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朋友们:
针对近日有人不断在网上发布恶意言论诋毁我公司声誉,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声明如下,以正视听:
富春江·新华苑小区自去年10月份交房以来,我公司受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随着业主入住率的提高,应广大业主的要求,为规范小区内车辆管理秩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最大限度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县物价局、县住建局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对地上车位进行分配管理,并将相关文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业主报名积极性非常高,但在实施过程中本小区11号楼3单元402业主李俊纬、刘静夫妻煽动教唆个别业主恶意阻挠该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恶意诬告,诋毁我公司的良好形象,我们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答复解释,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广大业主的普遍认可,并积极参与到车位分配工作中,但李俊纬、刘静夫妻二人仍不甘心,继续到处非法诬告。2016年6月30日下午四时许,李俊纬利用工作时间驾驶鲁GB318N的黑色奔腾轿车(公车)堵在小区门口,在我工作人员上前规劝时,该夫妻二人合伙打伤我工作人员,造成我工作人员开放性创伤,伤口缝合多针,并在网上歪曲事实。
以上情况我公司愿意为此事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严正警告李俊纬、刘静夫妻二人,对于你们的恶意诽谤侵权行为,我们将依法追诉,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附:收费依据
临朐县物价局、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价发<2016>16号)《关于临朐县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年7月1日
针对近日有人不断在网上发布恶意言论诋毁我公司声誉,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声明如下,以正视听:
富春江·新华苑小区自去年10月份交房以来,我公司受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随着业主入住率的提高,应广大业主的要求,为规范小区内车辆管理秩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最大限度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县物价局、县住建局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对地上车位进行分配管理,并将相关文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业主报名积极性非常高,但在实施过程中本小区11号楼3单元402业主李俊纬、刘静夫妻煽动教唆个别业主恶意阻挠该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恶意诬告,诋毁我公司的良好形象,我们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答复解释,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广大业主的普遍认可,并积极参与到车位分配工作中,但李俊纬、刘静夫妻二人仍不甘心,继续到处非法诬告。2016年6月30日下午四时许,李俊纬利用工作时间驾驶鲁GB318N的黑色奔腾轿车(公车)堵在小区门口,在我工作人员上前规劝时,该夫妻二人合伙打伤我工作人员,造成我工作人员开放性创伤,伤口缝合多针,并在网上歪曲事实。
以上情况我公司愿意为此事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严正警告李俊纬、刘静夫妻二人,对于你们的恶意诽谤侵权行为,我们将依法追诉,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附:收费依据
临朐县物价局、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价发<2016>16号)《关于临朐县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