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丰阿(1908.3.6-1970.11.29)生于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1945年至1947年时期的内蒙古东部地区民族自治运动的领袖人物;曾任职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童年和学生时代
哈丰阿的父亲仁钦宁布(汉名:滕海山)曾是一个拥有200多头牛、羊、马的中等富裕牧主。在哈丰阿幼时,因东北军阀张作霖开垦牧场,盗匪则蜂起并与军阀沆瀣一气四处劫掠蒙古人的牲畜,哈丰阿家中的牲畜大部分被盗,后又遭到县政府的敲诈,家畜所剩无几。不得已移居他乡改为经营农业。满洲国期间,仁钦宁布曾担任当地警务署长。哈丰阿八岁时候,被父亲送到当地的一家蒙文私塾念蒙文,十岁以后又在汉文私塾念汉文。八年私塾所学的经书以及父母对喇嘛教的信仰等影响,哈丰阿幼小时萌发了第一想做一个好人;第二想当一个好官的志向。1929年就读于沈阳东北蒙旗师范学校。该学校是达斡尔人郭道甫(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人)“欲以造就为蒙古民族奋斗之人才”为宗旨而创办的。在校就读期间,哈丰阿深受其影响,曾赋诗:“瀚海何浩大,横分内外蒙。思挥五丁斧,开凿使之通。”
满洲国期间
1931年“九一八事件”爆发。在东北呈现动乱之时,哈丰阿、阿思根、吉尔嘎朗等东蒙地区的青年活跃分子,组织自己的军队,试图在自己家乡展开民族自治活动。但日本关东军将东蒙地区划入满洲国的一部分后,马上就开始压制东蒙地区的民族自治活动,而东蒙民族自治活动的活动组织也在关东军的威胁下被迫解散。那些不愿受日本人统治的蒙古青年离开了东蒙地区,或投奔在德王主导下开展民族自治运动的内蒙古西部地区,或赴外蒙古。为了安抚那些留在东蒙地区的蒙古青年活跃分子,日本人将他们安排在满洲国的军政部门工作。在满洲国期间,哈丰阿曾在满洲国兴安西省、兴安局、国务院总务厅、兴安总省公署任职,并作为外交官被派往满洲国驻日大使馆,被任命为学务理事官。在日本统治满洲期间,东蒙古民族自治运动不得不转入地下。1932年在从莫斯科东方大学回来的朋斯克、特木尔巴根等人的影响下,哈丰阿秘密加入了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同年,哈丰阿写下了充满民族情感的《青旗歌》,这首歌在内蒙古地区广为传唱,影响甚大。丹麦、日本等国所收录的蒙古民歌中即有这首歌。 1941年初至1943年夏,哈丰阿在满洲国驻东京大使馆期间,负责管理留学生工作。当时留日的满洲国学生有一千多人,其中内蒙古留学生有一百多人。哈丰阿被推选为“蒙古留日学生同乡会”会长。针对当时绝大部分留学生反感日本分制蒙古的情况,在东京期间哈丰阿通过同乡会的聚会、联欢等活动,号召蒙古学生团结起来,学好本领,为建设蒙古而奋斗。并明确强调:“国家虽然是两个,民族永远是一个。”以激发蒙古留学生们的蒙古民族统一感情。
国共内战期间
内外蒙古统一梦想破灭 1945年8月18日,日本投降后,哈丰阿等人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发表了《内蒙古人民解放宣言》,组织“内蒙古人民解放委员会”,建立东蒙党部,任秘书长,恢复了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活动,提出实行民族平等、联合中国革命力量,争取民族解放以及内外蒙合并等项政治主张。之后派出大批青年分赴各盟旗,发展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各级组织,同时进行“内外蒙合并”签名活动。与此同时为了建立民族武装,与阿思根一道,与苏联军队协商,释放了被俘的兴安军中的蒙古士兵,组建了民警队和警备队以维持当地的治安。后来,即以这支武装为基础成立了内蒙古骑兵第一师。同年10月,哈丰阿、特木尔巴根、博彦满都等内蒙古民族自治运动领袖们拿着10万人的签名前往乌兰巴托,面见外蒙古领袖乔巴山,提出了内外蒙古合并结成一个独立国家的诉求。从蒙古人的角度来讲,外蒙古虽然也有与内蒙古统一合并成一个国家的民族愿望,但是受到外部大环境的制约,却不得不将内外蒙古统一合并的要求拒之门外。这是因为二战结束前夕的1945年2月苏美英三方达成的雅尔塔协定中,将蒙古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维持现状不变作为会谈内容之一确认下来;在1945年6月至8月间,斯大林与当时的中华民国外交部长宋子文和蒋经国举行了多次谈判。在外蒙古独立问题上,中华民国最初希望苏联撤销对外蒙古独立的支持,而斯大林不但拒绝了中华民国的要求,反而打出内外蒙古合并统一运动这张牌,迫使中华民国要么承认外蒙古独立现状要么承认内外蒙古合并成立统一蒙古国之间做出选择。谈判的结果,中华民国政府最终向苏联做出了让步,同意在外蒙古独立问题上,经外蒙古全民公投后,承认其表决的结果;另外,苏联政府虽然支持外蒙古独立,但是也担心内外蒙古的统一引发“泛蒙古主义”影响到苏联境内的蒙古人居住的布里亚特地区,同时又顾忌到来自美国方面的牵制[2],因而也并不愿意看到内外蒙古的合并统一。为此,对来自内蒙古的要求与外蒙古统一呼声,外蒙古领导人只得劝说:“由于雅尔塔协定,我们刚刚在以现有的疆域为边界的条件下得到了承认,怎么再能越境来干涉邻国的问题呢?……不过我们还可以通过党与党之间的关系,告诉中国共产党注意到内蒙古的问题,你们为了今后也应多与中国共产党联系[3]。” 成立东蒙民族自治政府 东蒙民族自治运动对外与外蒙古统一无望,回到王爷庙的哈丰阿和其他的东蒙民族运动的领导人一道,在内蒙古东部地区开展了自治运动。1946年1月东蒙民族自治运动在王爷庙成立了东蒙自治政府,哈丰阿任秘书长。在东蒙人民自治政府施政纲领中明确提出:“联合支持各少数民族自治、自决以及东蒙人民自治政府的政党,建设自由、民主、和平的新东蒙人民自治政府,为宗主国的繁荣、发展而奋斗;成立东蒙独立银行,发行独立货币;成立组建为保卫东蒙人民的自治权和东蒙人民自治政府的军队”等一系列方针。由于对外与外蒙古统一的无望,回到王爷庙后的哈丰阿即与其他东蒙民族运动的领导人一道,在内蒙古东部地区开展了自治运动。1946年1月东蒙民族自治运动在王爷庙成立了东蒙自治政府,哈丰阿任秘书长。东蒙人民自治政府施政纲领中明确提出了:“联合支持各少数民族自治、自决以及东蒙人民自治政府的政党,建设自由、民主、和平的新东蒙人民自治政府,为宗主国的繁荣、发展而奋斗;成立东蒙独立银行,发行独立货币;成立组建为保卫东蒙人民的自治权和东蒙人民自治政府的军队”等一系列方针。东蒙人民自治政府的成立,对刚刚承认外蒙古独立的中华民国政府冲击很大,国民党政府认为这是苏联和外蒙古试图分裂中国的阴谋,因而拒绝承认东蒙自治政府[4]。另外一方面,国共两党都在为即将到来的国共内战而做准备,东北地区是国共两军势在必夺的战略要地,共产党在还没有把握胜局的情况下,为了结成“统一战线”对付国民党政府,将内蒙古民族运动力量争取到自己阵营当中,故当时的中共东北局、西满分局向东蒙人民自治政府发出了贺电,并对内蒙古民族自治运动展示了“尊重民族自治”和“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大汉族主义”这一未来的政策方针。同时,中共的背后靠山——苏联远东方面军的罗季翁·雅科夫列维奇·马利诺夫斯基元帅也向中共发出指示,要中共大力支持东蒙自治政府[5]。成立后不久的东蒙自治政府一开始也没有放弃与国民党政府的沟通管道。1946年2月中旬,东蒙自治政府派玛尼巴达拉为首、桑杰扎布为秘书的一个代表团,经北平试图去重庆晋见国民党主席蒋介石,阐述内蒙古民族自治的诉求。但是由于其他原因,代表团的重庆之行未能实现而滞留在北平。1946年3月17日在重庆召开的国民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边疆问题决议案》。对这项决议案尽管内蒙古人看法不一,但是都认为这项决议案比中日战争之前的国民政府对内蒙古问题的解决要开明了许多。但是对这个决议案傅作义、熊式辉等与内蒙古关系密切的边疆大吏们则表示此乃党的文件而非政府之法令,故而对其没有约束力,他们没有遵从之义务云云。尽管这些人也是国民党的中央执行委员,而他们这些人的态度也显示了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并没有实行这个决议的诚意。东蒙自治政府的代表团空手而归,使得东蒙自治政府对国民党政府彻底失望,国民党政府的所作所为将东蒙自治运动完全地推到了中共阵营。
四三会议
虽然中国共产党对东蒙民族自治运动的态度与国民党不同,但对东蒙民族自治运动所表现出来的民族主义倾向以及哈丰阿的活动却一直予以关注。不过因面临与国民党即将展开的内战,中共对东蒙的民族自治运动的态度非常谨慎,其目的在于避免将该自治运动力量推向敌对阵营[7];与此同时中共则将将乌兰夫为代表的“中共延安派”的势力伸展到内蒙古东部地区,通过乌兰夫来掌控内蒙古的民族自治运动。1946年的3月30日至4月2日在承德召开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上,以博彦满都、哈丰阿为代表的东蒙自治政府与乌兰夫、刘春为代表的“中共延安派”就东西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整合、如何实现自治、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未来等一系列问题,经过激烈的争论[8]之后于4月3日确定了东西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合并[9]、解散东蒙自治政府、停止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活动等决议。“四三会议”意味着中共开始掌控了内蒙古民族自治运动。“四三会议”后,哈丰阿也于当年被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但是在中共看来,东蒙政府内部弥漫着不满中共的情绪,对外宣传自治,内部却依旧抱有主张接近独立的高度自治的想法[10]。中共因而担心东蒙地区的领导人不能履行其会议宗旨,当时的西满分局书记、军分区政委李富春特意将该军区政治部主任张平化派遣到王爷庙以进行监控。
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
五一大会
就在国共两军鏖战正酣时期,1947年4月底,在王爷庙(今兴安盟乌兰浩特)召开了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和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有关活动。还召开了“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乌兰夫的政治报告和内蒙古自治政府自治宣言、施政纲领、组织大纲等文件,出现了内蒙古自治政府临时参议会及组成人员,乌兰夫等121人成了参议员,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96 人,汉族24人,回族1人,妇女5人。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委员21人。乌兰夫成了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哈丰阿只能是副主席。博彦满都为议长,吉雅泰为副议长,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
联邦制的构想
无论是1945年成立的东蒙自治政府还是1947年成立的内蒙古自治政府,其施政纲领都体现了在联邦制国家的框架下实现高度自治的构想,1947年10月在《内蒙自治报》上连续刊登的专题文章中阐述了这种理念。施政纲领中规定:内蒙古自治政府是内蒙古的蒙古民族各阶层联合内蒙古境内的各个民族,实施高度自治的民主政府;内蒙古自治政府是内蒙古各盟、旗的自治区域,是中华民国的组成部分;内蒙古自治政府充分保障蒙古民族的土地所有权,保护牧地。……合理解决汉人与蒙古人的土地关系,实行减租增资和互助活动,改善人民的经济生活;拥有独自的土地政策和发行独自货币的权利等。在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的前夕,乌兰夫在向中共中央的提案中,提出建立少数民族的地方宪法、保留地方武装、拥有在国家正规军中组织由少数民族单独构成的军团的权利等建议。

童年和学生时代
哈丰阿的父亲仁钦宁布(汉名:滕海山)曾是一个拥有200多头牛、羊、马的中等富裕牧主。在哈丰阿幼时,因东北军阀张作霖开垦牧场,盗匪则蜂起并与军阀沆瀣一气四处劫掠蒙古人的牲畜,哈丰阿家中的牲畜大部分被盗,后又遭到县政府的敲诈,家畜所剩无几。不得已移居他乡改为经营农业。满洲国期间,仁钦宁布曾担任当地警务署长。哈丰阿八岁时候,被父亲送到当地的一家蒙文私塾念蒙文,十岁以后又在汉文私塾念汉文。八年私塾所学的经书以及父母对喇嘛教的信仰等影响,哈丰阿幼小时萌发了第一想做一个好人;第二想当一个好官的志向。1929年就读于沈阳东北蒙旗师范学校。该学校是达斡尔人郭道甫(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人)“欲以造就为蒙古民族奋斗之人才”为宗旨而创办的。在校就读期间,哈丰阿深受其影响,曾赋诗:“瀚海何浩大,横分内外蒙。思挥五丁斧,开凿使之通。”
满洲国期间
1931年“九一八事件”爆发。在东北呈现动乱之时,哈丰阿、阿思根、吉尔嘎朗等东蒙地区的青年活跃分子,组织自己的军队,试图在自己家乡展开民族自治活动。但日本关东军将东蒙地区划入满洲国的一部分后,马上就开始压制东蒙地区的民族自治活动,而东蒙民族自治活动的活动组织也在关东军的威胁下被迫解散。那些不愿受日本人统治的蒙古青年离开了东蒙地区,或投奔在德王主导下开展民族自治运动的内蒙古西部地区,或赴外蒙古。为了安抚那些留在东蒙地区的蒙古青年活跃分子,日本人将他们安排在满洲国的军政部门工作。在满洲国期间,哈丰阿曾在满洲国兴安西省、兴安局、国务院总务厅、兴安总省公署任职,并作为外交官被派往满洲国驻日大使馆,被任命为学务理事官。在日本统治满洲期间,东蒙古民族自治运动不得不转入地下。1932年在从莫斯科东方大学回来的朋斯克、特木尔巴根等人的影响下,哈丰阿秘密加入了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同年,哈丰阿写下了充满民族情感的《青旗歌》,这首歌在内蒙古地区广为传唱,影响甚大。丹麦、日本等国所收录的蒙古民歌中即有这首歌。 1941年初至1943年夏,哈丰阿在满洲国驻东京大使馆期间,负责管理留学生工作。当时留日的满洲国学生有一千多人,其中内蒙古留学生有一百多人。哈丰阿被推选为“蒙古留日学生同乡会”会长。针对当时绝大部分留学生反感日本分制蒙古的情况,在东京期间哈丰阿通过同乡会的聚会、联欢等活动,号召蒙古学生团结起来,学好本领,为建设蒙古而奋斗。并明确强调:“国家虽然是两个,民族永远是一个。”以激发蒙古留学生们的蒙古民族统一感情。
国共内战期间
内外蒙古统一梦想破灭 1945年8月18日,日本投降后,哈丰阿等人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发表了《内蒙古人民解放宣言》,组织“内蒙古人民解放委员会”,建立东蒙党部,任秘书长,恢复了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活动,提出实行民族平等、联合中国革命力量,争取民族解放以及内外蒙合并等项政治主张。之后派出大批青年分赴各盟旗,发展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各级组织,同时进行“内外蒙合并”签名活动。与此同时为了建立民族武装,与阿思根一道,与苏联军队协商,释放了被俘的兴安军中的蒙古士兵,组建了民警队和警备队以维持当地的治安。后来,即以这支武装为基础成立了内蒙古骑兵第一师。同年10月,哈丰阿、特木尔巴根、博彦满都等内蒙古民族自治运动领袖们拿着10万人的签名前往乌兰巴托,面见外蒙古领袖乔巴山,提出了内外蒙古合并结成一个独立国家的诉求。从蒙古人的角度来讲,外蒙古虽然也有与内蒙古统一合并成一个国家的民族愿望,但是受到外部大环境的制约,却不得不将内外蒙古统一合并的要求拒之门外。这是因为二战结束前夕的1945年2月苏美英三方达成的雅尔塔协定中,将蒙古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维持现状不变作为会谈内容之一确认下来;在1945年6月至8月间,斯大林与当时的中华民国外交部长宋子文和蒋经国举行了多次谈判。在外蒙古独立问题上,中华民国最初希望苏联撤销对外蒙古独立的支持,而斯大林不但拒绝了中华民国的要求,反而打出内外蒙古合并统一运动这张牌,迫使中华民国要么承认外蒙古独立现状要么承认内外蒙古合并成立统一蒙古国之间做出选择。谈判的结果,中华民国政府最终向苏联做出了让步,同意在外蒙古独立问题上,经外蒙古全民公投后,承认其表决的结果;另外,苏联政府虽然支持外蒙古独立,但是也担心内外蒙古的统一引发“泛蒙古主义”影响到苏联境内的蒙古人居住的布里亚特地区,同时又顾忌到来自美国方面的牵制[2],因而也并不愿意看到内外蒙古的合并统一。为此,对来自内蒙古的要求与外蒙古统一呼声,外蒙古领导人只得劝说:“由于雅尔塔协定,我们刚刚在以现有的疆域为边界的条件下得到了承认,怎么再能越境来干涉邻国的问题呢?……不过我们还可以通过党与党之间的关系,告诉中国共产党注意到内蒙古的问题,你们为了今后也应多与中国共产党联系[3]。” 成立东蒙民族自治政府 东蒙民族自治运动对外与外蒙古统一无望,回到王爷庙的哈丰阿和其他的东蒙民族运动的领导人一道,在内蒙古东部地区开展了自治运动。1946年1月东蒙民族自治运动在王爷庙成立了东蒙自治政府,哈丰阿任秘书长。在东蒙人民自治政府施政纲领中明确提出:“联合支持各少数民族自治、自决以及东蒙人民自治政府的政党,建设自由、民主、和平的新东蒙人民自治政府,为宗主国的繁荣、发展而奋斗;成立东蒙独立银行,发行独立货币;成立组建为保卫东蒙人民的自治权和东蒙人民自治政府的军队”等一系列方针。由于对外与外蒙古统一的无望,回到王爷庙后的哈丰阿即与其他东蒙民族运动的领导人一道,在内蒙古东部地区开展了自治运动。1946年1月东蒙民族自治运动在王爷庙成立了东蒙自治政府,哈丰阿任秘书长。东蒙人民自治政府施政纲领中明确提出了:“联合支持各少数民族自治、自决以及东蒙人民自治政府的政党,建设自由、民主、和平的新东蒙人民自治政府,为宗主国的繁荣、发展而奋斗;成立东蒙独立银行,发行独立货币;成立组建为保卫东蒙人民的自治权和东蒙人民自治政府的军队”等一系列方针。东蒙人民自治政府的成立,对刚刚承认外蒙古独立的中华民国政府冲击很大,国民党政府认为这是苏联和外蒙古试图分裂中国的阴谋,因而拒绝承认东蒙自治政府[4]。另外一方面,国共两党都在为即将到来的国共内战而做准备,东北地区是国共两军势在必夺的战略要地,共产党在还没有把握胜局的情况下,为了结成“统一战线”对付国民党政府,将内蒙古民族运动力量争取到自己阵营当中,故当时的中共东北局、西满分局向东蒙人民自治政府发出了贺电,并对内蒙古民族自治运动展示了“尊重民族自治”和“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大汉族主义”这一未来的政策方针。同时,中共的背后靠山——苏联远东方面军的罗季翁·雅科夫列维奇·马利诺夫斯基元帅也向中共发出指示,要中共大力支持东蒙自治政府[5]。成立后不久的东蒙自治政府一开始也没有放弃与国民党政府的沟通管道。1946年2月中旬,东蒙自治政府派玛尼巴达拉为首、桑杰扎布为秘书的一个代表团,经北平试图去重庆晋见国民党主席蒋介石,阐述内蒙古民族自治的诉求。但是由于其他原因,代表团的重庆之行未能实现而滞留在北平。1946年3月17日在重庆召开的国民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边疆问题决议案》。对这项决议案尽管内蒙古人看法不一,但是都认为这项决议案比中日战争之前的国民政府对内蒙古问题的解决要开明了许多。但是对这个决议案傅作义、熊式辉等与内蒙古关系密切的边疆大吏们则表示此乃党的文件而非政府之法令,故而对其没有约束力,他们没有遵从之义务云云。尽管这些人也是国民党的中央执行委员,而他们这些人的态度也显示了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并没有实行这个决议的诚意。东蒙自治政府的代表团空手而归,使得东蒙自治政府对国民党政府彻底失望,国民党政府的所作所为将东蒙自治运动完全地推到了中共阵营。
四三会议
虽然中国共产党对东蒙民族自治运动的态度与国民党不同,但对东蒙民族自治运动所表现出来的民族主义倾向以及哈丰阿的活动却一直予以关注。不过因面临与国民党即将展开的内战,中共对东蒙的民族自治运动的态度非常谨慎,其目的在于避免将该自治运动力量推向敌对阵营[7];与此同时中共则将将乌兰夫为代表的“中共延安派”的势力伸展到内蒙古东部地区,通过乌兰夫来掌控内蒙古的民族自治运动。1946年的3月30日至4月2日在承德召开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上,以博彦满都、哈丰阿为代表的东蒙自治政府与乌兰夫、刘春为代表的“中共延安派”就东西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整合、如何实现自治、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未来等一系列问题,经过激烈的争论[8]之后于4月3日确定了东西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合并[9]、解散东蒙自治政府、停止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活动等决议。“四三会议”意味着中共开始掌控了内蒙古民族自治运动。“四三会议”后,哈丰阿也于当年被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但是在中共看来,东蒙政府内部弥漫着不满中共的情绪,对外宣传自治,内部却依旧抱有主张接近独立的高度自治的想法[10]。中共因而担心东蒙地区的领导人不能履行其会议宗旨,当时的西满分局书记、军分区政委李富春特意将该军区政治部主任张平化派遣到王爷庙以进行监控。
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
五一大会
就在国共两军鏖战正酣时期,1947年4月底,在王爷庙(今兴安盟乌兰浩特)召开了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和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有关活动。还召开了“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乌兰夫的政治报告和内蒙古自治政府自治宣言、施政纲领、组织大纲等文件,出现了内蒙古自治政府临时参议会及组成人员,乌兰夫等121人成了参议员,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96 人,汉族24人,回族1人,妇女5人。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委员21人。乌兰夫成了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哈丰阿只能是副主席。博彦满都为议长,吉雅泰为副议长,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
联邦制的构想
无论是1945年成立的东蒙自治政府还是1947年成立的内蒙古自治政府,其施政纲领都体现了在联邦制国家的框架下实现高度自治的构想,1947年10月在《内蒙自治报》上连续刊登的专题文章中阐述了这种理念。施政纲领中规定:内蒙古自治政府是内蒙古的蒙古民族各阶层联合内蒙古境内的各个民族,实施高度自治的民主政府;内蒙古自治政府是内蒙古各盟、旗的自治区域,是中华民国的组成部分;内蒙古自治政府充分保障蒙古民族的土地所有权,保护牧地。……合理解决汉人与蒙古人的土地关系,实行减租增资和互助活动,改善人民的经济生活;拥有独自的土地政策和发行独自货币的权利等。在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的前夕,乌兰夫在向中共中央的提案中,提出建立少数民族的地方宪法、保留地方武装、拥有在国家正规军中组织由少数民族单独构成的军团的权利等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