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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平邑又有两名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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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平邑又有两名干.部.被处分!
1、平邑县白彦镇大朱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宝玲等人骗取、截留挪用低.保款问题。2011年12月至2017年5月,大朱庄村违.规给4名不符合条件的退休村干+部办理低+保,骗取低.保款本息共计5.47万元,用于给退休村干部发放工资及村务开支。2012年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该村违规截留本村6名低保户的低.保款1.26万元,用于其他困难户和村务开支。该村还存在违.规收取村民宅基费、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国家补贴等问题。2017年5月,白彦镇+党委分别给予蒋宝玲、党.支部委员兼村委委+员蒋宝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燕道美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责令退赔截留挪用的低保款。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8-21 23:38回复
    2、平邑某交管+所所长被处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8-21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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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某,男,山东省平邑县某交.管+所.所+长,2010年平邑县某路桥公司进行某路段平邑段路面改造工程,需要将该标段的路肩边坡培土工程向外发包,唐某把该信息及时提供给了亲戚卜某某。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8-21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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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唐某的帮助指导下,卜某某成功承包了其中一个标段的工程。唐某还在支取工程款方面为卜某某提供帮助。为感谢唐某提供的帮助,2011年12月份,卜某某从唐某帮助要来的45000元尾欠工程款中,送给了唐某18000元好处费,该款被唐某个人花用。
        唐某身为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务,已构成违+纪。2017年7月,经平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唐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建议人社+局及其主管部门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文/平邑县纪.委)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8-21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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