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鬦士星矢吧 关注:919贴子:227,107

回复:【贴吧监控备份】圣斗士吧吧主冒充百度管理员实行网络诈骗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按照正常逻辑,有全部截图的雪淋,看了这个“断章取义”的截图信息,应该立即做出反应。
第一时间,一句废话不说,上来先把“全部截图”贴上来。
一、二、三、四、五,怎么怎么个事。
结论:。。。。。。。。
可是,符合逻辑的过程没有上演,反而是当事人出来秀了一圈,告诉我们他有全部截图,就是不给。
这不仅让我们成年人顿时思维动了一下:
莫非,雪淋的全部截图中,还有比她自私、阴险,坑害朋友更龌龊,更见不得人的事情,让雪淋欲言又止,犹豫不决吗?
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什么原因,能让雪淋,有全部截图,却不敢给出来证明她自己“没坑害朋友”呢?


85楼2016-01-01 22:15
收起回复
    穆撒,你现在的丑态跟慕斯上错马甲后的欲盖弥彰一模一样。
    你不会辩论,于是就先自己带高帽,自我标榜客观中立,在论据和智商不足的时候就把事先给自己带上的高帽拿出来凑。一旦被揭穿就开始空喊口号,各种代表“大家”,动不动就是”大家都明白“、”大家都看到“。
    我很讨厌这种搅屎棍一样的所谓辩论,简直就是撒泼打滚。
    正好之前你跟飞雪与归扯了十页的楼中楼,我就用他来打你的脸,揭穿你口中的”大家“就跟你自我标榜的“客观中立”一样,只不过是论据、智商不够的时候拿来当挡箭牌的东西罢了。


    86楼2016-01-02 00:34
    收起回复
      到这里,你那张脸真的已经被反反复复打彻底了。
      将自我标榜的所谓客观中立以及“喊口号代表大家”当做“辩论”,这本来就是错误且低级的。
      被打脸是分分钟的事。结果你还死不悔改,以为只要没停止打字就依然算是“辩论”。
      这只能蒙蒙那些不常撕逼的人。
      别人一看 :哇,穆萨打了那么多字,而且一直都是他在打字,看来对方哑口无言了。
      于是你的虚荣心满足了。
      你并非喜欢辩论,你喜欢的只是满足虚荣心那一刻的快感罢了。


      88楼2016-01-02 01:17
      回复
        所以你继续往套子里钻,一直一直的钻,拦都拦不住。
        这个贴一共也没几个人进,而骂过你猪队友并且跟你扯了整整十页楼中楼的只有飞雪一个。
        可我真把他@来后你又突然没底气去论证他是我马甲了。
        看看87楼自己的回复吧,你一开始就准备把我提出的任何一个路人都论证成非路人。
        第一轮套子都钻完了才想起来装

        装就装吧,可居然还有脸扯雪玲,你忘记自己之前刚说过我被雪玲骗了么,我干嘛要自己骗自己?

        自抽狂魔啊。


        89楼2016-01-02 01:30
        收起回复
          我不止一次告诉你那个路人6.7年的ID,并且说过你猪队友。
          这个贴一共也没几个人进,符合这条件的只有飞雪一个。需要统计?
          你们争论近十页的楼中楼,如今再来装失忆?
          抱歉,你装的太拙劣,我无法配合。

          不过套子还是要继续织的:



          套子的底部是这么个景象:

          如果是可能性一,那你只是不记得他ID,不可能不记得他对你的评价。
          你要是还有哪怕一丁点正常思维逻辑,就该意识到自己开口闭口代表”大家“已经被这个路人对你的评价打脸了。你还接着问他ID有什么实质意义?还问了那么多次,这不傻缺么?
          如果是可能性二,这个贴一共才几个人回复,说你猪队友并且跟你扯了近十页楼中楼的就他一个,你如果真没映像那赶紧看去病吧,典型的老年痴呆症状。


          91楼2016-01-02 01:50
          收起回复
            如果只为了骂穆撒一句”老年痴呆症状都出来了,赶紧看病去吧“,于是就又截图,又大段文字。
            那我也是个无聊之人。可我并不无聊啊。
            穆萨说自己对飞雪没印象,说不记得飞雪,呵呵
            你智商跟不上自己的虚荣心,动作又那么多,那么大,出丑是必然的。
            但出丑后居然学慕斯那种货色,这就太难看了。
            你总是不会就事论事,论据不够就东拉西扯,比如说别人是小号什么的。
            把猪队友和6.7年两个特点告诉你,你如果真没映像肯定会问哪个6.7年的ID骂过你猪队友。
            结果你心虚,把话题转移到雪玲头上,借实力讨论吧一句名言:你废人转移话题。

            但当时我不可能料到你最后居然会露出慕斯那种无耻的嘴脸,出丑后欲盖弥彰,抛却脸面为了狡辩而狡辩。
            所以我并没有意识到上面那张图的价值,只是继续穷追猛打,不让你转移话题。

            结果你又一次转移话题,同时慕斯突然出现否认户口簿的梗。
            这个梗是很关键的道具,我不能让他否认掉的,于是我@了冥水。6.7年ID这个话题就被你转移成功了。
            但我万万么想到,这个被你转移成功的话题如今竟成了证明你智商和人品的关键道具。
            你所谓的”没映像“,”不记得“全都是放屁。你对他完全有映像,并且还知道他是谁。
            否则怎么解释这张截图:


            93楼2016-01-02 02:41
            收起回复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既想给慕斯洗白,又要成全自己的虚荣心,那是不可能的。
              洗白的同时就注定你不能自我标榜客观公正了,而你辩论的重要“论据”就是自己所标榜的客观公正啊。
              没了这个高帽子,当你智商跟不上的时候拿什么来当挡箭牌?
              但你非要两样一起来,结果必然是智商跟不上又找不到挡箭牌。
              于是你只能空喊口号,各种代表”大家“,动则“大家都看到了”、“大家都明白”。
              当一个路人妨碍了你代表大家的时候,你就像论证我是雪玲那样,企图把他论证成我马甲。
              最后看情况不对,又改口说他是骗子……还撒谎说自己根本对他没映像,所以不可能说他是我马甲。
              你根本就没想过就事论事,你的种种行为真的很侮辱辩论这两个字。


              94楼2016-01-02 03:02
              收起回复
                以及,你还侮辱了 “洗白” 这两个字。
                从你把穆斯直接从极品洗成了畜生的那一刻起,就展现出了你独有的杯具才华。
                接着你让我第一次看到,居然有人为别人洗白洗到一半会突然调转抹布给自己洗起来的奇葩情景。
                还特么越洗越黑,最后直接把人家一路人给洗怒了,直接指着你鼻子骂啊……
                你说你都这样了,哪里来的底气开口闭口就代表“大家”啊?
                别说我不厚道,最后就告诉你一个常识吧。
                给别人洗白(不仅洗白,包括实力讨论等很多情况)时千万别管自己黑没黑。
                直接丢对方一句“请就事论事”就好,心狠手辣些的还能揪住这点反杀几下,直接扣对方一个转移话题的帽子。
                反正我这号也不会玩太久,以后你是祸害不到我的。
                回圣吧去祸害那些还留在那里的人吧,这点我还是很看好你的


                96楼2016-01-02 03:37
                回复
                  看了这么久热闹,发现楼主根本就是跟穆撒差了几个级别,完全是一边倒,简直没意思,闪人


                  来自iPhone客户端97楼2016-01-02 12:50
                  回复
                    楼主说这么多废话,就是转移话题,让大家把视线从雪淋劣迹斑斑的耻辱史,转移到别处。
                    这点小伎俩,拿出来应对我穆撒,不觉得太小儿科了吗?
                    我只说两张截图。
                    一、81L。本人只问了此“路人”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说过他是楼主的马甲?
                    此“路人”闪烁其辞,近百层楼中楼,没回答上来本人这一个问题。

                    于是,楼主给出了他眼中“路人”的定义:(无条件)相信楼主。
                    楼主认为,必须以“楼主所说都是事实,无条件相信”,才能定义为“路人”。

                    而本人这样信证据,必须出示证据我才能信他的人,自然是无法进入到楼主“路人”的范畴。
                    这么一来,我一切都明白了。不是本人的行为有问题,而是楼主的标准有问题。


                    98楼2016-01-02 20:47
                    收起回复
                      本人所说,皆是证据确凿。如果哪位看官觉得本人尚有未给出证据支持的观点,请明确提示是哪一处。先谢过了。
                      其他的事,本人就不说了。
                      只说一件,本人不得不再次强调。那就是雪淋坑害朋友的自私、阴险行为,她必将自食其果
                      雪淋此人,自己不想的事,就利用朋友的信任,去骗朋友,去坑害朋友,天理不容。
                      既然是天理不容,那自然最终就是报应到她自己头上。
                      现实中如此,虚拟世界她也是如此。海米沙沙大家都知道,我就不提了。还有其他吧友:


                      让雪淋众叛亲离的,正是雪淋对待朋友的态度。
                      坑害朋友,或许让雪淋得一时之利。然而最终,没有朋友的人,势必失去的更多。
                      我们就说这次被骗。
                      来找雪淋的人,并不是雪淋的朋友,对方骗她的时候都说“和雪淋没什么接触”。

                      换作别人,一个“没什么接触”的陌生人来到身边,说的事情,谁都肯定会找朋友商量一下的。
                      “张三,你知道职业吧主吗?”
                      “李四,你知道哪个贴吧有职业吧主吗?”
                      如果身边众多的朋友没有一个人知道此事,不用说,假的,骗子,肯定不会上当。
                      我们现实中每天面临的信息多了,金融投资的、生意往来的,不都是跟朋友商量,分析可行性,才不会上当的吗?那可不是一个虚拟吧主辞职,这么简单的事了。
                      有句歌词唱:朋友多了路好走。事实就是如此。
                      雪淋正是因为坑害朋友的龌龊行径,让她没有朋友可以商量,也没有朋友可以倾诉,她才会把骗子的同情,当作是救命稻草。孤单无助的人啊,是多么悲哀啊。
                      换作朋友多的人,主动上门帮忙的人多了,一句同情,能换来别人的信任吗?那是不可能的事。
                      因此,善待朋友,就是善待我们自己。
                      千万不要象雪淋那样,坑害朋友,最终她自己品尝了没有朋友的恶果。这是活该。
                      再说点别的,雪淋上当这次,有跟楼主这只中国好走狗商量吗?
                      是雪淋眼中,楼主不过就是条狗,没给楼主当把人的机会呢?
                      还是楼主与雪淋共同商量,还是做出弱智、白痴的举动呢?
                      我有些好奇心重了。


                      101楼2016-01-02 22:37
                      收起回复
                        本人洋洋洒洒的写完了这么多,突然发现,我是一个多么可爱的人。
                        不仅全程未参与纷争,光明磊落,义正辞严。
                        而且,宽容,有口德。如果不是一只猪队友,这些话,本人都忍着,没说。
                        虽然对方一直在诋毁本人,但本人却是想着如何去救赎他们。不仅为他们,更是为了他们的朋友。
                        希望他们能认识到朋友是人生最大的财富,懂得珍惜,知道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虽然雪淋三十多年白活了,但毕竟以后的路还很长,一路走好。


                        102楼2016-01-02 22:51
                        收起回复

                          你所谓的”没映像“,”不记得“全都是放屁。你对他完全有映像,并且还知道他是谁。
                          否则怎么解释这张截图:

                          -----------------------------------
                          对于明显的逻辑错误,本人还是要纠正一下的。
                          既然我只说过楼主是雪淋的马甲。
                          那么,只要这个6、7年的路人,肯定不是楼主,无论楼主说的是谁,我都肯定没说过他是雪淋的马甲。
                          我不必知道楼主说的是谁,也不必去询问楼主说的是谁。
                          就可以质问楼主。这是基于逻辑上的判断。
                          另外,我后面的回复,也没有任何此人的信息,没说他怎么怎么样,因此他眼瞎。
                          我只是举了雪淋的例子,混上大吧了,比6、7年的路人(楼主所陈述的特征)更有资历,一样眼瞎被骗,来类比出这个6、7年的路人,也一样可以眼瞎。
                          这个回复,根本不能证明我知道楼主说的是谁。
                          只不过,楼主说的这个人是谁,与话题无关,本人不关心他是谁。
                          后来,因为楼主反复提及,本人才问了楼主,他说的路人指的是谁。
                          就有了98L的双簧表演。


                          103楼2016-01-03 01:23
                          收起回复
                            不知道肯定要反驳的,就算不反驳也不会像你这样接一句。你
                            -----------------------
                            不知道,为什么要“肯定”要反驳?为什么不可以不反驳接一句?
                            正因为不知道,因此无法正常下手反驳。因此才接一句,用逻辑打你一巴掌啊。
                            接了这句就说明已经承认有这个人。这才是常识,
                            ----------------------------
                            不要把“你认为”,当作常识。
                            没有常识规定,不承认有一个人,不能判断有没有这个人的时候,不能接了“这句”。
                            有人无中生有说你强奸但是带套,你接一句“我不带”。于是你还觉得不否认强奸是常识,因为不妨碍你否认戴套?
                            -----------------------------
                            反驳,也是有层次的。直接说“我没强奸你”,反驳的力度不够大,水平太一般。
                            说句“不带套”,这说明,有人“带套”强奸了你,但我不带套,说明强奸你的人不是我。
                            一、说明了我没强奸你,
                            二、认可了你被强奸的事实。
                            让你自取其辱。反驳力度又上一层。
                            我面对这个问题,是不会正面回答你的,那太给你面子了。
                            因为我觉得,看你一眼都是我对你的赏赐。
                            只要不是弱智、白痴,都会知道,我不可能强奸你,这才是常识。
                            既然我不会强奸你,在智商正常的人眼中,已经是一个公认的常识了,有必要再跟弱智、白痴去强调常识吗?
                            因此,我会回答:楼主你做梦都会梦到被我强奸吗?楼主你想这一天想很久了吧,那不打扰您的好梦了。
                            有人无中生有说你强奸
                            ---------------
                            好有内涵的例子。楼主信手拈来,轻车熟路。人的生活境遇,决定眼界。


                            104楼2016-01-04 22:32
                            收起回复
                              interesting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05楼2016-01-26 13: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