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台娇:宫规
◎卷首◎
感吾先之功绩浩浩,承天命,履至尊,掌九州之印玺,控四海之宣衮。廷卿百事,自有祖训;至于掖庭,亦宜陟罚臧否,特此为诫。
◎内妇卷◎
祖训曰:内妇不得干政,违者当罢黜连诛。
宫闱诸事,皇后领之,掌金印紫绶,视小君。奉圣人钧旨,可择贤者相佐。
内庭有序,侍眷设八品十六阶。妻妾有别,不得僭越,每日定省,请后太平。妃妾须循品阶,不得犯上,见上位呼长乐无极,见平位问安,若有犯当究不敬之罪。
昭仪、夫人可主一殿事,其余随居配殿厢房。
一殿主事者称娘娘,余称娘子。主殿配随侍女六、近身婢四;阁、院等配随侍女四、近身婢二。
太后、皇后可谏言,然不得主后妃升降之事。
旦日,妃妾不得擅入宣政殿;入夜,天子择妃而寝,后妃久病者不得召寝。
内妇殁,有子嗣者酌情晋封,无嗣者不予。
帝崩,有子嗣者封太嫔妃,无子嗣者出家或殉陵。
女入内庭为氏族之幸,内眷自戕当问罪母家。女不守道者即贬黜,随罪母家。
内妇当恪守己责,恭勉孝悫,以平宫闱而定州府。
◎新秀卷◎
祖训曰:五年一大选,三年一小选。待选者称家人子,历丹青、验身二道,殿选为终,初定尊卑。居毓秀殿习礼一月,而后册封。位在嫔下为宜。
新妇居毓秀殿,非旨不得徙;若有赏赐,则另论。
册封后三日,新妇不得侍寝,初寝后天子酌情封赏。
家人子当以入选为荣,不得怨怼,违者问罪,及母家。
◎皇嗣卷◎
内妇重身者,天子可酌情封赏。孕者着免礼数,需遵太医嘱令,不得有误。
诞皇子者,沿祖制进位一阶。双生子曰不祥,不予晋封,其母当沐浴斋戒,且过一嗣于旁人。死胎曰不祥,内妇当罚黜。
妃嗣者,当护嗣周安。因母失道而嗣不宁,母当罚。
凡嗣者,嫡为尊,长次之,庶再次。
皇子四岁入塾,拜师习术;弱冠,则封爵赐妃,迁居宫外。
皇女四岁习女诫,十四岁封公主,雀屏招婿。
皇子女成人,生母可进位分以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