍下来,刚准备好了一个甜美的笑容迎接闺蜜,闺蜜就敲来一句和男朋友约会去了下次再聊.
    琼的笑容落在空中,在风中渐渐化开.
    无论是友谊还是爱情,一旦隔了距离,都好像被放入水中被稀释.距离的长短决定水的多少,可感情就只有那么点儿,融化进水中逐渐不见了.琼的心里空落落的,猛地躺下捂着被子睡觉,连笔记本的电都忘了拔.
    待机的笔记本也可耗电了,电费够她多买根黄瓜呢.
    2.
    阳光透过窗棂上的薄纱,分为几束忽明忽暗的光柱,映照到琼姣好的面容上.
    难得的一个没有加班的假期.琼一下子睡到了八点半,洗漱完毕后素面朝天地出去转悠.穿入一个弄堂,坐在小店铺准备的塑料凳上,和铺子里的老大爷侃天地,末了加一句,来两根油条一碗豆浆,不加糖.
    即使在冬天,弄堂里泛起的风依旧柔和,带着凉意.吴侬软语在小巷中回荡,引得一墙的爬山虎微颤.靠着墙边下棋的老人们时而激动时而叹息,屏息凝神,围观棋盘上的厮杀.搁在脚边的茶无人问津,在这清风中逐渐化凉.
    豆浆油条随即被端上来,老大爷动作挺利索.琼与老大爷挺熟络的,大爷给她多加了根油条,真够意思.
    老大爷抹了一把手,搁下围裙在琼面前坐下,皱纹里都是化不开的笑意.老大爷是东北人,性格豪爽,胶着一口普通话,在这小弄堂里发展起自己的一片交际网.
    “小琼啊,我看你来这里挺久了吧?从我开店起你就在...哎哟,摸约算来都五年了.”
    琼正专心对付油条,油条浸入豆浆被泡得酥软,一口咬下去一不注意就溅得自身一身豆浆.她咬着油条含糊应道:“嗯...嗯.”
    “老头儿我这里的油条地道吧?一口咬下去那声音可清脆了.这豆浆啊,可是我三点半起身磨了热的.”
    “可是老头儿我就要走咯.回我老家去,大东北.”
    “人老了就会想家嘞,你瞧我在这儿待了几十年,依旧操着东北音儿.过几天咱就动身了,那时候你可就吃不了这么脆的油条咯.”
    琼刚咽了口豆浆,差点没吐出来,她一脸诧异,心说这么能折腾,不可置信地问老大爷:“这么快就走?”
    老大爷笑容爽朗,转身给琼续了一碗豆浆:“是啊,人老咯,等不得了.”随即大手一挥,“今儿的帐就算了,当大爷我请你的.”
    琼笑着说:“那就只好从命了.”一口喝尽了豆浆,跟大爷道了别就离开了.小巷依旧静悄悄的,这种静是从骨子里发出来的,就算有不少店铺忙碌吆喝声,在琼耳中也无杂音,只有寂寥,唯有寂寥.
    3.
    人好像只有老了才会格外念家吧.
    琼躺在床上,被子把她裹得严严实实,她的脑袋放空,目光呆滞,漫无边际地发呆.
    她小的时候特别喜欢在夏天一边吹风扇一边吃火锅.飘着一层红油的火锅上笼罩着一片白雾,吃得她双眼朦胧,只看见液化气罐上的空气在扭曲,热得空气仿佛都融化了.吃完以后猛地吹风,那感觉就是特别爽特别爽.
    因为辣得什么都忘记了呀.
    不再有其他心塞的事儿堵在心口,都被那滚烫的火锅融化了.
    说不想家是假的,但好像还没有到非回去不可的地步,只是在空闲之余想想家里现在怎么样了呀,并没有其余的悸动.
    她又想起孩提时代,老师在课堂上微笑着问全班同学,你们有什么梦想么?问到她的时候她手足无措支支吾吾,满脸通红.全班同学都睁大眼睛看着她一度天真无邪的模样,她突然就大哭起来,说我没有梦想.
    真真是这样啊,好像人生一开始就被安排了一样,那她的梦想,又有什么用呢?所以她选择放弃做梦的权利.
    连梦都不能做了.没有期待也没有失望,跟个木头人似的,好僵硬.
    好难过.她到现在都不知道她努力的意义是什么.
    4.
    有男孩跟琼表白了.
    琼对于此表示很惊讶,她并不认为自己优秀到了可以让人喜欢的地步,想想自己的年龄好像应该是有个男孩跟自己表白然后感动的接受吧,然后就答应了.
    “我答应你了哦.”
    心里还是没有一丝悸动,她只是觉得命中注定这时候她应该谈一场恋爱了,然后决定依旧软弱的答应,绝不反抗.
    男孩人还是很好的,他请琼喝焦糖奶茶,琼轻抿了一口就被甜得差点要吐出来.她是吃辣的姑娘,不是喝甜的姑娘,尽管如此,她依旧很高兴地喝完了.这次第一次有男孩请她喝东西,就算甜了一点她还是很开心的,害羞地告诉男孩她很喜欢.
    男孩腼腆地笑了起来,牵着琼的手去吃饭看电影,总之就是那些一贯的套路啦,这对于琼的人生再正常不过,她也乐于接受.
    然后就这么一直过了下去.波澜不惊.
    5.
    好友的突然来访让琼很惊喜,好友说她想吃火锅,许久未碰过辣让她分外想念,欣然应允.
    琼用筷子上下涮着肉,火红的油锅依旧,不过她没有以前那么爱吃辣了,她突然发现她的小男朋友把她的口味改成了爱吃甜食,那一丝丝甜意在温暖的口腔里化开,沁人心脾.
    好友的发丝被琼搬来的风扇撩动,好友一边喝着火锅店提供的劣质乌龙茶一边感叹:“好久不见琼你都不爱吃辣啦,还记得你以前可爱吃辣了,还不张痘痘,真过分. 哦对了,好多同学都在外面混不下去回来啦,他们都变了好多,琼你要不要回来?”
    琼笑了笑,陷入了沉默,手中涮肉的动作都停了下来,盯着白色的碗发呆.她最终还是笑了笑,说:“算了.”
    她在想的一直都不是要回家,而是大家都变了,她想她是不是也在变的那行列中呢?
    恐怕是的.
    >>>
    故事到此就应该结束了(等等.
    大概想表达的是,所谓归途,不一定是追寻梦想,回到家乡.
    我心中的归途,是在物是人非之后,依旧看得清过去的自己,然后和现在的人一起往前努力前行.
    我塑造的琼是一个没有梦想,认为自己过着被策划好的生活,并甘于如此的人.
    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但是我不认为她的生活是被策划好的.
    或许是在某个夜晚,她秉烛啃下了一大本英语书;也许是在某段时期,她为了做导师留下的作业去四处奔走时;或许是她在面试会上穿的一套得体的衣服——这些不经意的瞬间,铸造了她以后的生活.
    >>>
    6.
    她努力了这么多年,呃,或许还谈不上努力,但是她确实有很认真过.终于得到了回报,上司给她升职加薪,原本不太大的交际圈变得丰富起来,虽暂且不谈那些人的居心.
    这一切都让琼觉得十分奇妙.在她的规划中,应该一直都是那个样子的.
    但是她依旧记得那个以前喜欢吹着风扇吃火锅的女孩,曾经觉得可怜兮兮的自己现在都觉得非常可爱.
    罢了,那大概也是生活对她的规划吧.她不过按照生活的规划,努力前行而已.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5-07-20 09:05
    回复
      果然手机发文格式死得早...将就着看吧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5-07-20 09:06
      回复
        我竟然发现了俩错字和一大堆可以修改的话..( 得我过会重发(。)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5-07-20 10:09
        回复
          对于归途的理解别具一格大赞!!其实我是看了第五章插入的话才明白你想要表达的东西。不管生活如何都能看到曾经的自己而继续努力,这个设定给了归途一个新的平面,而不再局限于回来的路之类的狭隘。当然这个设定也很值得去好好咀嚼,因为里面包含的东西确乎值得回味。很喜欢题记那两句话,虽然是祝你有梦为马永远随处可栖,但文中的琼却说自己是一个没有梦的姑娘,看似矛盾但我又觉得有一种隐隐的融洽,到底怎么样其实我也说不上来。对于琼这个人物我觉得她被塑造得挺成功的,前面类似于流水账的叙述其实恰好写出琼的特点,她认为自己是被规划好的,所以生活没有波澜。最喜欢第三章,在得知老大爷要离开的消息后,所生出的感情。回忆与现实合在一起,现在的自己与从前的自己,一种孤单的小情绪被完美地孕育出来。然后有一处我认为有些别扭的是,写雪那里,第一章第五段。【这座城市不应该下雪的。】和【雪应该还未落下,就已消融于这炙热中。】像是有点小矛盾。大体我认为都写得很好啊。不管走到哪里,回头,我还记得自己的模样。这个点很棒。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07-20 12:28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