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公道
原告人:陈国雄,以下简称原告,住江门市
违法人;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李嘉林,吕润财
事项
原告与被告梁志海,,借款两案(2016)粤0750执1284号, 执行标的282119元, (2016)粤0750执1285号,执行标的75500元,在江门蓬江区,参与分配, 被告梁志海,在中信银行贷款280万元,购买新会区碧桂园水榭翠岸二街113座,被中信银行起诉,在蓬江拍卖,案号(2016)粤0703执1858号之二,执行标的2.916.949元.
事实和理由
【事实一】李法官,吕法官,违法拍卖房屋5次,违反最高法规定,
第一次:拍卖时间在2016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2.984.960元流拍(拍卖18天)
第二次:拍卖时间在2016年10月17日至11月3日¥2.387.968元流拍(拍卖16天)
第三次:拍卖时间在2016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1.910.374元(拍卖17天)撤回
第四次:拍卖时间在2016年11月14日至12月1日¥2.984.960元流拍(拍卖17天)
第五次:拍卖时间在201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2.707.968元(拍卖19天)成交
两名法官己经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 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只能拍卖三次,,滥用职权,违法拍卖5次。
详细内容证据(1)请登陆淘宝网(2)搜索栏,下面点击(3)司法拍卖(4)然后右上角输入 (5)江门市新会碧桂园水榭翠岸二街113,即可,
《以下有录音内容》 举报人问,吕法官为什么房屋拍卖5次, 吕法官说,中信银行提出 的,中信银行提出,
袁法官,法院纪检组 这起案,拍卖监督官,多次顽固,复函举报人
第一次复函,李法官,吕法官,不存在《随意更改撤回》《变更拍卖次数》是因本案拍卖通知时间与淘宝网上时间不符”
第二次复函,本案标的物实际拍卖次数为二次,本案承办法官办理该案依法有据,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事实二】用铁证回话纪检组,袁法官
袁法官说,不存在《随意更改撤回》,大家看,第三次拍卖在2016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挂网拍卖了17天,到了结束时间,才撤回)
【事实三】违法删改拍卖次数
袁法官说,不存在《变更拍卖次数》大家看, 第四和第五次,违法拍卖,删改为第一和第二次拍卖,
【事实四】李法官复函举报人,两个时间段,都是相差五天,漏洞百出
【2016年9月30日接司委通知,因排期上网的原因,原定的拍卖时间顺廷五天】 【2016年11月8日据申请人反映,发现拍卖通知时间与淘宝网上拍卖时间不符,相差五天】 以上李法官复函请大家看一下,两个时间段,同时有两个【时间差五天】这两位法官到底有多少个时间差五天?司委的通知不接受整改?
【事实五】 贱卖国有资产,中信银行损失208981元,
原告两案执行标的,合计损失357619元,分文未收,两位原告合计损失566600元,中信银行评估,比李法官评估高于5000元平方米,
请大家看以上铁证,袁法官,还说李法官,吕法官,第五次改为第二次拍卖成交是合法的,有法可依,请问那条法律规定,可以随意删改拍卖次数和拍卖5次?袁法官难道司法网显示出来拍卖5次,还有假的吗?多次举报无果。
请求
基于以上五个事实,请求媒体采访报道事实,为法律伸张正义,还法律一个尊严。
此致






原告人:陈国雄,以下简称原告,住江门市
违法人;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李嘉林,吕润财
事项
原告与被告梁志海,,借款两案(2016)粤0750执1284号, 执行标的282119元, (2016)粤0750执1285号,执行标的75500元,在江门蓬江区,参与分配, 被告梁志海,在中信银行贷款280万元,购买新会区碧桂园水榭翠岸二街113座,被中信银行起诉,在蓬江拍卖,案号(2016)粤0703执1858号之二,执行标的2.916.949元.
事实和理由
【事实一】李法官,吕法官,违法拍卖房屋5次,违反最高法规定,
第一次:拍卖时间在2016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2.984.960元流拍(拍卖18天)
第二次:拍卖时间在2016年10月17日至11月3日¥2.387.968元流拍(拍卖16天)
第三次:拍卖时间在2016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1.910.374元(拍卖17天)撤回
第四次:拍卖时间在2016年11月14日至12月1日¥2.984.960元流拍(拍卖17天)
第五次:拍卖时间在201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2.707.968元(拍卖19天)成交
两名法官己经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 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只能拍卖三次,,滥用职权,违法拍卖5次。
详细内容证据(1)请登陆淘宝网(2)搜索栏,下面点击(3)司法拍卖(4)然后右上角输入 (5)江门市新会碧桂园水榭翠岸二街113,即可,
《以下有录音内容》 举报人问,吕法官为什么房屋拍卖5次, 吕法官说,中信银行提出 的,中信银行提出,
袁法官,法院纪检组 这起案,拍卖监督官,多次顽固,复函举报人
第一次复函,李法官,吕法官,不存在《随意更改撤回》《变更拍卖次数》是因本案拍卖通知时间与淘宝网上时间不符”
第二次复函,本案标的物实际拍卖次数为二次,本案承办法官办理该案依法有据,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事实二】用铁证回话纪检组,袁法官
袁法官说,不存在《随意更改撤回》,大家看,第三次拍卖在2016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挂网拍卖了17天,到了结束时间,才撤回)
【事实三】违法删改拍卖次数
袁法官说,不存在《变更拍卖次数》大家看, 第四和第五次,违法拍卖,删改为第一和第二次拍卖,
【事实四】李法官复函举报人,两个时间段,都是相差五天,漏洞百出
【2016年9月30日接司委通知,因排期上网的原因,原定的拍卖时间顺廷五天】 【2016年11月8日据申请人反映,发现拍卖通知时间与淘宝网上拍卖时间不符,相差五天】 以上李法官复函请大家看一下,两个时间段,同时有两个【时间差五天】这两位法官到底有多少个时间差五天?司委的通知不接受整改?
【事实五】 贱卖国有资产,中信银行损失208981元,
原告两案执行标的,合计损失357619元,分文未收,两位原告合计损失566600元,中信银行评估,比李法官评估高于5000元平方米,
请大家看以上铁证,袁法官,还说李法官,吕法官,第五次改为第二次拍卖成交是合法的,有法可依,请问那条法律规定,可以随意删改拍卖次数和拍卖5次?袁法官难道司法网显示出来拍卖5次,还有假的吗?多次举报无果。
请求
基于以上五个事实,请求媒体采访报道事实,为法律伸张正义,还法律一个尊严。
此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