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登记注册资本改革后首家债权出资公司公开日期:2015年07月14日
近日,义乌市誉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成功变更注册资本后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这是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我市首家债权转股权的企业,标志着改革的又一举措在我市顺利落地,是帮助企业拓展出资方式,解决融资难题,服务企业发展的又一重大成果。
为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化解金融风险,义乌市誉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申请,拟以股东对其依法拥有的因货币借贷而形成的债权作为出资,将公司680万元注册资本追加到4580万元人民币。接到申请后,我局行政审批科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学习总局为配合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而新修改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仔细研读关于债权出资的相关条款,并积极向上级请教,对企业细心指导,全程参与登记材料的准备,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登记完成,使2名股东因货币借贷形成的3900万元公司债权顺利转变为公司股权。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只要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即可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通过债权转股权,放宽了公司出资方式,使货币借贷形成的债权作为公司债权人依法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充分加以利用,降低了企业负债率,减轻了企业债务负担,而且促进了企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重组力度,最大限度地拓展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的融资发展和债权人投资创造了一条可行渠道。(陈群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