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书记载虽略有出入,但均反映了“西域诸胡诣波斯受法”,祗是由于《新唐书》虽“事增于前,文省于旧”,往往能删去《旧唐书》的芜词而补其未备,但也难免因笔削而改变文义,[3]才导致两唐书有关纪事详略不同。相对来说,旧书记载“ 西域诸胡事火祆者,皆诣波斯受法”,要比新书简单记载“西域诸胡受其法,以祠祆” 更加明了。根据慧超于 8世纪初的记述:“此六国(安、曹、史、石骡、米、康)总事火祆,不识佛法”,[4]我们可知,两唐书记载西域诸胡事火祆者主要为昭武九姓,即粟特民族。按古籍所载的火祆教,简称祆教,乃源于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ism),自20世纪20年代陈垣先生发表《火祆教入中国考》以来,[5]此一结论殆为学界共识。[6]查波斯琐罗亚斯德教史可知,该教在阿契美尼(Achaemenin)王朝(B.C.600-330)时于波斯全境流行,在马其顿征服并希腊化时期,几近湮灭,逮帕提亚(Parthia)王朝(B.C.247-A.D.224)末期始复苏,到萨珊帝国时期(A.D.224-651)臻于鼎盛。7世纪中叶阿拉伯征服后,波斯故土的火祆教虽衰未亡。因此,解读“西域诸胡皆诣波斯受法”这段记载,如果祗局限于起源而忽略传承,就难免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了。事实上,诸胡“受法”之后,仍奉波斯为正宗,在阿拉伯时代,继续“受法”,形成一股信仰的潜流。本文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证以琐罗亚斯德教史及中亚、西亚历史背景,就此段记载略作考证,以就教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