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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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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仓储用地布局第六十三条 仓储用地布局
万宝镇镇区仓储用地结合工业用地布局,布置于产业发展区西部,哈大高速公路南侧,在仓储用地周边布置绿化隔离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物流仓储用地面积123.50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6.00%,人均物流仓储用地面积6.86平方米。
第六节 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第六十四条 绿地系统
根据万宝镇的特点,规划绿地采用“点、线”相结合的布局方式:
点——通过土地置换或闲置地改造等方式,将镇区内一些零散的用地建设成为绿化广场、公园、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形成万宝镇内的“绿点”。
线——通过对“北国水城”水系的合理开发利用,使其建设成为中心镇的绿化景观轴线;结合电力高压走廊设施的建设,打造新市镇的绿化轴线。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267.92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13.02%,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4.88平方米。
第六十五条 公园绿地
大型公共绿地是城镇绿地的骨干,应着力增加园林绿地的建设,创造具有万宝特色的公共绿地,镇内规划绿化广场10处及大量的街头景观绿地、绿带。
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75.02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8.5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72平方米。
第六十六条 防护绿地
需防护的市政设施与周边建设用地之间设置10米绿化带,工业用地与周边建设用地之间设置50米绿化带,电力高压走廊需要设置30—50米宽的绿化带。
第六十七条 道路绿化
规划万宝镇道路绿化达标率80%。
第六十八条 居住区绿地
居住区绿地建设应与居住区建设同步,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新建居住区在规划中应强调和组织绿色空间,使居住区更具特色。
第六十九条 工业、仓储区绿化
工业、仓储区绿地面积不得高于总面积的20%,厂前区应突出企业文化、展现企业形象,加强视觉效果。生产区应强调绿地的防护功能,选用抗污树种;
第七十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化
医院、机关、科研机构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35%,要强调观赏效果,绿地应整洁美观,有条件的地方,单位绿地宜对公共开放。
第九章 城镇道路交通规划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第七十一条 对外交通枢纽
在万宝中心镇规划建设用地北部建设公共汽车站,整治万宝大道两侧建筑立面,提升万宝镇总体形象。
第二节 道路交通规划第七十二条 路网结构
依据城镇现状特点和用地布局确定完善城镇路网结构。规划镇区道路网结构为方格网式,形成“两横四纵”的道路网格局。
第七十三条 道路等级
镇区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级别。
镇区主干路规划道路红线60米,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40米,支路规划红线24米。
第七十四条 道路交叉口
万宝镇道路相交以平面交叉形式为主,城镇主干路与河流交叉规划为立体相交,其它道路交叉口应加强城镇交通管理,通过渠化、信号灯管制和其他交通管理手段,合理组织交叉口交通,达到投资少、见效快的目的。
第七十五条 停车场
结合建筑物性质综合设置停车场,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应附设停车场,如客运中心等,在人流、车流疏散集中地区设置停车场,如体育场、公园、商业区等。
第十章 城镇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排水工程规划第七十六条 给水工程
1、用水量预测
规划远期,中心镇区最高日总用水量为5.4万立方米/日。
2、水源与水厂规划
规划近期以地下水作为水源,远期由哈尔滨规划新建松北水厂供水。
规划远期,由新建松北区净水厂供水,水源由水务部门确定。净水厂设在万宝镇域的西南部,供水量需满足远期松北区及万宝镇需水量要求。
规划远期,采用松花江水为主水源,以地下水为辅助水源,加大使用再生水水源。规划江北地区新建地表水净水厂1 座,位于王万铁路以东、松花江以北,占地面积25 hm2,供水规模100万m3/d,取水口位于水厂上游3km,松花江主河道处。
3、管网
配水管网进行改造,由现状的枝状网改造成一定规模的环状网。
万宝镇采用生活、生产和消防统一供水系统,按远期进行规划设计,满足最不利点自由水头不小于0.1兆帕。消防采用低压制,服务水头0.1 兆帕。连接消防水鹤的供水支线管径不得小于DN200。
4、水源保护
现状地下水源根据饮用水源地所处的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划分水源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区:位于开采井的周围,范围以水源地半径0.5公里为界,其作用是保证集水有一定滞后的时间,以防止一般病原菌的污染。直接影响开采井水质的补给区地段,必要时也可划为一级保护区;二级区:位于一级区外,以保证集水有足够的滞后时间,以防止病原菌以外的其它污染;准保护区:位于二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以保护水源的补给水量和水质。在井群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毒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远期以松花江水为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范围内应满足GB 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 m,下游不小于100 m范围内的河道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宽度为5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通航河道:以河道中泓线为界,保留一定宽度的航道外,规定的航道边界线到取水口范围即为一级保护区范围;非通航河道:整个河道范围。陆域范围: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二级保护区上游侧边界到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的距离应大于污染物从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浓度水平衰减到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浓度所需的距离。二级保护区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支流)延伸不得小于2000 m,下游侧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不得小于200 m。二级保护区水域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10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有防洪堤的河段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二级保护区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5、水源地保护区执行标准
规划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必须遵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的各项指标。
第七十七条 排水工程
1、排水体制
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近、远期结合,因地制宜,分期实施,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预测
中心镇区生活污水量为3.74万立方米/日。
3、排水系统
污水采用管道排水,雨水采用明渠、暗管相结合排水。近期只修建污水管道和部分合流管道和提升泵站,排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局部地势低洼区无法自排的雨水,大部分雨水则用明渠排出。待远期条件允许时,再修建雨水管道,建成分流制的排水系统。
4、污水处理厂规划
规划近期,污水排入松北区世茂大道现状污水干管,最终进入松浦污水处理厂。
规划远期,新建科技新城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0 万m3/d。规划万宝镇王万铁路以西生活污水排入新建污水处理厂;王万铁路以东生活污水排入17号污水泵站,最终进入松浦污水处理厂。
第二节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第七十八条 电力工程
1、电力负荷预测
规划到2030年全社会用电量为27000万kwh。全镇用电指标为,近期800kvh/人·a,远期指标为1500kvh/人·a。
2、用电电源及线路规划
规划近期在万宝镇区建66/10kv变电所一座,电源由江北一次变电所提供。
规划在万宝镇内设10/0.4kv开闭所或箱式变11处,接自66/10kv变电所。
第七十九条 电信工程
1、交换网规划
规划在镇内建设电信邮政服务局(所)6个,规划交换机容量达10000门。
2、管路通信规划
规划万宝镇内电信线路,逐步采用电信电缆直埋敷设,埋深在-0.8米以下,过主干道应穿镀锌钢管保护。
规划万宝镇新建通信管道综合沟为4-6--9孔。所有通信企业线路均由沟内敷设。
第八十条 广播电视规划
有线电视网络技术由目前的单规划中心镇、新市镇各设置环卫机构1处。规划将万宝镇有线电视网改建成双向FHC综合信息网。加快数字化改造进程,提高入户率,万宝镇有线用户电视入户率达到95%。
第三节 供热规划第八十一条 供热工程
1、热负荷预测
万宝镇区总热负荷为897兆瓦。
2、热源规划
规划万宝镇以科技新城供热厂为热源。
3、热网规划
规划热网采用二级网供热,管道采用枝状布置,局部环状结合的布置形式,全部采用直埋敷设。一级网热电厂供水温度130摄氏度,回水温度70摄氏度,送到各区域热力站,在热力站内进行热量交换,二级网用户的供水温度为95摄氏度,回水温度70摄氏度。
第四节 燃气工程规划第八十二条 燃气工程
1、热负荷预测
到规划期末,全年城镇居民用气量为1999.96万立方米,气源供气能力应达到7.84万立方米/日。
2、气源规划
规划气源连接松北区万宝天然气门站,位于万宝田园新市镇以南,王万铁路以西,占地0.7hm2。
3、管道规划
规划供气管网以环状布置为主,局部可采用枝状布置。干管在保证安全间距条件下,尽量靠近用户。低压管道直埋敷设,埋深在土壤冰冻线以下。
第五节 环境卫生设施工程规划第八十三条 环境卫生规划
1、垃圾产量预测
规划远期中心镇日产垃圾为1.0公斤/人·日,规划人口18.0万人,全镇日产生活垃圾180吨,年产生活垃圾6.57万吨。
粪便排放量按每人产生0.8 公斤/人·日计算,远期每日粪便排放量为144吨。
2、垃圾收运方式预测
建立垃圾分类→定时收集→密闭二次倒运→垃圾处理场的作业体系,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江北垃圾焚烧处理厂统一处理。
3、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废物箱、公共厕所
废物箱、公共厕所按《城市环卫设施设置标准》的服务间距设置。
(2)垃圾转运站
根据规划人口及用地规模,设置垃圾转运站3座,每座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
(3)环卫机构
规划中心镇、新市镇各设置环卫机构1处。
(4)环卫车辆停车场
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环卫机械设备、环卫车辆,建环境卫生汽车停车场。
第十一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节 消防工程规划第八十四条 消防工程
1、消防站规划
万宝镇规划远期规划人口18.0万人,城区规划面积20.57k㎡,规划新建标准型一级普通消防站3座,并按GNJ1-81第5.0.2条标准配备消防站的人员、车辆及通讯设施。
2、重点消防地区规划
规划将城镇的镇政府所在地、商业中心、建筑密集区,规划为城镇重点消防地区,对重点地区重点安排消防力量,加强消防装备配置,重点地区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依照标准进行重点消防管理、监督和指导。
3、消防通讯规划
消防通讯调度指挥系统是城镇消防安全综合能力的主要标志之一,是城镇安全体系的“神经系统”。必须充分利用有线和无线两种通信手段,并将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有机结合,建立起现代化的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
4、供水设施规划
万宝镇消防供水规划采用低压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消防规定,为使发生火警时消防车能及时上水,规划约每1~2平方公里设一座消防水鹤,中心镇区规划设18座消防水鹤。给水干管上每100-120米设一个地下式消火栓,并有明确标识,给水管道最不利点消火栓供水压力不应小于0.1兆帕。
5、消防供电规划
城镇供电系统的设计必须满足消防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城区内陈旧变配电设施进行改造,减少火灾发生机率。
6、消防通道规划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米,且街区内消防车通道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米。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米;环型消防通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相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用者不小于18米×18米)。将城镇的外围环线及与其连接的高速公路,作为危险品运输路线,使危险品快、捷、安全运达目的地,确保城区安全。
7、社会抢险救援
以公安消防局为主体,联合卫生、气象、环保、地震、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建立社会抢险救援体系,参加意外事故的抢险救援,建立包括抗灾、反恐等疏散避难场所、人员救护和其它特别服务的城镇社会安全保障体系。结合城镇中的组团绿化隔离带、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的规划建设,组建完善的城镇防火隔离带体系和疏散空间体系,以防止火灾蔓延。
第二节 防洪工程规划第八十五条 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1、防洪标准
按防御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
2、防洪工程
进行河道整治工程,改善沿岸生态环境。加强沿河树木种植 ,提高堤防的防护能力。重点河段进行护砌,其它河段进行草皮护坡。发挥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城区内大小河流在城镇环境建设中的作用,结合城镇的沿河景观设计,使沿河的景观带成为居民休闲、健身、娱乐的场所。
第三节 抗震规划第八十六条 抗震规划
通过现状调查及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万宝镇属抗震设防烈度6度区。
1、建设规划
(1)城镇布局时,考虑抗震因素,用地避开塌陷、断裂带等地区及软土和液化土层地带;
(2)进行绿地、公园、广场、道路等用地布局规划时,应考虑避震疏散功能;
(3)新建工程应按抗震设防要求设计施工,重点开发建设的工程及重要工程必须进行抗震审查、方案论证及工程验收,使其必须达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要求;
(4)充分利用抗震性能比较好的场地进行建设,尽量避免在坑塘、洼地等不利地段搞建设,如必须建设时必须采取抗震处理措施;
(5)确定重点抗震防护单位,包括大型粮库、变电站等建筑。
2、城镇生命系统工程规划
对城镇生命系统工程应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防,使城镇一旦遭遇到相当于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生命系统工程能够维持城镇功能发挥,保证城镇居民基本生活。
3、避震规划
避震疏散原则上以集中疏散为主,分散疏散为辅。避震据点主要以广场、公园、体育场及学校操场等空旷开敞地为主。同时应保证疏散场地的交通通畅。
为防止地震引起易燃、易爆危险品发生火灾,对存贮这类物品的容器和库房必须进行抗震性能检查,提高抗震能力,达到设防标准。
第四节 人防建设规划第八十七条 人防建设
1、人防工程规模的确定
根据现代战争特点并参照万宝镇城镇防护级别,按人均占有人防工程面积1 m2计算,规划期末万宝镇人防工程总面积达到180000平方米。
2、重点防护目标
主要包括大型企业、粮库、电厂等设施。对于这些重点设施,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建设一批地下隐蔽工程,对重要经济目标改、扩建时,要按人防要求设计和建设,以有效保存经济目标。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八十八条 环境保护规划
1、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完善功能分区,合理布局,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2、各项环境指标发展目标如下: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90%以上;镇区内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交通干线两侧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低于70dB(A),夜间低于55dB(A);各功能区100%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以上。
3、环境分区
一级环境保护区:包括河流两侧、成片的绿地、疗养区、文教科研区、环境质量较好的住宅区等,该区执行国家大气质量一级标准,噪声执行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1 类标准,噪声等效声级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
二级环境保护区:为城市重点环境保护区,包括成片居住区、商业区与居民综合区,该区执行国家大气质量二级标准,噪声执行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1 类标准,噪声等效声仍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中心镇区规划第一类重点保护区占建设总用地的39.48%,第二类一般保护区占建设总用地的60.52%。
第十三章 城镇景观风貌特色规划 第八十九条 景观风貌控制规划
1、城镇景观轴线
中心镇以万宝大道为中心景观轴线,沿路设置主要的景观节点,重点布置景观小品、绿化等,更好展现万宝城镇风貌,通过对“北国水系”滨水氛围的打造,形成公园绿地景观。
2、景观节点
包括主要道路交叉口、城镇广场、重要公共绿地、重要公共建筑等,节点是城镇空间序列的起始点、终止点或高潮景观空间。节点空间的建筑、绿化、各类环境设施需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以体现万宝镇的城镇空间特色。
3、城镇出入口标志
在中心镇东、西两端处设置出入口标志。
4、城镇色彩规划
万宝镇现状镇区色彩混乱、没有统一的规划。整体色彩偏暗,规划为突出万宝镇地域文化特色与经济特点,确定万宝镇城镇色彩以米黄色系为主,在商业区等繁华地带适当点缀红、蓝、绿等明亮的色调,以烘托繁华、明快的商业氛围,营造具有万宝镇地方特色的城镇空间环境。
5、城镇高度规划
万宝镇现状以低层住宅为主,楼房高度在2-5米之间,其中大部分为平房。为适应万宝镇快速发展以及宜居城镇的发展的需要,规划万宝镇住宅建筑整体以多层为主,公共建筑依各自功能需要确定合理的高度,使万宝镇形成错落有致的城镇空间景观。
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九十条 近期建设期限及规模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2年~2015年。
中心镇区近期城镇人口3.5万人,457.22公顷。
第九十一条 近期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万宝中心镇近期以环境整治、完善居住、商业和文体娱乐用地为主,主要沿万宝大道两侧进行建设。
第九十二条 近期建设规划内容
1、工业:分别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对周边用地的干扰;
2、居住:综合考虑区位优势对于人口分布的影响以及提高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的规划要求,规划近期居住以局部改造为主,重点区域为城镇中部,沿万宝大道两侧的用地,同时在老镇区东部进行开发建设;
3、公共设施:为了方便和丰富居民的生活,规划改造万宝大道两侧的商业设施,增加相应数量的停车位和服务设施;
4、道路:对镇区的主要道路进行路面改造,道路两侧配种绿化;
5、绿化:对镇区主干路实施绿化,将镇区内一些零散的用地建设成为绿化广场、公园、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
第十五章 城镇远景轮廓规划 第九十三条 远景轮廓规划
远景构想期限:至2050年。
人口规模:控制在30.0万人以内。
发展方向:跨越哈大高速公路,向北发展。
用地规模: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30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 平方米左右。
第十六章 城镇建设规划实施措施 第九十四条 实施措施
1、依据“人民城镇人民建”的方针,广开城镇建设资金渠道,走综合开发路子,实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2、向城镇居民广泛宣传城镇建设规划和规划建设管理法规,提高群众执行建设规划的守法意识,保证建设规划顺利实施;
3、建立城镇规划智囊团,重视城镇规划的公众参与,对规划发展的各项工程提出建议、意见。并对具体项目进行论证,促进万宝镇城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
4、充分认识城镇规划的整体性、严肃性、统一性,在镇政府的集中统一管理之下,加强近期建设规划的按时编制、实施力度和跟踪机制,以保证城镇规划管理的顺利实现;
5、树立经营城镇理念,利用市场机制平衡多元发展主体需求,加快土地制度的调整和创新。进一步完善政府管理手段,调动一切社会力量,从维护城镇整体利益出发,盘活城镇各种有形、无形的资产;
6、坚持“城镇建设、环境建设、经济建设”相结合的方针,实施大招商、大投资的总体战略,促进城镇经济与城镇建设的协调发展。
7、合理确定开发次序,以局部带动整体,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集中产业布局,发挥集团优势,建设现代化产业群体;制定土地开发和住宅建设政策,合理开发利用每一寸土地资源,创造宜居的城镇生活环境。
第十七章 附表
附表1 各居民点常住人口规模预测表
村名 总人口(万人)
万宝镇 18
大亮村 0.5
合计 18.5
附表2镇域规划用地统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2) 占城乡用地比例(%)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H 建设用地 1269.40 5831.23 10.35 47.56
其中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920.90 5163.04 7.51 42.11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87.80 254.99 1.53 2.08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125.80 326.68 1.03 2.66
H4 特殊用地 0.00 0.00 0.00 0.00
H5 采矿用地 0.00 0.00 0.00 0.00
H9 其他建设用地 34.90 86.52 0.28 0.71
  非建设用地 10992.56 6430.73 89.65 52.44
E 其中 E1 水域 272.20 1100.83 2.22 8.98
E2 农林用地 10390.45 4473.73 84.74 36.48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329.91 856.17 2.69 6.98
  城乡用地 12261.96 12261.96 100.00 100.00
附表3 规划综合用水量计算表(2030年)
指标城镇 规划用水人口(万人) 综合用水量指标(L/人·d) 规划用水量(万m3/d)
中心镇 18 300 5.4
大亮村 0.5 180 0.09
合计 ——  —— 5.49
附表4 用地计算平衡表(2030年)
现状人口:0.43万人,规划人口:18.0万人。
用地名称 用地名称 面积 (hm2)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m2)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R 居住用地 47.02 536.10 56.81 26.06 109.35 29.78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7.52 123.71 9.09 6.01 17.49 6.87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0.57 18.71 0.69 0.91 1.33 1.04
A2 文化设施用地 1.16 7.28 1.40 0.35 2.70 0.40
A3 教育科研用地 3.99 78.62 4.82 3.82 9.28 4.37
A4 体育用地 0.00 10.84 0.00 0.53 —— 0.60
A5 医疗卫生用地 1.80 4.97 2.17 0.24 4.19 0.28
A6 社会福利用地 —— 3.29 —— 0.16 —— 0.18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7.55 205.02 9.12 9.97 17.56 11.39
M 工业用地 2.99 418.23 3.61 20.33 6.95 23.24
W 物流仓储用地 —— 123.50 —— 6.00 —— 6.86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9.68 366.44 11.70 17.81 22.51 20.36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 9.68 361.12 11.70 17.56 22.51 20.06
U 公用设施用地 4.02 16.12 4.86 0.78 9.35 0.90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3.99 267.92 4.82 13.02 9.28 14.88
其中:公园绿地 1.48 175.02 1.79 8.51 3.44 9.72
H11 城市建设用地 82.77 2057.04 100.00 100.00 192.49 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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