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学生,一人在外,想通过赚点钱补贴生活,9月5号,来到了明珠小学那边的七彩国际艺术中心,本人第一次干培训,我讲明了自己的时间问题,老板许给我工资一个月给1200.先连干2个月,再转全职。自认为尽职尽责,不请一天假,从4点工作到8点半,有时候突然有事,也是随叫随到,工作了45天,周末都去。干了1200的活,之后老板谈到所谓改革,一律都提到工资1500.不过上午去3天,我是学生没时间,我说兼职吧,她说兼职600.事后谈到过去45天的工资,该给600还是1200.却因我比较有脾气,意见不和,用激将法让我走,不给一分工资,这就是所谓的为人师表吗?难道最起码得公道没有吗吗?触碰到了所谓利益连最起码得良心都不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