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申请我院赴新加坡大学法学院交换生的通知
根据我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签订的学生互派交流协议,现可申请2008年春季学期(1-4月)交换学生项目(共选派两名学生)。由于时间较紧,请申请者将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TOFLE成绩等材料于9月18日下午4:00之前交到院学工办公室。
根据协议,交换学生除学费免除外,其它费用将由自己承担。主要包括:机票费(约为700新元)、住宿费(每学年约7000新元)、生活费(每学年约为6000新元)。此次申请项目为半学年,则除机票费以外,其他费用减半。
详细内容请参见新加坡国立大学网站
http://www.nus.edu.sg/registrar/prospective/non-graduating.htm中的“Notes for Application”部分。
另:新元对人民币汇率为1新元约合人民币5元(确切数额按当日人民币汇率结算)。
法学院外事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