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L先生]
"被告李玟赫,被控告谋杀队友孙轩宇、李周宪、申浩锡、刘基贤、蔡亨源、林昌均。司法公安部门于上月中旬在A山深处发现昏迷不醒的被告,其队友尸首通过尸检化验辨认等方法逐一确定身份。经司法部门确认,山中无他人存在痕迹。"
"被告律师,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我深深的望了一眼李玟赫,他站在那里,身后是媒体咔嚓咔嚓的拍照声。我知道,他曾是一位大势偶像团体的成员,但这些照相声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大概只剩下满满的讽刺。
李玟赫或许是站累了,挪了挪脚步,即便是穿着狱服被剃了板寸头,我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很帅气的男人。可能是我盯着他的目光让他感到不适,他也看向我。
然后摇了摇头。
"没有了,法官大人。"我听到自己说。
然而我脚下的那个黑色公文包里,正好好的放着,那份李玟赫的精神报告单,其实只要用这个,他不仅不用死,还会被送到精神病院的重症区隔离,没有人再会挑战他的底线,可能他的骂名会从变态化简到一个可怜的疯子。
对了,我居然忘记了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L,他们大多叫我L先生。我专门负责我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是刑事方面的。当然,你知道,犯了刑法还找法律援助的,那基本可都是吃牢饭的人了,所以我从接手这一块起就没赢过几场官司,所以L先生的另一个含义就很不言而喻了。
Mr.Loser
失败先生.
当初我接到李玟赫的案子的时候感到很吃惊,你知道,他是一个很有钱的人,而我的客户一般是一些穷的没饭吃才铤而走险的人。我几乎毫不犹豫的相信,这人一定是一个疯子。
第二天我就去见了李玟赫,他和我前一天从新闻里见到的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人差了很多,但是唇角依旧挂着相同的微笑。他很有礼貌的向我鞠躬打招呼,第一句话竟然是问我是否吃了午餐。
我奇怪于他为什么问这样的问题,在开始工作前了解一下我的当事人也一向是我的习惯,于是我几乎是下意识的作了回答并提出了我的疑问。
"哦,因为我前几天的午餐可能都是我队友的肉。"
李玟赫有着一副好皮囊,也有着一副好嗓子,他坐在我面前,却大言不惭的拿这么一句话当做了我们之间对话的开始。
你知道,他甚至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他却不以为然的笑了笑。
"别怕,律师先生。"
"如果可以的话,请你为我找一个心理医生做份评估,我想我是该死的,我只是想死的明白一些。"
"当然,我会在我死前把我知道的和经历的,都毫无保留的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