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中流传这样一条信息:
大家一起来找“茬”,辨别公告真伪:
1、格式上,“2018-4月4日鹤岗交警支队公告”写在了公告内容上面,而且2018年后面的‘ - ’怎么也得是‘年’,判断为假。
2、内容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工农区新鹤B区和A区之间道路两侧停车位取消不准停车”。语句不通顺,判断为假。
真的公告是这个样子滴:
案情介绍:
4月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民警在微信群及朋友圈中发现某人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交通信息,扰乱道路交通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交警形象,按照支队领导的部署要求,快速出击,积极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东山分局蔬园乡派出所密切配合,在三个小时内将散布谣言者赵某抓获,并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4月8日上午,支队交通指导科在微信中发现一则署名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的公告,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工农区新鹤B区和A区之间道路两侧停车位取消,不准停车。经支队核实,确定该信息为虚假信息,并上报支队领导,同时,支队立刻联合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确定发布虚假信息者为赵某(男,哈尔滨市宾县人),现住工农区绿洲小区,于是案件移交到东山公安分局蔬园乡派出所处理,蔬园乡派出所迅速出警,将谣言散布者赵某抓获。据了解,赵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为了方便出租车在工农区新鹤B区和A区之间道路两侧候车载客,在3个微信群中(共计500余人)散布此谣言。
蔬园乡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赵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此提示广大网民朋友们,请勿随意轻信、转发微信群或朋友圈中的道路交通公告类信息,请关注“鹤岗交警”微信公众号或“鹤岗交警”新浪微博账号,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准确信息。
大家一起来找“茬”,辨别公告真伪:
1、格式上,“2018-4月4日鹤岗交警支队公告”写在了公告内容上面,而且2018年后面的‘ - ’怎么也得是‘年’,判断为假。
2、内容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工农区新鹤B区和A区之间道路两侧停车位取消不准停车”。语句不通顺,判断为假。
真的公告是这个样子滴:
案情介绍:
4月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民警在微信群及朋友圈中发现某人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交通信息,扰乱道路交通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交警形象,按照支队领导的部署要求,快速出击,积极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东山分局蔬园乡派出所密切配合,在三个小时内将散布谣言者赵某抓获,并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4月8日上午,支队交通指导科在微信中发现一则署名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的公告,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工农区新鹤B区和A区之间道路两侧停车位取消,不准停车。经支队核实,确定该信息为虚假信息,并上报支队领导,同时,支队立刻联合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确定发布虚假信息者为赵某(男,哈尔滨市宾县人),现住工农区绿洲小区,于是案件移交到东山公安分局蔬园乡派出所处理,蔬园乡派出所迅速出警,将谣言散布者赵某抓获。据了解,赵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为了方便出租车在工农区新鹤B区和A区之间道路两侧候车载客,在3个微信群中(共计500余人)散布此谣言。
蔬园乡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赵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此提示广大网民朋友们,请勿随意轻信、转发微信群或朋友圈中的道路交通公告类信息,请关注“鹤岗交警”微信公众号或“鹤岗交警”新浪微博账号,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准确信息。