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政刚登基那年的十二月癸亥日,一个叫“毛”的士伍被亭长扭送到了雍县县府,罪名是偷牛。卷宗显示,“毛”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还咬出了同伙,一个名叫“讲”的乐人(乐师),他的证词是,十二月五日,自己和“讲”一起偷了牛,还把牛牵到了“讲”的家里。
“讲”当然不肯认罪,他辩解说,自己有不在场证明:“毛”偷牛是在十二月,可自己十一月就去咸阳服徭役了,还是整整一个月的光景,哪可能和对方一起去偷牛?
“毛”的解释是:“讲”服徭役不假,但这不代表他跟本案无关。十月份自己就和“讲”商量过,说南门外那些放牧的牛里,有一头黑母牛性格温顺,很容易逮;十一月两人又商量过一次,还真偷到这头牛了,但由于两人笨手笨脚,结果让它跑了;然后就是“讲”去服徭役,走之前怂恿自己一个人去偷,还说卖完了两人一起分钱。
根据“毛”的供述,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县丞“昭”和几位令史认为“讲”也是同谋,判他“黥为城旦”。
无辜的“讲”开始了为自己洗刷冤屈的努力。他选择了“乞鞫”,这相当于如今的再审,也就是当事人认为判决不公,可以请求更高一级司法部门重新审理自己的案子。《法律答问》规定:“以乞鞫及为人乞鞫者,狱已断乃听,且未断犹听也?狱断乃听之。”意思是:已要求重审、为他人要求重审的,是在案件判决以后受理,还是在没有判决以前就受理?在案件判决以后再受理。
“讲”在申请“乞鞫”时表示:我原来是“乐人”,没有和士伍“毛”合谋偷牛,却被雍县判为与“毛”合谋,判我黥为城旦 。
《秦律》没有记载乞鞫的期限,汉朝的规定是在三个月内,郑玄给《周礼》做注释时写:“若今时徒论决,满三月,不得乞鞫。”“讲”是二月癸亥(十六日)被判黥为城旦的,再审是四月丙辰(十一日),中间相隔54天,也的确是在三个月内。
负责再审的官府是一审县廷的上级——郡一级的官府。“讲”这个案子一审是在雍县县廷,这里属于内史,也就是关中地区,上一级官府当然就是帝都咸阳,因此这次负责“覆视其故狱”的也很可能是廷尉府。
大同小异的程序逐一走完,“讲”继续坚持自己当时的不在场证明:十月的后八天,自己受一位有“走马”爵位的“都魁”雇佣,一起去咸阳;十一月一日起就开始服徭役,怎么可能有分身术,跟“毛”一起偷牛?
三位证人的证言也都对“讲”有利。第一位证人是牛的失主“和”,他作证:自己的牛是驯化好的,性格特别温顺,一个人完全可以牵走。
第二位证人是“讲”的父亲“处”(从这里来看,当时还没有“回避”一说),他称儿子当时在咸阳服役,自己守城门时,看到“毛”一个人牵来一头黑母牛。
第三位证人本该是雇佣“讲”的“都魁”,这时他从军去了,妻子替他出庭作证,也与“讲”的陈述相同。
从这些证言中不难看出:第一,牛是可以一个人偷走的;第二,“毛”有偷牛的行为,“讲”却有不在场的证明。
更令人吃惊的是,“讲”还说出了初审时的一段隐情:由于不肯承认参与偷牛,自己被令史“铫”打过,还被他浇过凉水。狱史们给他体检后发现,“讲”的后背果然有伤,光是手指一样粗的大伤痕就有十三处,小的伤痕也相互交织,从肩膀一直伸展到腰。
更更令人吃惊的是对“毛”的重新讯问,他竟然也被刑讯逼供过:“毛”一开始的确承认是独自偷的牛,然而负责审讯他的令史“腾”、令史“铫”认准了他不可能一个人把牛偷走,冲他的后背、屁股、大腿一顿痛打,血流遍地,“毛”疼痛难忍,只得把“讲”也拉下了水。体检发现,“毛”脊背上的伤痕相互交织,从肩膀到腰,伤痕密不可数,屁股、两腿上的伤痕至少有四处和手指一样粗。
真相大白,刑讯逼供的令史“腾”、令史“铫”知道没法抵赖了,只得垂头丧气地接受处罚,县丞“昭”和几位参与审判的令史也不得不承认一审过程中自己存在工作失误。查清案件的来龙去脉之后,廷尉府开出了再审的鞫书:
鞫之:讲不与毛谋盗牛,吏笞掠毛,毛不能支疾痛,而诬指讲,昭、铫、敢、赐论失之,皆审。
翻译过来就是:
审定:讲没有和毛偷牛,原审官吏笞掠毛,毛不能忍受疼痛,因此诬陷讲,县丞昭、令史铫、令史敢、令史赐等人论断失误。一切经审问属实。
判决下达后,“讲”在“隐官”服劳役的名籍被注销,得以恢复正常人的身份,被安置到“於”地;他已被卖为奴仆的妻儿也由官府赎回,已被没收和变卖的财物同样按价偿还,该判决文书也被抄送到雍县县廷。尽管一度遭遇了命运的不公、被判在“隐官”服劳役,但他毕竟沉冤得雪,总算有了个光明的结局。
这起“毛诬讲盗牛案”记载在《张家山汉简》的《奏谳书》中,这是一组案例集,其中很多都属于疑难案件,基层官府对这些案件的定罪、量刑拿不准,比如没有适用案情的律、令,或者适用案件的法律条文互相冲突等,下级官员会只做出“鞫”(案件审理的总结),并提出他们“疑某人罪”(对如何量刑存在疑问),然后“敢谳之”(把案件上报给上级机关),这一程序就叫“奏谳”。
不同于人们刻板印象中的暗无天日、一味残酷暴虐,简牍中的秦法是相对清明公正的,普通黔首可以凭借“乞鞫”“奏谳”等制度洗刷冤情。反对者当然会提出商鞅、白起、李斯等著名冤案,但这些案件的实质是政治斗争,与司法公正其实没多大关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