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姐姐吧 关注:13,319贴子:42,182

关于剧情结局的看法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觉得,《恶魔姐姐》这漫画的剧情表达设定,其实是有套路的。怎么说呢……从旁白里可知,剧情是以弟弟的回忆来构筑的,同时还渗杂着弟弟对于“姐姐”的看法,但也只是“看法”而已,并不俱到,他都会在说“姐姐是怎么想的,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之类的话,来为剧情作铺垫。为什么是作为铺垫呢?那是因为,以回忆的形式描写,最终都得回归现实。因此构筑出长大后的弟弟再次与“姐姐”相逢的这种桥段,克服种种困难,以姐姐的表白或是以弟弟跟姐姐在一起后觉得有姐姐在什么都不重要了,来结束剧本的铺垫。
当然,若作者一心追求悲剧,也不是没有套路,例如:在回忆的最后姐姐表白,独自离去,弟弟回归现实后,也对离去的姐姐表白后,释然的继续生活下去什么的……或是以“姐姐游戏”结束后,姐姐离去,男主开始了回忆,恶魔发现自己内心依旧渗杂多余的情感后,令男主停止心跳来完结也不是没有可能。果然还是不希望是悲剧描写啊……你看,表里都那样了…何不握手相惜呢?对吧…咱们还是祈祷Happy end吧,至少不会抑郁。


IP属地:福建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7-05-16 11:42回复
    可以啊。希望是happy end。


    IP属地:江苏2楼2017-05-17 19:42
    回复
      希望如此。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5-18 12:00
      回复
        跪求happy end.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5-19 01:37
        回复
          诶,看的时候旁白都是一股要gg的感觉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5-21 12:09
          回复
            BE结局,姐姐走后弟弟肯定得当单身狗,许个愿还带代价的嘛


            6楼2017-05-22 00:41
            回复
              外神莎布,不可名状,难以言喻,无法理解,随性干掉男主都可能。。。嘛,这个莎布是弟控人性化的,应该happy end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6-12 02:31
              回复
                happy end不是这个给作者邮寄刀片


                IP属地:浙江8楼2017-06-17 09:04
                回复

                  C89作者的话


                  9楼2017-06-24 11:35
                  回复
                    里表選一個happy end我就滿足了


                    IP属地:中国台湾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7-02 02:23
                    回复
                      其实回忆开头的天降也算一个,那个是he


                      IP属地:福建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7-07-10 23:25
                      收起回复
                        happy end最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7-31 16:30
                        回复
                          看夕回忆时的话跟语气总感觉要喂shi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08-05 23:36
                          回复
                            happy end,please


                            IP属地:山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7-10-18 23:04
                            回复
                              是不是happy end不清楚,感觉中间必然要虐一把,不然白送一个小姐姐,哪有那么好的事情,代价是什么,当然欢迎结局发糖...


                              IP属地:浙江15楼2017-10-21 14: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