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城乡结构变革,使部分农民和农民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提出:一是鼓励农民进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城市居民也可以到农村去,发挥他们的能力,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使人员、资金、土地、技术等各种各样的要素可以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认为,就农村、农民而言,第一,要尽快结束城乡要素分割的产权制度,建立一个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机制,这对增强我国经济动能、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第二,要大力推进农村转移人口的流动性。人口流动性的加强,对于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对于培育更多的中等收入群体,意义都非常大。
迟福林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当前,应尽快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以严格规划和用途管制,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统一平台和交易规则,实现“同地同权、同地同价、同地同市场”,打破政府独家垄断供地的格局,活跃农村土地市场。这样,既有利于从根本上稳定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又有利于增加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收入。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应当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常住人口提供的转变;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居住证制度,并逐步提高其含金量,使他们依法享有居住地义务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城市现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