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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勋不可逆❤【改编】爱我绝对要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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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4-28 21:55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4-28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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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4-28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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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他竟然会关心他,世勋的唇边扬起淡淡的微笑。“老毛病了。”
          他看着他,冷漠的眼中映着他的身影。
          今天的他穿得很休闲,两件式淡粉色的针织衫,合身的黑色裤子,装扮简单,却符合他的气质。
          见他只是看着他却没有要开口说话的意思,世勋敛下眸,掩去心中的失落,优雅的微微一笑。“那我上班去了。”
          他就是这样,因为太了解他了,总是在他觉得为难之前,先一步结束掉整件事情。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鹿晗的黑眸闪过一丝犹豫。
          他刚才似乎看见了他眼底那抹淡淡的哀愁。只是,可能吗?
          世勋一走进住家附近的咖啡馆,里头的店员已经自动帮他煮起咖啡了。
          “先生,你的中杯拿铁不加糖。”店员有默契的将咖啡递给世勋。
          “谢谢。”世勋微笑接过,付了钱准备离开。
          “先生今天看起来特别年轻喔。”店员赞美着,又赢得世勋的微笑。
          “谢谢。”他朝店员点个头,离开咖啡馆来到十字路口。
          是因为他今天不同于以往的轻松打扮,所以鹿晗刚才才会多看了他一眼吗? 他心里所想的,是他今天穿这样去上班适合吗?还是觉得今天的他特别年轻?
          红灯亮了,他站在十字路口等着,拿着咖啡的手抬了下,手指上的戒指闪了闪,照上他的眼。
          视线一垂,他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忍不住伸了右手摸了摸,思绪不觉飘远。
          这戒指,是五年前他为自己挑选的结婚戒指;甚至连西服、喜饼、饭店、宴客的名单,所有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决定的,鹿晗只是付钱而已。
          这是当然的。当年被逼着结婚的鹿晗,婚礼当天有出席就已经给足他面子了,其它的他都可以不计较、不要求。
          这款戒指与鹿晗的同款式,是一组对戒,是他喜欢的样式,虽然鹿晗在喜宴结束后就将戒指给丢了,但他还是坚持戴着,即使有时候因为身上的穿著需要变更配带饰品,他仍是坚持不取下来。
          因为他对自己发过誓,取下戒指的那一天,必定是他们离婚的时候。
          而且,再怎么说,这戒指也是当初鹿晗亲手为他戴上的,一直到今天,他仍然能清楚的感觉到他为他戴戒指时,那修长手指的触感与暖度。
          所有一切的一切,他都可以不记得,他都可以不在乎,可是,他不行。
          绿灯亮了,世勋挺起背脊向前走去,没有注意到停在斑马线前的高级轿车中那双炯亮的黑眸。
          他刚才在想什么?
          在世勋摸着手上的戒指发呆时,正好被路过要去上班的鹿晗看见了。
          他那半垂的眼眸、深思的神情与唇畔那抹淡淡的苦笑,突然让他的胸口闷了起来。
          他在想什么?对这段有名无实、孤立无援的婚姻感到绝望?对他的漠不关心感到失望?还是对他早就应该结束这一切、然后重新开始,而不是这样继续拖着而感到后悔?
          看着他拿在手上的早餐和咖啡,他才想起──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不和他一起用早餐了?
          他总是拿了早餐就走,总是那么的匆忙,好像是在逃避什么似的。
          这样想起来,以前那个总会在家煮好晚餐,苦苦等着不会回去吃饭的丈夫的他,似乎早已不见踪影了。
          是他已经对他死心,不想再为了他装扮成贤妻良母的样子讨他欢心,还是已经看透这是一段错误的婚姻?
          看着他抬头挺胸,毫不迟疑地从他眼前迈步前进的模样,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开始感到心慌与不安。
          他冷酷的眼神闪烁着,一种在脑海中窜起的想法,让他目光一寒。
          他,该不会已经开始注意到他了吧?
          一个安安静静、固守本分,比朋友关系还不如的他,难道真的引起了他的注意了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4-28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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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勋一进到办公室,就用最短的时间解决掉他的早餐。
            “吴世勋,你这个胆小鬼。”用面纸擦了擦嘴唇,世勋小声的骂着自己。
            明明有时间、也有机会可以好好坐下来和鹿晗一起吃早餐,偏偏他宁愿选择放弃,每天都将早餐带进公司然后匆匆解决。
            为什么?因为他不敢单独和鹿晗相处太长的时间,即使只是吃个早餐,时间都太长了。
            因为他是个胆小鬼。
            每次见到他,他的目光就会被他吸引而离不开;到最后,他不得不拿出最强的意志力才能让自己免除掉花痴般的举措。
            而自从那一次,他贪婪依恋的眼眸被他逮个正着后,他就不再与他一同出现在餐桌上了。
            他怕总有一天他会移不开视线,会忍不住向他表白,向他说爱,而这些刚好都是他不需要他给的。
            不能说爱他。
            五年了,即使已经过了五年,每每想起这件事,他的心就会痛一下。
            不能说爱他,这点他很清楚;为了怕自己情不自禁脱口而出,他只好想尽办法与他保持距离。
            只要能每天见到他,每天跟他说上一句或两句话,只要他过得好、过得快乐就好了,所以就算他不爱他,他也已心满意足了。
            “世勋,早。”同事埃玛也进公司了,一向染得五颜六色的头发,今天却是一反常态,黑漆抹乌的。
            “头发怎么了?”世勋问着,讶异于一向坚持不染发就不是美人的观念的他,今天怎么了?
            “我要改邪归正从良了。”埃玛摸着自己染回黑色的头发,笑着。
            看着埃玛脸上甜蜜的笑容,世勋懂了。“你的阿那美喜欢黑发的男生?”
            “他说我的头发发质很好,如果染回黑色,一定非常帅气。”埃玛的幸福的说。
            他向来认为美的事物就是要给大家欣赏,所以他总是不吝于展露他的完美;但如果他真的对他开口,要他的完美只属于他一人,他想他会同意的。
            “哇哇哇!”小薄一连哇了三声。“恋爱中的人就是不一样,难道人一旦陷入热恋就得为对方牺牲或改变自己吗?就样就不是对方当初喜欢的人了嘛。”
            “你不懂。人一旦恋爱或结婚了,谁还能保有当初的自己?”埃玛理所当然的说。
            “谁说没有?”小薄看向世勋。“我们的设计总监世勋先生不就是了吗?”他走到世勋身边,绕着他东看西看的。“你看,世勋从我们以前认识到现在,他的穿衣品味、他的装扮,他的一切,从来都没有被谁要求或影响过,他还是原来的他,从来没有变过,人家可是有家室的人耶。”
            埃玛也打量起世勋来了。“他是个特例。”他下了结论。
            “去。”小薄受不了的翻了个白眼,这是什么论调?
            “本来就是嘛。”埃玛解释着。“你看,哪有人结婚了,还是一样的出差,一样的加班。他先生长什么样子我们竟然没人见过!如果不是你的身分证配偶栏上真的有人占了位置,大家一定觉得你说你结婚了,只是想赶走那些追求你的人。”
            听着听着,世勋笑了,笑得苦涩、笑得哀凄,不过却没有人发现。“我会这么的保密自然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埃玛与小薄齐声问,他们想知道秘诀在哪里,只要不是说要长得像世勋一样帅就好办了。
            “我的原因是……”世勋垂下眼眸,掩饰此时真实的心情。“他根本看不到我。”
            “什……什么意思?”埃玛与小薄愣住了。一个活生生的美人在眼前竟然看不到,那个人是瞎子吧?
            “意思就是,他根本不爱我。”
            世勋开车离开公司了。
            他常常将车子停放在公司,然后走路回家,一来散散步,二来沉淀一下一整天的心情,三来让自己晚点到家,缩短一个人在家的时间。
            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快速奔驰着,很快就下了五股交流道往省道开去。
            今天她要到布厂去一趟,去挑下一季服装的用布,并与布厂的老板研究开发新的布料与花色。
            他是顶尖的服装设计师,很多事却都是他自己一手包办的,因为拥有比别人更敏锐的观察力与时尚感,大部分的人都跟不上他的脚步,所以他得自己来。
            进到布厂停好车,布厂的王老板已经在大门口等着了。
            “王老板。”世勋微笑着打招呼,和王老板合作也好几年了,他就像是一位亲近的长者与好朋友。
            “世勋,开快车可不好哟。”王老板担心的说着,从他说要从公司出发到现在才多少时间而已?他人就已经到了。
            “没,刚好路上没塞车。”世勋还是一贯的微笑。
            “总之,你自己小心点,不能仗着自己的车好就乱来喔。”他一直把他当成儿子般看待。
            “遵命。”世勋调皮的举起手向他敬个礼,“我们去挑布吧,今天可有得忙咯。你这把老骨头撑得住吗?”今天他有很多事情要处理,要在工厂里爬上爬下东奔西跑,这也是他今天穿的休闲的原因。
            “你可别看不起我,谁先喊累还不知道呢。”世勋一忙起公事来可是六亲不认的。
            “那,开始吧。” 他从王老板身后推着他一起快步进工厂。
            今天,真的很忙。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4-28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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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4-28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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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楼 什么时候还更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4-29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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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令人惊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6-04-30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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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啊啊求更文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6-05-02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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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勋,你真的是无药可救了。”他摇摇头,斥责着自己的胡思乱想。
                    来到他的书房,世勋意外发现房里的布置与装潢和他五年前划画时完全一模一样,甚至连摆放的位置都没有变过。
                    他有多久没有进过这间书房了?
                    这间别墅是他们当初结婚时买的,为了他和他的家,他投入了所有的心力在室内设计和装潢摆设上。
                    尽管工作已让他忙得不可开交,他仍坚持亲自监工、亲自挑选每一盏灯具、每一样饰品,甚至有许多家具都是直接从意大利空运回台的。
                    他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让这个屋子像一个家,一个真正的家,温暖的家,一个他回来时会喜欢待的地方。
                    当然,他的精心布置并没有得到他任何的赞赏,不过他知道至少他不讨厌,甚至很喜欢书房里他为他添购的那张躺椅,因为那张椅子有着明显被频繁使用过的痕迹。
                    “至少他对我的品味与设计是认同的。”世勋苦笑着,伸手抚着躺椅上的坐痕,想像着他坐在上面的样子。“其实当初喜欢上这张躺椅,是因为它同时可以躺两个人,这点你一定不知道吧。”
                    叹了口气,世勋眨眨眼,眨去眼中的灼热,他走向书桌,打到了鹿晗所说的合约书,关上抽屉时,却看到了放在桌上的相框。
                    “我还以为这相框早就被你丢了。”世勋拿起了相框,手指轻轻触摸着里面摆放的照片,心中有些酸楚,也有些甜蜜。
                    这照片是结婚当天,他的好友边伯贤拍的。
                    因为他们不可能会拍婚纱,所以他请边伯贤在结婚当天尽量帮他们多拍些照片,这是其中一张,也是他最喜欢的一张照片。
                    照片中的他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突然看向他,而他也正好抬头望他,这一瞬间的凝望被边伯贤抓个正着,留下证据。
                    在外人看来,这是甜蜜至极的深情对望,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时他的眼神是多么的憎怒与愤恨。
                    所以当他偷偷地将照片放在他的书桌上时,他并不期望他会留着它,只希望他能看它一眼,一眼就好,让他知道,他真的和他结婚了。
                    没想到如今相片竟然还在,相框也完好无缺。
                    为什么?世勋握紧了相框;难道他也觉得这张照片拍得很美,所以留着?这个答案他应该永远也不会知道吧。
                    放下相框,世勋的粉唇微微一勾,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地想抚平从心中涌起的那股失落,然后握紧了手中的合约书,走出了书房。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6-05-03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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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啦。。等你更文哦。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16-05-0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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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长篇还是短篇啊,想更完了在慢慢看


                        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16-05-03 18:04
                        收起回复
                          还以为你更文了呢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16-05-03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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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我绝对要痴心》 第四章
                              当计程车在一栋宏伟的玻璃帷幕办公大楼前停下时,一名男子快步朝大楼门口走去。
                            进了大门,来到柜台,男子帅气的外貌与温文尔雅的气质吸引了不少人的注目。
                            “你好,请问鹿总裁的办公室怎么走?”世勋轻声询问着,眼中闪过一丝歉疚与自责。
                            他竟然连他的办公室在哪里都不知道!是他太不在意他?还是他给他太多自由?
                            想想,他好像从来没有到过他的办公室。
                            可能是因为当初没有这个需要,也没有这个必要,再加上当初他们结婚时,受邀的全都是上流社会人士,员工根本不知道有他的存在,所以之前没有来过,之后也就更不需要来了。
                            总机小姐听到声音,抬起头来看了世勋一眼,因为他的帅气而多看了他一眼。“对不起,请问您找谁?”
                            “我想问鹿总裁办公室怎么走。”世勋又重复了一次,脸上是温柔的笑容。
                            “您跟总裁有约吗?”总机小姐机警地问着;这么帅气的先生,谁知道是来做什么的!况且“总裁夫人”有特别交代过,要过滤访客。
                            “我送东西过来给他。”世勋看了手表一眼,有些急了,刚才路上有点塞车,多花了一些时间。“可以告诉我怎么走吗?我自己上去就行了。”
                            “送东西。”总机小姐看着他。“我帮你转交吧。”这就是“总裁夫人”所谓的居心不良的人吧?亏他看起来还满有气质的,原来也是想勾引别人丈夫的狐狸精。
                            “抱歉,这是很重要的文件。”世勋拒绝了。
                            他知道鹿晗的个性,只要是他交代的事情,他一定要亲自办好,不假他人之手。
                            总机小姐用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看着世勋。“总裁现在不在,改天您跟他约好时再来吧。”如果“总裁夫人”知道他这么尽责把关的话,一定会好好谢谢他吧。
                            “嗯?”不在?世勋愣了一下,他现在是碰到软钉子吗?鹿晗不可能不在啊,唯一的可能就是总机小姐不让他见他。
                            为什么?有人“命令”她这么做,以便挡掉一些无谓的拜访吗?
                            这倒是满符合鹿晗的个性,而不认识他的总机小姐,自然也将他归类为有目的人,需要彻底隔离的那一种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30楼2016-05-0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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