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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王飞欢】糖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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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x李寻欢,沈浪x王怜花(带朱七七玩)
觉雷慎入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4-08 08:53回复
    空蒂带麻去籽整串的红果儿,转着圈蘸了黝黑铁皮小锅里清澈冒泡的热冰糖汁――锅底小块的冰糖正慢慢融着。等竹签子把也要浸透了,提起来就着糖片一澄一压。锃亮鲜活,酸甜软糯,讨喜得紧。
    糖葫芦。
    街巷里就这么一家糖葫芦。高粱杆上插着满档的二十来串,杆底下小炉火没熄过,麻袋里的山楂好像也无穷无尽。糖甜果酸,吊着集上孩子们的眼,勾着赶集的大人们口袋里的铜板。
    今天和往日不同。
    今天的高粱杆底下,不光站着孩子,还站着一个俊俏的绯衣公子和一个板着脸的木头人。
    他们在这里已经站了很久,久得教人以为这两个人要长在地上,下场雨还能抽枝发芽。
    就两人站着的功夫,糖葫芦已经卖出去了二十七串。
    “你可真有耐心。”
    那绯衣的公子瞧着那张木头似的脸,终于开口,嘲讽味儿十足。
    也无怪他嘲讽。木头脸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糖锅,仿佛糖锅里能翻出花来。
    平常人肯定是没耐性的,在糖葫芦摊前无缘无故站几个时辰,谁都要破口大骂了。可绯衣公子难得有耐性,而且看起来除了这一句嘲讽,还要再继续有耐性下去。
    因为木头脸是他的外甥。他嘴上不说,打死也不承认,却真心实意关心着,怎样都要护着的外甥。
    木头脸是阿飞。
    绯衣公子是王怜花。
    任王怜花玲珑心窍,也不清楚为何阿飞要大早起拖着自己在闹市上等糖葫芦――自己那别院里什么精巧点心没有,真想吃,差个小厮出来买或者在家熬碗糖,都简单。可阿飞偏偏坚持戳在街巷里受人群吵嚷、吃土灰,道理讲不通。
    阿飞没有王怜花那么多的心思。他仍然盯着糖锅――锅底的最后一小块冰糖快化了。全化了的冰糖甜味匀称,最适合裹糖葫芦。
    阿飞等的就是全化的那一刻。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4-0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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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天气寒里泛暖,阳光懒洋洋的,和几年前的今天一样。
      几年前的今天,阿飞也是在这样的闹市上,李寻欢还在身边。两人准备去喝酒。谁料走到半路,李寻欢突然叫阿飞等他一下便匆匆离去,似乎有要紧事。没一会儿,李寻欢就又回来了,手里多了两串糖葫芦。
      一串糖葫芦伸到了阿飞跟前。
      “你说要喝酒。”
      阿飞没有接糖葫芦。他直直地盯着李寻欢,说出的话也和他的目光一样,又冲又倔。
      “我确实要喝酒。但这样的日子,吃根糖葫芦也很好。”李寻欢一边往前走,一边给他指点着路边的小食和酒家,丝毫不顾忌两个大男人和糖葫芦比作一处有多违和:“我小时候每到冬天就缠着家里人买,可整个冬天只准吃一串。现在终于能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了。”
      糖葫芦又伸了过来。
      “尝尝?”
      阿飞迟疑着去接那串糖葫芦。蹭着腿嬉闹跑过的孩子们,手里也都举着一串糖葫芦。身旁李寻欢刚咬下顶上的半块山楂,眼中是难见的开怀,执签的白净手掌被糖葫芦串衬着,天光下感觉更柔软。让人有去抓住牵着的冲动。
      最终阿飞还是将糖葫芦擎在了手里。
      “咬的时候,糖皮和果肉要一起,酸甜适中。先啃糖皮再吃山楂就失了本意。”
      阿飞依言咬了一口。
      薄脆糖皮率先冲入口腔,冬日的冷风给糖皮添了些凉意;软糯果肉被糖皮包得严实,反而还存丝热气。一冷一热,唇舌间便流溢了酸甜。吞得整颗咀嚼,满满当当痛痛快快,也没有山楂籽扫兴,确实有趣。
      这本是儿时的乐趣。
      李寻欢生在书香门第富贵人家,儿时要读书习武,乐趣少些。阿飞自小跟随白飞飞,身处苦寒地,常为生存挣扎,却连少些的乐趣都没有。
      一串糖葫芦,填补了过去的一点空白。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4-0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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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皮纸包着竹签,刚出锅还扬着甜热气味的两串糖葫芦。阿飞付过铜板,将其中一串分给了王怜花。
        “给。”
        言简意赅,利落干脆。
        愣住的是王怜花。
        他本是不屑的,不屑与人分享,也无人同他分享。王怜花,一向逍遥潇洒,孑然一身。
        现在却有一串糖葫芦递到他面前。
        递出糖葫芦的,是和他血缘相连的阿飞。
        鬼使神差,王怜花接了下来,还咬了一口。
        竹签残存着暖,冬风中冰冷的手,感受格外明显。
        这样的酸甜口味,除了孩子,女儿家也会喜欢。
        无端端王怜花想起,当年众人出游海外寻访仙岛之前,曾远远瞥过一眼。沈浪和朱七七穿过闹市,沈浪买下一串糖葫芦递给了朱七七。那时候朱七七笑得甜美,沈浪看得宠溺。
        王怜花又想起,白飞飞还是小姑娘的时候,不喜欢糖葫芦。自己拿着糖葫芦哄她,她却跺跺脚转身跑掉了。
        “啧……”
        糖皮有点发苦,红果也酸得倒牙。
        不好吃。
        多情苦,无情苦,错付苦。
        多情扰为无情苦。
        那都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现在的糖葫芦是阿飞递来的。
        阿飞神情坦然认真。
        将糖葫芦分给王怜花,对于他来说理所当然。王怜花吃不吃,那就是王怜花的事。
        从前他可能会分给林仙儿,现在他一定会分给王怜花。教给他吃糖葫芦的,是李寻欢。
        亲近之人,不外乎并肩,分食,同寝。
        分食,喻同活,意与共。
        王怜花,现在已经是阿飞愿意亲近的人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4-08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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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王怜花是最擅长捅人痛处的。即便得了好,得了暖,他也不信,那刀子照样要扎下去。
          阿飞向前走着,听耳畔王怜花道。
          “我听说,李寻欢的表妹林诗音,小时候很喜欢吃糖葫芦。李家家教严,不准贪嘴。每到冬天买糖葫芦回来,李寻欢就把自己的那份让给林诗音。”
          “嗯。”
          阿飞应了一声,不知道是把王怜花的话听进了耳朵里,还是听进了心里。他只是拿着糖葫芦,一步一步,和王怜花并肩,向别院走去。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4-08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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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by.鹿慕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4-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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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篇写的比其他的早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7-04-0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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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看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4-08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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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写好精彩,让人觉得糖葫芦真好吃。 身旁李寻欢刚咬下顶上的半块山楂,眼中是难见的开怀,执签的白净手掌被糖葫芦串衬着,天光下感觉更柔软。让人有去抓住牵着的冲动。----------真希望阿飞抓住呀, 几年以后的李寻欢又到哪里去了呢? 好像嗅到了点悲剧的影子。


                  10楼2017-04-09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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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楼是吃货上篇是长寿面,这篇是糖葫芦,下篇是不是元宵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4-09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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