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洞:政府安监部门是陆合煤化集团两起安全生产事故的保护伞?
核心提示:《经法中国周刊》山西讯近日,山西省洪洞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八一焦化厂2017年11月发生了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该企业生产手续不健全,违法生产,生产厂区建设环保设施、高架棚,施工中从高架上...
《经法中国周刊》山西讯近日,山西省洪洞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八一焦化厂2017年11月发生了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该企业生产手续不健全,违法生产,生产厂区建设环保设施、高架棚,施工中从高架上摔下,工人岗前未经培训,导致工作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有重要责任,遇难者(陈志杰)男,山西省洪洞县提村乡下张端村,事故发生后,且陆合集团八一洗煤厂第一时间均未向有关部门报告,而是选择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处理,谋划巨额了事,双方最终128万达成协议。
上图为山西省洪洞县陆合煤化集团八一焦化厂大门,大门没有名称,当地群众称这家企业名子为“八一焦化厂”
上图为八一焦化厂生产厂区正在建设环保设施的高架棚,遇难者(陈志杰)事故发生地
上图为遇难者(陈志杰)生前就居住在这个村
上图为下张端村去往(陈志杰)家的胡同
上图为(陈志杰)家的大门
上图为(陈志杰)悲痛中的父亲和妹妹
上图为(陈志杰)的坟头
2017年12月6日下午,洪洞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两厂邻近,再次发生一起两人的安全事故。遇难者(刘志义)36岁,死者(刘志立)28岁,遇难者二人刘家垣镇刘家垣村民,事故同样是安装环保棚时从高架掉下,事故发生后陆合公司第一时间,同样没有上报相关部门,同样选择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处理,谋划巨额了事 。
上图为2017年12月6日下午再次发生事故,遇难者居住的村大门
上图为遇难者(刘志立)家的大门
上图为遇难者(刘志义)家的大门
上图为遇难者刘志义、刘志立的坟头
12月18日笔者再次深度调查,通过调查、取证,于是拨通了陆合集团负责人、牛总的电话13935744333,负责人回应称确实发生过事故!但是,事故的全部过程不愿意透露!证实了事故的真实存在。
国务院安委办多次强调,从快从严调查处理,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做到从严、从重、从快和按照有关规定处罚上限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特别是组织和参与瞒报事故的人员,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加大对各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等的查处、打击和惩治力度,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按处罚上限对瞒报事故的企业从严从重处罚,对瞒报事故当事人、参与者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并建议司法机关公开逮捕和审判,起到警示作用,事故查处情况实施跟踪督办,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迟报瞒报。
洪洞县陆合焦化集团安全生产于不顾,生产手续不健全,违法生产,安全管理薄弱,事故一起又一起的发生。该企业手续不健全,违法生产,监管部门在干什么?是屡查难禁?还是监管缺失?该企业违法生产,为什么不严格监管?以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瞒报、不报?
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企事业单位要把安全关,安全生产、安全作业,作为劳动中的头等大事来抓,发展绝不能对抗政策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杜绝违法生产!加强安全生产刻不容缓!我们对此将继续关注!
来源:经法中国周刊
核心提示:《经法中国周刊》山西讯近日,山西省洪洞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八一焦化厂2017年11月发生了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该企业生产手续不健全,违法生产,生产厂区建设环保设施、高架棚,施工中从高架上...
《经法中国周刊》山西讯近日,山西省洪洞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八一焦化厂2017年11月发生了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该企业生产手续不健全,违法生产,生产厂区建设环保设施、高架棚,施工中从高架上摔下,工人岗前未经培训,导致工作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有重要责任,遇难者(陈志杰)男,山西省洪洞县提村乡下张端村,事故发生后,且陆合集团八一洗煤厂第一时间均未向有关部门报告,而是选择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处理,谋划巨额了事,双方最终128万达成协议。
上图为山西省洪洞县陆合煤化集团八一焦化厂大门,大门没有名称,当地群众称这家企业名子为“八一焦化厂”
上图为八一焦化厂生产厂区正在建设环保设施的高架棚,遇难者(陈志杰)事故发生地
上图为遇难者(陈志杰)生前就居住在这个村
上图为下张端村去往(陈志杰)家的胡同
上图为(陈志杰)家的大门
上图为(陈志杰)悲痛中的父亲和妹妹
上图为(陈志杰)的坟头
2017年12月6日下午,洪洞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两厂邻近,再次发生一起两人的安全事故。遇难者(刘志义)36岁,死者(刘志立)28岁,遇难者二人刘家垣镇刘家垣村民,事故同样是安装环保棚时从高架掉下,事故发生后陆合公司第一时间,同样没有上报相关部门,同样选择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处理,谋划巨额了事 。
上图为2017年12月6日下午再次发生事故,遇难者居住的村大门
上图为遇难者(刘志立)家的大门
上图为遇难者(刘志义)家的大门
上图为遇难者刘志义、刘志立的坟头
12月18日笔者再次深度调查,通过调查、取证,于是拨通了陆合集团负责人、牛总的电话13935744333,负责人回应称确实发生过事故!但是,事故的全部过程不愿意透露!证实了事故的真实存在。
国务院安委办多次强调,从快从严调查处理,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做到从严、从重、从快和按照有关规定处罚上限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特别是组织和参与瞒报事故的人员,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加大对各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等的查处、打击和惩治力度,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按处罚上限对瞒报事故的企业从严从重处罚,对瞒报事故当事人、参与者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并建议司法机关公开逮捕和审判,起到警示作用,事故查处情况实施跟踪督办,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迟报瞒报。
洪洞县陆合焦化集团安全生产于不顾,生产手续不健全,违法生产,安全管理薄弱,事故一起又一起的发生。该企业手续不健全,违法生产,监管部门在干什么?是屡查难禁?还是监管缺失?该企业违法生产,为什么不严格监管?以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瞒报、不报?
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企事业单位要把安全关,安全生产、安全作业,作为劳动中的头等大事来抓,发展绝不能对抗政策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杜绝违法生产!加强安全生产刻不容缓!我们对此将继续关注!
来源:经法中国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