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的一个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金融平台,ceo挪用或盗窃公司公款后跑路啦。公司员工及其它股东都在。公司向成都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案件怎么定性?比如一个银行,行长盗窃了钱跑啦,公安局抓人办案定性就好啦。跟广大储户没关系,每个储户存了多少钱、取了多少、多少利息、累计交易等银行自有一本帐,跟本不用跟每个储户取证,也不用每个储户去报案。如果公司因为这件事确无法继续经营拉,可以申请破产,启动保险程序,偿还储户资金就是啦。同理,钟宁林跑啦,并不是懒财主公司跑啦。公司并没有骗人,而是钟个人盗窃了公司。公安局让每个财主报案取证,当然工作量大啦。而这些都是不必要的无用功。要证据,平台都是现成的,电子版证据。公安去抓钟宁林破案取证移送起诉就好啦。懒财主公司要立即考虑你是继续经营还是申请破产。不要转移视线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