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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蜻蜓知识产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在先著作权冲突的判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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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河北1楼2017-10-30 17:36回复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在先著作权是否冲突,主要借鉴司法审判中的著作权侵权判断方法,通常采用以下三个步骤:


    2楼2017-10-3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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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主体的合法性。作者和其他根据法律规定能够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著作权主体,一般情况下,作者即著作权人。


      3楼2017-10-3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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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但需要提供主张著作权的作品的原件、底稿、书籍、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据。


        4楼2017-10-3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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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客体的合法性,即是否具有“独创性”。根据审查实践,在先作品多为美术、摄影作品等,一般符合要求。


          5楼2017-10-3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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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冲突的实体判断。采用“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标准,先看专利权人是否接触或可能接触过作品。


            6楼2017-10-3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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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请求人负有举证责任,可通过提交专利权人接触过该作品的直接证据或该作品曾经公开过或发表过等间接证据来证明。再看外观设计对应部分与在先作品是否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


              7楼2017-10-3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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